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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洋垃圾」馬上全面禁止進口!海關高壓打擊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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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洋垃圾」馬上全面禁止進口!海關高壓打擊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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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洋垃圾」馬上全面禁止進口!海關高壓打擊走私

2020年12月28日 17:34

日前,生態環境部等部門發佈公告稱,自明年1月1日起,將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消費、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長期以來,我國都是全球最大的垃圾進口國,現在距離全面禁止固廢進口已經沒有幾天了,這項工作推進得如何?

山東青島:最後幾批進口固廢陸續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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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黃島口岸的固體廢物查驗場地的廢紙,是最後進境的幾批固體廢物中的一部分。來自美國的廢瓦楞紙,其中夾雜著少量的塑料和海綿。這些廢紙在下船之後已經進行了熏蒸和消殺工作,沒有刺鼻的味道,聞起來像使用過的舊快遞箱。從明年1月1日起,我國就會禁止這些固體廢物的進口。

其實,早在2017年,國務院就印發了《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三年多的時間,伴隨固廢改革推進,企業也在做轉型準備。

青島海關商品檢驗處副處長 雒書鴻:廢塑料是第一批禁止入境的,後來又逐步禁止了廢纖維、廢五金等商品的進口。目前,黃島口岸的固廢進口已經從2017年的251萬噸每年,降到了目前的30多萬噸每年。

山東省濰坊市某造紙廠物流管理部部長 劉江海:前年我們公司進40多萬噸,去年進30幾萬噸,今年進14萬噸,逐年降低。我們主要通過國內廢紙和部分進口再生紙漿來補足缺口。

隨著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方案的逐漸落實,我國固體廢物的進口量也逐年下降,生態環境部數據顯示,截至11月15日,今年全國固體廢物進口總量為718萬噸,同比減少了41%。業內專家表示,固體廢物進口使企業以較低的成本獲得一定的再生資源,但對生物安全的威脅,對環境的危害更加不容忽視。

中國物資再生協會副秘書長 崔燕:以前每年進口2000多萬噸到3000萬噸廢紙的量,它夾雜的其它雜質大概30萬噸,相當於是一個中型城市一年的生活垃圾。

空箱藏舊衣 寧波海關查獲19.68噸走私「洋垃圾」

儘管有法律層面的嚴令禁止和有關部門的強力整治,但「洋垃圾」漂洋過海而來的情況仍時有發生。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有些不法分子甚至鋌而走險、明知故犯,將「洋垃圾」走私入境。

近日,寧波海關在監管一輛裝載進境空箱的集卡車時,稱重系統發出超重報警。

寧波海關所屬北侖海關駐臨港辦事處場站監管科副科長 何旦皓:提示這輛卡車的重量達到35.78噸,遠遠超過了它本身核定的重量16.10噸,箱內夾帶貨物的嫌疑極大。

海關隨即實施開箱檢查,發現原本應該空無一物的箱體內竟堆滿了捆紮的廢舊衣物,總重量達19.68噸。

寧波海關所屬北侖海關駐臨港辦事處場站監管科副科長 何旦皓:塞滿了用廢紙箱草草捆紮包裹的大量貨物,紙箱間隙還露出許多花色各異、污穢破損的布料,且散發出一股異味。

據了解,「空箱不空」本身就是一種逃避海關監管的涉嫌走私違法行為。「洋垃圾」走私手法五花八門。日前,天津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關申報自泰國進口1票聚甲醛塑料顆粒,共計3個集裝箱,貨物到港後,經查,該票貨物夾藏著白色絮狀物、彩色塑料機頭料、白色不規則板片和連接件,走私分子明知破碎料屬國家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的情況下,仍製作報關用合同、發票、箱單等虛假外貿單據向海關申報。

海關總署緝私局緝私二處處長 王巍:「洋垃圾」走私手法不斷翻新,而且大多數以違報品名的方式企圖矇混過關,隱蔽性強、社會危害性大。下一步海關將會同各有關部門,有案就查,露頭就打。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看到妻子跳河他竟駕車離開……

鮑某對朱某的辱罵毆打,引發了她的自殺行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處於危險狀態時,鮑某消極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結果的發生,他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

夫妻吵架,妻子憤然跳河,丈夫不僅見死不救,反而驅車離開。事後,因害怕承擔責任,丈夫假裝尋找併到派出所報案。與此同時,妻子的屍體浮到河面,被路人發現報警。眼看事情節節敗露,丈夫依然妄圖用自己醉酒沒看清楚妻子是否跳河的說辭來掩飾真相……

行車記錄儀留下真相

2020年8月15日下午,負責G525國道改造工程的王監理像往常一樣到浙江省海鹽縣境內的鹽嘉塘橋上施工,但就在他不經意間往橋下望去時,河面上漂浮著的一個人體形狀的東西讓他猛然一驚。起初,王監理以為自己看錯了,便趴下身子仔細查看,只見屍體面孔朝下,盤著頭髮,穿著黑衣黑褲,順著河流正往東漂去。王監理嚇了一跳,回過神後立馬報了警。

接警後,海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很快趕到現場,打撈起這具屍體。後經法醫鑒定,死者因溺水死亡。

