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美國囤積大量冠病疫苗,不願與他國分享過剩疫苗,加上疫苗生產大國印度疫情非常嚴重,推遲了疫苗訂單交付,這雙重因素導致世界各國越來越依賴中國疫苗。一些疫苗短缺的人口大國過去幾週紛紛轉而要求中國提供更多疫苗.
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塞5月7日宣布,世衛組織已將中國國藥集團中國生物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研發的冠病疫苗列入緊急使用清單。這是第六種獲得世衛組織緊急使用認證的冠病疫苗,這有助填補全球冠病疫苗獲取機制(COVAX)的供應缺口,讓低收入國家實現大規模疫苗分發。
英國《自然》雜誌網站近日刊登的一篇報導說,全球冠病疫苗獲取機制打算在今年內向全球分發20億劑疫苗,但目前只送出約5000萬劑;鑑於當前全球疫苗供應嚴重受限,對中國疫苗的需求非常迫切。
由此,我們看到中國不僅成了冠病疫苗的最大出口國,也成為許多國家的唯一選擇。中國疫苗已遍布89個國家,地區涵蓋拉丁美洲、東南亞、歐洲、中東和非洲;世衛組織早前的認證料將進一步推動中國疫苗出口。直至目前,中國已輸出大約2億5000萬劑疫苗,比其他疫苗輸出國的總和還要多,而且還承諾將再供應5億劑。
另外,世衛批准使用中國疫苗,這有助於強化中國輸出疫苗,中國真的是樂意幫助其他國家的,這當然會增加中國的區域影響力。
中國外長王毅上週與南亞六國外長舉行視頻會議時承諾,中國將為依賴印度疫苗供應的國家提供疫苗。同一天,中國防長魏鳳和與孟加拉達致軍事合作協議之後,孟加拉批准緊急使用中國國藥集團的疫苗,該國先前向印度血清研究所訂購的1500萬劑疫苗沒有如期送到。
上個月,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印尼總統佐科通電話時,表明反對“疫苗民族主義”,隨後印尼對中國國藥集團疫苗的緊急使用亮起綠燈,印尼也獲得中國答應多供應1500萬劑科興疫苗。
菲律賓外長洛欽週一在推特使用不雅語句,要中國船隻離開南中國海爭議水域,菲總統杜特爾特趕緊出面斥責洛欽失禮,並稱中國是“我們的恩人”。菲律賓政府正與中國科興洽商每月供應多達400萬劑疫苗。
美歐一些反華政客指,在地緣政治下,需要中國提供疫苗的國家不得不向中國退讓三分,指控中國推動"疫苗外交" 。只不過,他們把疫苗囤積也不援助其他有需要的國家,暴露了他們以自己優先,不管其他國家死活的情況,他們指責中國援助其他國家,真的不應該。
唐順慈 醫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中央已明確責承特區政府,必須優先解決房屋供應問題。
在香港的土地發展程序中,政府部門的審批架構複雜,千絲萬縷。儘管特首及主要問責官員希望配合中央施政,但是,部份執行部門,甚至是部份前線執行官員的思維,卻會令市民感覺得,是倒行逆施.
除了表面上主要負責與房屋有直接關係的地政署、屋宇署等之外,其實,運輸署,也可以阻礙香港的房屋供應。
這個主要負責香港運輸的部門,表面上與房屋供應沒有直接關係,可是,在近十多年的賣地條款中,絕大部份也要求發展商承擔負責興建地塊毗鄰的一些道路基建,而該等道路設計,必須要做到符合運輸署的滿意,運輸署才會發出「No-Objection memo」給地政署,地政署才會發出「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落成的房屋項目才能算完成,才能交付小業主。
這個機制,由不同的專業政府部門,負責監管不同的發展部份,理念是正確的。可是,在2019年,運輸署卻推出新政策,實在令筆者費解。
在2019年,在現有的「Transport Planning and Design Manual」中,運輸署引入了一套英式制度「Road Safety Audit」,並要求所有發展商興建的道路,在過程中,必須採用該稽查制度。此制度起源於英國,及後廣泛採用於澳洲及美國等地。由於是新引進的,香港絕大部份的本地運輸顧問公司,也沒有這套制度的經驗。根據運輸署規定,若沒有五次以上根據這制度稽查的經驗,便是沒有資格作為該制度的Auditor。故此,近一年多的本地交通顧問及發展商,都需要招聘英國或西方的交通顧問公司協助,否則無法達致運輸署滿意,房屋無法交付小業主。
對此政策,筆者有九大疑問:
1. 香港已經回歸國家20多年之後,為何突然引入一套英式的制度?
2. 眾所周知,除了少部份大城市之外,英國的交通運輸設計、流量、複雜性,豈能與香港這彈丸之地相提並論。英國的交通專家,真的能勝任於香港的實際環境嗎?
3. 論交通運輸基建安全設計經驗,中國不是已經壓倒性凌駕於英國的交通系統嗎?為何不向內地學習,反向基建較落後的西方學習?
4. 為何在推出新政策前,不預先作好準備,預先培訓本地顧問去符合相關資質,以使新制度推出時,本地業界已可馬上配合執行?
5. 現在的業界情況,就是絕大部份的本地交通顧問公司及發展商,都要招聘英國或西方的交通顧問公司。在供求失衡之下,無論西方的顧問收費何其高昂,本地公司都必須支付,否則香港的房屋項目便無法完成。在執行新制度之前,業界的情況,運輸署是相當清楚的,這是否會令人懷疑,是一種利益輸送?
6. 「安全」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如果沒有一個官方準則,而把「決定如何是安全」的權力,交由個別專家的個人意見、經驗,那豈不是變成沒有準則,變成人治?更何況是由西方的所謂「專家」說了算?
7. 香港所有房屋發展項目,必然需要交通道路配套,那即變相這批英國或西方顧問的影響力,可以覆蓋全香港所有新房屋發展項目?
8. 該等英國或西方的交通顧問公司及有關人士,知道香港有這剛需,來港開班授課。本地業界為了考獲資質,爭取業務經營,即使面對高昂學費也在所不惜。對本地業界,公道嗎?
9. 所謂「專家」分析,也可以是各有差異,沒有終極標準。運輸署作為政府部門,如果認為現行的交通安全標準不合時宜,理應是運輸署自己先作檢討,然後改良標準,並明文發出指引,讓本地業界遵從,而不是連最後的稽查責任,也外判出去,還要是間接地外判給英國或西方的交通顧問公司,那運輸署官員的責任,還剩下什麼?
論交通情況、基建配套設計,今時今日的英國及西方,已經落後於中國及很多亞洲國家了,為何2019年的特區政府,內部竟然有官員,會於房屋供應的制度中,引入英式制度呢?該等官員的思想邏輯,令人費解。
眾所周知,「安全」,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繼「環保」之後,再用「安全」為理由,來左右香港房屋住宅發展,實在「太高明」了。反中亂港者,又多一個可以無限放大的「道德高地」。
筆者希望,以上的全是巧合或個人無謂猜測。否則,若真如此,那就不得不承認,部份人士確實有點「小聰明」,懂得運用目前房屋發展機制,「曲線地」阻撓香港住房供應,但立心不良的政策,是不會成功的。請局級的問責官員,盡快檢討政策,不要讓部份官員,做出傷害香港長遠發展利益的事。
田朗 規劃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