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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刀抵頸動脈逼父親還手機:我們倆只能活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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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刀抵頸動脈逼父親還手機:我們倆只能活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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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刀抵頸動脈逼父親還手機:我們倆只能活一個

2021年04月26日 05:12

茶坊里,一名17歲少年用一把水果刀抵住脖子動脈處,威脅其父親必須將手機還給自己,否則割喉自殘,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安撫少年的情緒,最後順利奪下水果刀……這一幕,是本月初發生在四川南充某酒店內的一幕。

為避免父子間再發生類似衝突,少年當晚被從外地趕回的姐姐接走。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少年的姐姐表示弟弟平時喜歡玩遊戲,當晚懷疑父親藏了他的手機,其實父親並沒有藏手機,手機是掉在家中床下。在她看來,父母在幾年前離婚,弟弟因此對父親有恨,平時也會跟父親「對著干」。

4月25日,少年的姐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弟弟目前仍和她在一起,準備月底回南充。少年的父親則表示,他這段時間也在反思自己,等過段時間會跟兒子好好溝通交流。

民警與阿浩進行交流

驚險

少年持刀闖進茶坊

威脅父親歸還手機否則自殘

事發那天,是2021年4月5日。晚上8點12分,四川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北城派出所接到有人報警,稱在轄區某酒店茶坊里,一名少年要自殺……

腦、手機遊戲。

而在事發幾個小時前,阿浩睡覺醒來,發現手機找不到了,想到剛從外地務工回家的父親最近因自己玩手機批評過,便懷疑手機是被父親「沒收」了,決定向父親當面討說法。

當晚8時許,阿浩在離家不遠的一家酒店茶坊找到父親,並拿出水果刀威脅,「我和我爸只能活一個」。在被茶坊內圍觀人員勸阻後,阿浩轉而將水果刀架到自己脖子上,欲割喉自殘。

救援

民警和少年聊遊戲

趁其接電話奪下水果刀

現場,阿浩左手緊握水果刀,抵住脖子上的動脈處,情緒激動。

民警見狀,不斷安撫阿浩的情緒,讓其冷靜下來,並勸離了其父和無關人員,小心翼翼地和他攀談了起來。期間,民警給阿浩遞去飲用水和速食麵,但阿浩懷疑食物中有東西,拒絕民警靠近,退到茶坊衛生間內,場面再度失控。

在交流過程中,民警發現阿浩與父親的感情極為疏遠,每每談到相關話題便會提起父親多年來的各種不是。民警轉而與他聊起了網路遊戲,並稱自己當年玩遊戲的水平遠不及他……漸漸地,現場氣氛有所緩和,阿浩開始和民警對話。

「我們一邊談遊戲,一邊談親情,說到他姐姐的時候,我發現他的話特別多。」民警說,最後趁阿浩在衛生間接電話的間隙,民警衝進衛生間順利將阿浩手中的水果刀奪下。

民警趁阿浩接電話將其手中的刀奪下

「我們聊了很多,包括他的成長經歷,他對父母的看法和他對社會的認知。」當晚,鑒於阿浩與父親兩人的緊張關係,民警將其帶回了派出所,由值班人員對阿浩的心理狀況作進一步了解,防止發生意外情況。

阿浩最後隨民警回到派出所

姐姐

父母幾年前離婚

弟弟心中對父親一直有恨

「也許我有一天會後悔,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阿浩告訴民警,他遭受了父母離異的家庭變故,加之輟學後缺乏與同齡人交流,有自卑的傾向,遇事十分急躁。就在事發的前一天,阿浩因為玩手機被奶奶說了幾句,從老家跑到南充,不料又被剛從外地回家的父親批評,感覺自己被“針對”了。

當晚,阿浩的姐姐小婷聞訊從外地趕回南充,來到北城派出所,姐弟二人見面相擁而泣。為避免父子間再發生類似衝突,阿浩當晚便被姐姐接走。小婷後來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其實爸爸沒有拿弟弟的手機,當天晚上我們回到家裏,才發現他的手機是掉床下面了,他冤枉爸爸了。」

小婷說,弟弟初中輟學,性格有些倔,幾年前父母離婚,自己和弟弟隨父親生活。「他一直不同意爸爸媽媽離婚,但爸媽最後還是離了,這件事對他有一些影響。」小婷說,弟弟因為父母離婚一事對父親心中有恨,跟父親的關係不好,很少交流,喜歡跟父親「對著干」。

小婷還告訴記者,弟弟平時喜歡玩遊戲,這對他的性格也有些影響,平時不願與人交流,有「社交恐懼症」。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小婷試圖跟阿浩聯繫,但阿浩拒絕了。4月25日,小婷告訴記者,弟弟現在還和她一起生活,估計月底才回南充。

這段時間,阿浩的父親也在反思。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晚的事情發生後,兒子便被女兒接走了,自己和兒子目前還沒好好溝通。「我自己也在反思,我和兒子之間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裏,等冷靜一段時間,我們會再好好溝通一下」。 

楊烈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4月25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消息,針對近期群眾反映強烈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組織專項檢查,依法查處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價格違法、虛假宣傳等行為,依法對「跟誰學」等四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價格違法行為作出頂格罰款處罰。具體如下: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跟誰學」等四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價格違法行為作出頂格罰款處罰

近期,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組織專項檢查,依法查處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價格違法、虛假宣傳等行為。

經查:

1、北京百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跟誰學)通過其運營的官方應用程式「跟誰學」 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11998元,聯報優惠¥3880」的優惠活動,但¥11998在優惠活動前未實際成交過,屬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2、北京學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學而思)通過其運營的天貓商城「學而思網校官方旗艦店」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價格¥799.00,促銷價¥20.00」的促銷活動,但價格¥799.00在促銷活動前未實際成交過,屬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3、北京新東方訊程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東方在線)通過其運營的官方網站「新東方在線」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優惠後¥199  ¥2160」的優惠促銷活動,但價格¥2160在優惠促銷活動前未實際成交過,屬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4、北京高思博樂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思)通過其運營的 「高思教育APP」、「(高思教育小程序)」等渠道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原價1770,¥214」的銷售活動,但原價1770元在銷售活動前從未實際成交過,為虛構原價,屬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跟誰學、學而思、新東方在線、高思四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上述價格違法行為分別給予警告和50萬元頂格罰款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加強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執法,重拳查處虛假噱頭宣傳和虛假廣告、以劃線價等形式虛構原價、價格欺詐、未對相關資質進行公示、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未經許可擅自開辦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規範市場經營秩序,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