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和家人到郊區住宿遊玩,與朋友飲酒醉酒後,酒友為其單開了一間房安頓其休息後便離開,第二天男子被發現猝死於房內。死者家屬將酒友蘇先生和事發餐廳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懷柔法院近日作出判決,酌定酒友承擔10%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18萬餘元。
湯先生與蘇先生是朋友關係。2020年10月,湯先生攜家人到懷柔遊玩,提前在蘇先生推薦的一家民俗餐廳預定了住宿。當天中午一家人辦理入住後,午餐期間湯先生喝了一些自帶的白酒。晚飯結束後,湯先生的家人紛紛返回住宿房間,湯先生則與蘇先生又喝了些許白酒。
酒後,蘇先生為醉酒的湯先生新開了一個房間,將其單獨留在屋內休息,自己則離開了餐廳。次日早上,湯先生被發現卧躺在房間內死亡。經公安司法鑒定,湯先生符合醉酒後猝死。
湯先生的家屬將蘇先生和餐廳訴至法院,主張蘇先生和餐廳對湯先生的死亡應負一半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懷柔法院經審理認為,飲酒系湯先生自願行為,過量飲酒是造成其醉酒後猝死的主要原因。湯先生的家人對湯先生的酒量應有相當的認知,在湯先生中午、晚間喝酒,凌晨仍未返回住處,以及多次發送信息未回復的情況下,家人未前往查看湯先生的具體情況,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
此外,在發覺湯先生已經醉酒、失去自主活動能力時,蘇先生作為共同飲酒人應及時勸阻,並有義務將其護送至家人的照管範圍內。然而,蘇先生在將湯先生送至其家人並不知曉的房間後,並未通知湯先生的家人,也未照料處於醉酒狀態的湯先生。對於湯先生酒後猝死存在過錯。
因沒有證據證明餐廳存在強制銷售酒水、迫使湯先生喝酒、飯菜存在質量問題,以及出現緊急情況不及時救助等過錯行為,法院認為餐廳對湯先生的死亡不應承擔責任。
綜合當事人當庭陳述、各方提供的證據材料以及調取的公安卷宗,法院酌定蘇先生承擔10%的責任,結合原告主張的各項損失費用,判決蘇先生賠償湯先生家屬各項損失18萬餘元。
法官表示,共同飲酒是社會交往的常見方式之一,但很多人對於酒後應負的注意、照顧及救助責任缺乏足夠認知。
共同飲酒的過程中,不應無視對方的身體健康不斷勸酒;在對方處於醉酒狀態時應及時制止飲酒,並採取有效方式對醉酒人進行一定的照料,或將醉酒人及時護送至其家人所及的照料範圍內,以防因缺乏他人照料導致醉酒後摔傷、猝死等意外情況發生。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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