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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邊烈士戰鬥口號被搶注商標,網友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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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邊烈士戰鬥口號被搶注商標,網友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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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邊烈士戰鬥口號被搶注商標,網友怒了

2021年03月17日 16:14

3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公佈了《關於依法駁回「清澈的愛」等17件商標註冊申請的通告》。

通告稱,2月20日以來,「清澈的愛」被個別企業和自然人當做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了註冊申請,圖謀不當利益,代理機構提供不法服務,褻瀆了英烈的精神,背離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極易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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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件被駁回商標申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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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共有5個商家,3個個人申請了共計17件「清澈的愛」相關商標,涉及食品、飲料、服裝等多個類別。其中山東省壹份愛食品有限公司共申請6件「清澈的愛」商標,涉及食品、啤酒飲料、廣告銷售、飼料種籽等類別。

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予以譴責,並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的規定,快速果斷地對第53747825號「清澈的愛」等17件商標註冊申請作出駁回決定。

「清澈的愛」,不容褻瀆!

「清澈的愛,只為中國」 ——這是犧牲時年僅19歲的中國邊防戰士寫下的戰鬥口號,這質樸的文字表達了他守護邊疆深切、純真的愛國情懷,令許多人刻骨銘心。

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清澈的愛,只為中國」是陳祥榕烈士生前寫下的戰鬥口號,充分彰顯新時代英烈對祖國的熱愛和無私奉獻的高尚情操。

相關專家介紹, 我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

我國商標法第十條則規定: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網友:無底線,該罰!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3 月 15 日開始,黎女士在網路上爆料稱,在和公司領導出差時,被江西于都縣司法局一名副局長酒後在 KTV 包廂內實施猥褻。于都縣紀委表示,已經對司法局副局長藍某進行立案審查。當地警方表示,正對女子所稱被猥褻一案進行調查取證工作。

黎女士稱,自己在 3 月 3 日入職一家公司,3 月 8 日和領導在江西出差時,遭到一公職人員藍某的性騷擾。「3 月 8 日晚上 9 點到 10 點 30 分期間,藍某在溫某的工廠 KTV 包廂里對我進行性騷擾及猥褻。」 她還稱,在此期間,她被藍某強行摟抱、強吻、撫摸,「 甚至扯破了我當晚穿的絲襪 」。

話號碼,共有八九個人在一起吃飯,(席間)在我轉身的一瞬間,他撫摸了我,(一開始)因為人多,我沒有反抗。"

黎女士說,藍某的第一次侵犯肯定是故意所為,吃過飯到工廠的 KTV 唱歌,在門口又被藍某強行摟抱,「 在此過程中,我聽到了老闆說得很有內涵的一句話,說我多才多藝,讓我先陪一下副局長,老闆等一會兒再過來。」

黎女士說,很多人質疑自己被摟抱等為什麼沒有反抗,「 我反抗了,但我需要工作,需要生存,不能一走了之。在包廂里,他對我進行了語言和肢體上的猥褻。當時有其他男同事在場,但是沒有人制止。」

記者從江西於都紀委獲悉,于都縣司法局副局長藍某因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並停職。

於都警方表示,「2021 年 3 月 10 日 15 時許,于都縣公安局工業園派出所接到一女子報警說,其於 3 月 8 日晚在於都縣工業園某公司內部 KTV 被當地司法局一藍姓副局長猥褻。接到報警後,已經受理並開展調查取證工作,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3 月 16 日,黎女士公開表示,「 今天看到當地政府通報,于都縣司法局副局長藍某被立案審查,並被停職檢查。我對這個結果比較滿意,當地政府對這件事的處理很上心。警方也還在繼續調查中,事情也會儘快出結果。但是公司還一直沒有道歉,到現在都沒有出來表態 …… 希望這件事儘快結束,自己能夠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