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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虎」李文喜,被捕

今年「首虎」李文喜,被捕

今年「首虎」李文喜,被捕

2021年08月04日 22:46

遼寧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文喜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文喜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李文喜現年已71歲,是2021年「首虎」。

1月25日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宣佈李文喜接受調查。7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李文喜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通報披露其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了巨額礦產收益。

李文喜 資料圖

李文喜出生於1950年3月,是遼寧本溪人,長期在本省公安系統工作,曾任本溪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等職。

2002年5月,李文喜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2008年1月晉陞遼寧省政協副主席。2011年3月,他因到達任職年齡界限被免去公安廳廳長職務,只擔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

退休後,李文喜曾以中國警察協會副主席、遼寧省警察協會主席等身份參加社會活動。

經查,李文喜背棄初心使命,違反黨的紀律,對抗組織審查;

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獲取巨額礦產收益;

執法犯法,利用執法司法權謀取私利,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肆無忌憚聚錢斂財;

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稱,李文喜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文喜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海峽兩岸和香港、澳門同根同源,血脈相連,交流緊密頻繁。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加速演進,面對保護主義籠罩全球,應以開放包容破局;面對單邊主義威脅發展,應以多邊合作應對;面對貿易秩序受到破壞,應以團結共啓新程;面對傳統經濟動能放軟,應以科技創新賦能。

李家超。資料圖片

李家超。資料圖片

李家超在一個海峽兩岸和港澳經貿合作研討會致辭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內聯外通的優勢,商業法規全球第一,匯聚內地和國際數據,為科技企業拓展業務提供重要的支撐。內地高端產業基礎雄厚,全力投入未來產業,擁有龐大的市場,成果轉化優勢明顯。

他認為,台灣的半導體信息產業技術享譽國際,競爭優勢巨大,加上澳門對國際葡語市場特別熟悉,有信心海峽兩岸及港澳在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新興產業,將繼續煥發生機、互惠共贏。

李家超表示,「積力之所舉,則無不勝也;眾智之所為,絕無不成也」,相信只要把握變局中的機遇,拓展深化彼此關係,共繪未來合作藍圖,將能在挑戰中開創更輝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