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大連市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大連「5·22」案件犯罪嫌疑人劉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投資失敗無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產生報復社會心理。11時40分許,劉某駕車沿唐山街行駛至五惠路路口時,在等候綠燈指示後突然在7秒鐘內將所駕車輛車速從0時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時(該路段限速60公里/小時),並沖闖紅燈,以駕車衝撞路人的極端方式實施犯罪,造成5死5傷。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