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代賊王」 葉繼歡2003年8月在獄中與患難相交的妻子「結婚」,成為一時佳話,然而12年鐵窗分隔的婚姻過去,這對患難夫妻終於面對離婚訴訟。
當年葉繼歡的「新娘子」看來約30餘歲,外貌娟好。婚禮在獄中進行, 獄方特別安排探訪室給他舉行儀式,由婚姻登記官主持婚禮,他的代表律師亦在場。據悉,面對新娘子, 葉繼歡流露賊王柔情,面帶笑容,昔日的兇狠神情全告蕩然無存。
葉繼歡二○○三年在獄中簽字與女同鄉結婚。資料圖片
兩人首先在登記官面前宣誓, 並在結婚證書上簽名,婚禮結束,他們成為正式夫婦。觀禮人士則為這對新人鼓掌,以表慶祝。
然而兩人已非一對「新人」,據悉葉繼歡是在91年越押後返回海豐時, 與女友認識,其後在內地結婚,但當年葉身負重罪,正被各方通緝而亡命天涯, 故他們要以假名註冊,因此這段婚姻並無法律效用。但多年來, 妻子毫無離棄之意,並願意犧牲自身幸福,一生一世等候葉出獄團聚。
96年葉被捕入獄,妻子多次帶同一對子女來港探監。葉被妻子的真情感動,為求給妻子一個名分,於是向監獄高層人士提出要求,並得到批准後,再向入境處長申請,批准其妻來港結婚。當時兩人的長女已11歲, 幼子則9歲。
豈料這對患難夫妻經歷12年婚姻,最終要面對分離。去年下旬葉妻提出離婚、葉繼歡本同意了斷關係,並在本年初已向家事法庭呈交雙方同意分居一年的離婚協議,但近月葉突改變初衷,拒絕離婚。
現年五十多歲的葉繼歡, 於70年代偷渡來港,84年10月開始犯案, 在20日內糾黨械劫尖沙嘴景福珠寶金行和中區迪生珠寶行, 兩個月後被捕, 85年被判入獄14年, 但服刑至89年8月22日, 他詐病成功逃獄。
這張九一年物華街連環劫案匪徒舉槍的畫面多次被傳媒轉載,葉繼歡曾多次強調相中人不是他。
葉逃獄後賊性不改, 於91至92年間,曾策劃多宗震驚全港的大劫案, 包括手持AK47 自動步槍連環打劫觀塘物華街五家金行等, 在打劫過程中, 葉與同黨罔顧市民安全, 多次開槍作掩護, 造成超過13人受傷。
警方在連串轟動劫案後發出全球通緝令, 更先後懸紅100萬元通緝。
葉繼歡為逃避追捕而易容掩飾,96年他偷渡由西區上岸時遇上巡警被槍傷, 導致下半身癱瘓, 當場落網, 翌年被重判入獄41年零3個月, 上訴之後減為36年零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