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酒泉有學生家長反映,酒泉市第六中學一位班主任對學生遲到等行為進行罰款,金額從10元到500元不等,一個學期現金或罰沒七八萬。
家長稱,罰款從兩年前就開始,當時班主任丁某在微信群規定學生遲到、沒完成作業、考試退步等都會罰款。
視頻截圖
酒泉市肅州區教育局發佈《關於對網上反映酒泉六中某班主任收取學生罰款等問題的回復》,對此事作出回應。
回復中稱,經調查核實,該班本學期寒假期間以微信紅包形式共收取罰款820元,由家長委員會負責人保管,至調查時,沒有使用。
目前,教育局已督促學校全面進行整改, 責令酒泉第六中學督促該班家長委員會已退還罰款,給予學校及班主任丁某某誡免談話、通報批評、責令檢查等處理。
關於對網上反映酒泉六中某班主任
收取學生罰款等問題的回復
近期,有個別家長和網民反映,酒泉六中初三某班班主任丁某某存在學生作業完成情況打卡罰款等問題。肅州區立即成立了由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調查組,對所反映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
經調查,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但網上所說收取罰款七、八萬元的說法與事實不相符。
2021年1月8日,有家長在家委會微信群中提議,為督促學生按時完成作業,寒假期間要求家長每天通過手機打卡發送學生作業完成和仰卧起坐情況,遲打卡一次罰款10元,不打卡一次罰款20元,罰款由家長委員會負責人以微信紅包形式收取並保管,用於獎勵成績進步學生和購買班級用品。經調查核實,該班本學期寒假期間以微信紅包形式共收取罰款820 元,由家長委員會負責人保管,至調查時,沒有使用。
調查組認為,丁某某同意並支持家長委員會向學生家長收取罰款,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學校也存在管理不細緻、不到位的問題。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已督促學校全面進行整改,責令酒泉第六中學督促該班家長委員會已退還820元罰款;同時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學校及班主任丁某某誡免談話、通報批評、責令檢查等處理。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和教師隊伍建設,不斷規範學校及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感謝家長和網民朋友對我區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監督!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