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否決委任陳文敏做副校長,港大法律學院發表聲明反駁「不公評價」,強調陳文敏獲選為法律學院院長除了「好人」外,亦有優秀領導及管理才能,以及法律的卓越成就;更指陳文敏因為沒有博士學位而未能成為副校長「說法荒誕」。
香港大學(資料圖片)
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早前披露部分校委會委員在會議上發言,有委員認為陳文敏能當上成為法律學院院長,純粹因為他是好人。
法律學院聲明認為說法不全面,指陳文敏「無疑是性情敦厚,但同僚對他的認同及尊重,乃基於他在法律學院所展現的優秀領導及管理才能。」
陳文敏 - 資料圖片
院方指陳文敏擔任院長期間,不遺餘力推動和加強港大法律學院與中國內地及海外大學的學術交流與聯繫,學院更在他任內於世界大學QS排名中名列前茅,學院有幸曾得他掌舵。
院方聲明指陳文敏在學術專業領域內,是國際學界認可的優秀法律學者,指出陳文敏於2003年獲委任為名譽資深大律師,是唯一獲得此殊榮的法律學者,「印證他在香港法律界的崇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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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認為陳文敏一向被公認為香港公法及人權法著名學者,港大早於1998年時,根據他獲國際承認的學術成就,經過嚴謹校外專家評核程序,提升他為正教授。
至於有委員質疑陳文敏並無博士學位不能擔任副校長,聲明引述港大法律學院榮休教授佳日思(Professor Yash Ghai)稱有關說法「荒誕」,對校委會否決任命陳文敏感到震驚,認同他是優秀的大律師。
佳日思指出,當年他在牛津大學及哈佛大學就讀時,「老師當中沒有一位擁有博士銜頭!」他亦認為「好人論」純屬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