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破產的張震遠今年4月承認違反《僱傭條例》,拖欠香港商品交易所一名員工33萬9千元薪金,被判入獄6周,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案件將於下午由高院女法官張慧玲處理其上訴申請減刑,改為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據星島日報了解,張震遠已「加碼」,額外加聘外籍資深大律師鄧學勤(Peter Duncan),連同原有的大狀許卓倫一同出戰,務求擺脫即時監禁牢獄之苦。律政司則繼續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Eddie Sean出戰。
張震遠在原審時由女裁判官香淑嫻判囚6星期,他下午的上訴亦巧合地面對另一位女法官張慧玲審理。究竟「公職王」張震遠能否逃過牢獄之苦,到時揭盅。
張震遠曾任行政會議成員及商交所主席,今年4月於高院被3名債主追債欠款達1.2億元,最終被頒布破產。他同月在裁判法院承認拖欠一名員工3個月薪金,違反《僱傭條例》,被判入獄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