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四川航空一外籍機長3月31日航前酒測超標,四川航空對其罰款8萬元,並停飛半年。4月20日,四川航空回應南都記者稱,3月31日川航確有一名外籍飛行員未通過航前酒精測試,川航當時已直接調換人員執行航班。
川航方面稱,根據飛行員的相關情況和川航的手冊規定,已經對該外籍飛行員進行了包括罰款、暫停飛行以及後續的考核復訓等相應處罰。
據《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顯示,機組成員、飛行簽派員等擔任安全敏感工作的人員如果其呼出氣體中所含酒精濃度達到或者超過0.04克/210升以上,或者在酒精作用狀態下,不得上崗或者繼續留在崗位上擔任安全敏感工作。任何合格證持有人,在明知該員呼出氣體中所含酒精濃度達到或者超過0.04克/210升,或者在酒精作用狀態下,不得允許其擔任或者繼續擔任安全敏感工作。
有關人員在擔任安全敏感工作過程中,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任何合格證持有人,在明知有關人員在擔任安全敏感工作過程中飲用含酒精飲料時,不得允許該人員擔任或者繼續擔任安全敏感工作。
有關人員在飲用含酒精飲料後8小時之內,不得上崗值勤。任何合格證持有人在明知該人員在8小時之內飲用過含酒精飲料時,不得允許該人員擔任或者繼續擔任上述工作。
此前,四川航空重慶分公司一機長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公司規定執飛普通航線時,起飛前8小時內不能飲酒。但執飛高原(1524米以上,2438米以下,如麗江、昆明)或高高原(2438米以上,如拉薩、林芝)航線時,公司規定起飛前24小時以內都不能飲酒,這是因為高海拔會導致人體缺氧、反應力下降。「不過,公司飛行員們一般都很自律,即使是飛普通航線,起飛前一天中午開始就不會飲酒。」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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