很快,根據屍體穿著及紋身特徵,死者身份被確認為海鹽縣的朱某。同月18日,民警確認死者為朱某後,通知死者丈夫鮑某到派出所辨認屍體並接受詢問。與鮑某一同前來的還有朱某的哥哥。朱某的哥哥在警方的監控視頻中看到妹妹與鮑某吵架的場景,想起在來派出所路上,自己向鮑某詢問當天兩人是否吵架時,鮑某一口否認的情形,他感到妹妹的死另有隱情。為弄清真相,朱某的哥哥向鮑某要了車輛的行車記錄儀和妹妹的手機內存卡,並將這些交給了警方。

在獲得朱某的哥哥提供的證據後,結合事發時路面監控視頻,警方以刑事案件進行了立案,同時傳喚了鮑某。隨著鮑某的敘述和偵查活動的展開,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新婚不久成怨偶

鮑某和朱某經朋友介紹於2020年1月結婚。在外人眼中,二人感情很好。然而,私底下,朱某曾向家人抱怨,鮑某經常用自己的錢去還賭債,兩人為此經常吵架。「我兒子不喝酒人很好,喝完酒脾氣就很差,喜歡耍酒瘋。」鮑某的父親接受詢問時說道。

8月12日晚上,鮑某和朱某兩人參加完朋友的生日宴準備回家。因鮑某喝酒,朱某便負責開車。在回家路上,喝了酒的鮑某與妻子再次發生了爭吵,這一次,兩人甚至扭打起來。隨後,朱某情緒失控直接下車,獨自步行往海鹽黃橋方向走去。

妻子的離開,讓鮑某的酒醒了大半,他駕車沿著黃橋方向尋找朱某。看到朱某後,他勸說朱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氣頭上的朱某並不領情,她生氣地朝著鮑某大吼大叫。喝了酒,本就脾氣不好的鮑某一看,氣急敗壞地離開了。在回家路上,鮑某稍稍冷靜下來,重新調頭往妻子離開的方向行駛。當鮑某再次看到朱某時,朱某正站在橋邊。此時,心灰意冷的朱某看到丈夫鮑某後,直接翻過欄杆跳進了河中。

目睹妻子跳河的鮑某嚇蒙了,「我心裏想過跳下去救她,但是當時我喝了酒,反應變慢了……而且我覺得就算我不喝酒也不一定能把她救上來,我也不確定朱某是真的跳下去還是假裝跳下去。」在案發地逗留10多分鐘後,鮑某離開了,沒有採取任何救助措施。

「我當時開車經過黃橋附近,是看到了一輛車,還有一個男人……」通過路面監控,警方找到案發時間經過黃橋的過路司機詢問情況,一位姓范的司機向警方說道,“那個男人好像在吐……當時並沒有看到對方在求救。”

隱瞞真相報警尋妻

回到家後,鮑某害怕極了,於是他打電話給朋友蔣某,約對方一同出門吃夜宵。吃飯時,朋友覺得鮑某跟平時完全不一樣,就問鮑某出了什麼事,是不是跟老婆吵架了?心煩意亂的鮑某不願多說,只說了句「事情有點大」,便悶頭喝酒,一連喝了三聽啤酒後,接到母親電話的鮑某便離開了。

為逃避現實,8月13日、14日,鮑某都躲在家裏「睡覺」。轉眼到了8月15日,距離朱某落水已過去兩天多了,此時她的屍體漂到下游的鹽嘉塘橋一帶,被王監理看見。

而此時,躲在家裏的鮑某也坐不住了。

鮑某害怕自己若是不出去尋找妻子會承擔責任,於是,就來到派出所報警。心存僥倖的鮑某沒有說出事發當晚的真實情況,只稱妻子朱某不見了。為掩蓋妻子失蹤的真相,鮑某還與妻子好友薛某聯繫,向對方詢問妻子去向。後來,鮑某還去了妻子工作的地方尋妻,結果顯而易見,沒有任何消息。

8月16日,心中一直惴惴不安的鮑某與朋友喝酒時吐露,案發當天好像看到有人從黃橋上掉下去了,還特意叮囑朋友不要將事情說出去。

戳破丈夫的謊言

11月2日,案件移送至海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案卷後發現,對是否看見妻子跳河,鮑某始終含糊不清,辯解自己當天晚上喝醉了,記不大清楚。

鮑某究竟有沒有撒謊?經審查,檢察官從案發當天的路面監控以及他們當天駕駛車輛的行車記錄儀中發現,在鮑某駕車行駛期間,不論是直行還是掉頭轉彎,或是行使在鄉間小道上,駕車都十分平穩,未發生醉酒狀態常見的情況,從該行為足以判斷鮑某駕車時意識清醒,狀態良好。針對鮑某稱「只是模糊記得妻子朱某跳河了,自己喝醉酒並不是很確定」的辯解,辦案檢察官認為,監控視頻中顯示,鮑某看到妻子跳河後,直線行駛至跳河位置,並沒有絲毫猶豫。結合鮑某在公安階段一次訊問口供中承認看見妻子跳河以及向朋友吐露看見有人跳下黃橋的情節,檢察官認為鮑某的辯解不成立。

在大量證據面前,鮑某終於承認自己看到妻子跳河卻未採取任何救助措施的事實。檢察官認為,鮑某對朱某的辱罵和毆打,引發了她的自殺行為;而在朱某跳入河中,生命處於緊迫的危險狀態,鮑某目睹了整個經過,作為丈夫的他具有婚姻法規定的救助義務和救助責任,但卻未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救助反而消極逃避,放任朱某死亡結果的發生,他的行為涉嫌故意殺人罪。

12月10日,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採納了檢察機關對鮑某的指控事實和罪名,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鮑某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鮑某未上訴,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