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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持續降雨雲南北移象群原地活動休息 食源充足

博客文章

因持續降雨雲南北移象群原地活動休息 食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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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持續降雨雲南北移象群原地活動休息 食源充足

2021年07月19日 16:19

圖為監測到的象群。雲南省森林消防總隊提供

雲南北移亞洲象安全安全防範工作省級指揮部18日通報稱,7月17日17時至7月18日17時,持續降雨,象群在石屏縣龍武鎮附近林地原地活動休息,食源充足。象群在監測範圍內,人象平安。

現場指揮部運行正常,當日共投入應急處置人員及警力172人,出動渣土車60輛、挖機9台、應急車輛83輛、無人機18架,疏散民眾796戶3120人,投放芭蕉4.53噸,勸返車輛235輛758人。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城管執法局按照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工作指揮部的部署,調度全市城管執法部門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城管執法進社區」工作,開展個人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檢查,共處罰個人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違法行為5679起;其中書面警告4940起,罰款739起。自6月以來,城管執法部門啟動生活垃圾投放早晚高峰時段專項執法,共處罰個人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違法行為1822起;其中書面警告1584起,罰款238起,當月立案處罰量占上半年的30%以上。

針對居民存在的生活垃圾混投混扔違法行為,自6月起,城管執法部門深入推進個人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檢查,啟動生活垃圾投放早晚高峰時段專項執法,即在每天7時-9時、18時-20時,深入轄區居住小區(村),重點查處個人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違法行為;對拒不聽從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勸阻、甚至多次違反規定的居民,按照「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堅決予以立案處罰,震懾違法行為。

從執法檢查和處罰情況來看,上班族等群體存在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問題相對較多;個別居民存在僥倖心理,在桶前值守人員和執法人員檢查的時間段外,在夜間混投混扔生活垃圾。

下一步,城管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精準執法檢查力度,緊盯問題高發的街道、社區、小區,增加巡查頻次;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分類習慣尚未完全養成的群體,幫助指導社區、物業精準入戶宣傳,督促整改;完善深化工作機制,充分依託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志願者、監督員建立「多位一體」協同配合機制,健全快速處置流程,共同推進居住小區垃圾分類綜合治理工作。

據了解,《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對於違反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的個人,先行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如小區物業、垃圾筒值守人員等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城管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依據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

專項執法檢查期間,城管執法部門將充分發揮「城管執法進社區」機製作用,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檢查計劃,完善執法隊員與社區、物業點對點聯繫機制,加強社區執法檢查力量。同時,積極鼓勵具備一定條件的居住小區(村)開展創新實踐,因地制宜配置攝像監控、語音提示、身份識別等智能設備,探索運用視頻巡檢、「非現場執法」等方式固定證據,社區、物業可將發現的問題,通過文字記錄、拍照攝像等方式向城管執法部門報告,城管執法部門將及時到現場進行處置,並將結果反饋社區、物業。

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既是對個人提高文明素養、形成良好習慣的要求,也是公民遵法守法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在此,城管執法部門呼籲廣大市民群眾,要按指引正確分類、準確投放生活垃圾,用實際行動踐行垃圾分類「新時尚」。

典型案例

1、7月中旬,東城區崇外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在新世界家園小區檢查個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時發現,居民劉某到樓下扔垃圾,將混有菜葉等廚餘垃圾、廢紙屑等其他垃圾的膠袋直接投入到其他垃圾桶內,且不聽從桶前值守人員的勸阻,不願意整改。執法人員依法現場開具《當場處罰決定書》,對劉某將生活垃圾混投混扔的違法行為予以書面警告,並責令其將生活垃圾進行準確分類後再次投放。

2、7月中旬,東城區新世界家園小區桶前值守員在檢查居民馬某投放的生活垃圾時,發現垃圾袋內混有礦泉水瓶等可回收垃圾、以及水果皮等廚餘垃圾,在馬某不聽從勸阻的情況下,向正在巡查的崇外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隊員進行報告,稱該居民曾多次在該桶站混投混扔生活垃圾,並且看到馬某接受過處罰。執法人員立即與隊裏取得聯繫,對馬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核查,發現該居民曾因混投混扔生活垃圾被處以書面警告。因其再次違規投放生活垃圾,且不願意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執法人員依法現場開具《當場處罰決定書》,對其作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將生活垃圾進行準確分類後再次投放。

3、6月中旬,通州區楊庄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通過桶前檢查值守、視頻探頭取證等方式,檢查發現怡樂園小區有7名居民,存在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收集容器的違法行為;在受到書面警告後再次違法,且不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情況下,依法對每人各處以50-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4、6月下旬,昌平區城南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檢查發現在北郝庄、鄧庄村等地,有7名居民存在將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投混扔的違法行為;在受到書面警告後再次違法,且不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情況下,依法對每人均處以200元頂格罰款的行政處罰。

5、7月上旬,大興區瀛海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轄區一物業公司舉報,在其管轄的幾個小區有居民混投混扔生活垃圾,且不聽從桶前值守人員的勸阻。通過調取監控錄像,瀛海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對9名居民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取證,並分別找到9人對其作出了書面警告。在後期的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其中5名居民受到書面警告後再次違法,在其不願參加社區服務活動的情況下,依法對每人均處以1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