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關於任命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薦,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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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讚揚林文瀚主理上訴案件能力全面,在處理公法及憲法案件方面經驗豐富,又指其撰寫的判詞理據清晰透徹,中肯持平,經常廣受引用,而在督導優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極富經驗,相信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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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的林文瀚,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政府新聞處圖片
現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的林文瀚,獲推薦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政府新聞處圖片
《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將會就有關的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終審法院。 資料圖片
現年59歲的林文瀚,1983 年及 1984 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於1984年取得大律師資格,2001年加入司法機構,先後擔任區域法院、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法官,在201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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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主辦,並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及香港中聯辦等部門支持《內地法院實習項目》,4日舉行啟動禮,為香港與內地法律界搭建重要橋樑。
《內地法院實習項目》舉行啟動禮,為香港與內地法律界搭建重要橋樑。巴士的報記者攝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內地和香港的人才要互相了解、互相學習,充分認識對方的法制環境和發展大局,對建設法治中國、與內地建立法律合作能否取得成功非常關鍵。
林定國。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說,要對外講好中國和香港的法治好故事,自身都需要真心及理性相信法治好故事,舉例指有部分推銷員口不對心、不相信推銷的產品,但亦有充滿熱誠、能打動他人的推銷員,兩者分別在於對自己所講的說話是否有信心,所以鼓勵大家親身了解內地發展、勇於交流。
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表示,是次實習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希望同學可以成為一國兩制的實踐見證者與參與者,為國家和香港的發展方向而努力。
陳曉峰。巴士的報記者攝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對參與內地法院實習計劃的香港學生提出三點希望,第一是學知識、長本領,深化法治專業能力。第二是交朋友、講故事,搭建法治交流橋樑。第三是立志向、擔使命,為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香港中聯辦法律部部長劉春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他說,法律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他勉勵學生珍惜實習機會,認真觀察、虛心請教,通過實習深入理解法院維護公平正義、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的意義,成為維護法治權威的新生力量。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表示,香港背靠祖國、面向世界,憑藉普通法制度與國際化的法律服務,成為全球買家、企業及國際組織解決爭議的理想地。法治是香港與內地共同重視的核心價值。通過良性互動,兩地正致力構建符合人民最大利益的法治系統。促進香港與內地的相互認識與交流,不僅能深化對彼此法律制度的理解,更能推動法治融合與發展,為兩地社會帶來長遠益處。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巴士的報記者攝
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傅華伶、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林峰及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院長習超亦分別表達對學生的寄予,希望同學在是次項目中學有所成,成為香港與國家法治建設的未來棟樑。此外,去年參與實習項目的同學與今次參與實習的同學亦各作了分享。
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傅華伶。巴士的報記者攝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院長林峰。巴士的報記者攝
是次《內地法院實習項目》將於6月8日至7月11日舉行,為期五星期,共有40位來自香港三所大學法學院的學生參與。首周安排參與者在北京市進行深度研習,參訪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等核心法律與政策機構。其後四周,參與者將分赴上海、南京、杭州、廣州及深圳的法院實習,親身參與庭審、裁判等司法實務,深入體驗內地司法制度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