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政府原副秘書長高材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8月13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王創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材林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高材林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參加迷信活動;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大額錢款,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高材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信仰,初心不正、思想不純,搞政治攀附;黨性缺失,宗旨泯滅,搞迷信活動;亦官亦商,濫權妄為,肆無忌憚借用巨額錢款;貪慾膨脹,公權私用,非法侵佔巨額公款,搞權錢交易;生活腐化,蛻化變質,自甘墮落,搞權色交易,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吉林省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材林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下一次吉林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吉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去年11月2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高材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相關文章介紹:高材林1964年2月出生於湖南,中學時就很喜歡做學生工作,是校學生會主席。1981年考入湖南大學化工系學習,一直擔任團支部書記和系學生會主席。畢業前一年高材林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85年畢業時,作為「三好學生」的高材林志願去新疆支邊。分配到新疆師範大學不久,他被借調到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整黨辦公室,作為自治區南疆整黨巡視組秘書。
1987年9月,高材林考入遼寧大學,攻讀國民經濟計劃與管理專業碩士學位,1991年9月考入清華大學經管學院,攻讀技術經濟專業博士學位。
據介紹,1996年1月,高材林離開清華園,進入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博士後流動站,做了兩年金融創新研究。1997年12月,高材林正式進入中國人民銀行從事貨幣管理工作。從基層的科員做起,他先後當過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處副處長,貨幣政策司分析處副處長、匯率處處長。
2005年,高材林赴上海籌建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任公開市場操作部副主任,明確為正處級,2007年3月明確為副司級。據上文介紹,在2008年3月,他還掛職蘭州市副市長。
2009年10月,高材林調任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省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0年任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籌備組)主任(組長),後任黨組書記、主任,2012年兼任省政府副秘書長等職。
在吉林省金融辦工作5年,2015年高材林任松原市市長,2017年12月他重返省政府任副秘書長,至2020年12月被查。
高材林為十一屆吉林省委委員。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創民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王創民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不力;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提供幫助;貫徹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力,不如實向上級報告工作,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人事調整、職務提拔及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嚴重不負責任、為特定關係人非法牟利,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通報稱,王創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為親友非法牟利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山西省委常委會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審議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創民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處分;終止其山西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中共山西省委十一屆十二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了省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王創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省委常委會之前作出的給予王創民開除黨籍的處分。
據官方簡歷,王創民生於1962年10月,在太重集團工作了38年。王創民1982年進入太重集團,歷任太重質檢處技術科科技員、科長,質檢處副處長,技術質量部副部長,太重(集團)有限公司起重煤氣設備部副部長兼起重煤氣設備廠廠長,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起重機分公司經理等職。
2000年,王創民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後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其間,於2002年至2009年同時擔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12年,王創民出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任職8年。
王創民2018年從太原重工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54.80萬元。
去年2月,王創民調任山西省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正廳長級)。去年10月,王創民與老下屬、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常委、董事范衛民同日被查。
王創民、范衛民被查後,太重集團原副總經理杜美林,原總經濟師曹紀生,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張志德等先後被查處。此前,山西省委第五巡視組對太重集團黨委進行巡視,就點出了其班子建設有差距的問題。巡視整改期間,山西省委已對太重集團主要領導進行了調整,集團黨委重點解決管黨治黨壓力層層遞減問題。
王創民是十一屆山西省委候補委員,2019年8月遞補為省委委員。
據黨章規定,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高材林簡歷
高材林,男,1964年2月出生,漢族,湖南漢壽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博士研究生學歷。
2004年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司匯率處處長;
2005年10月,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正處級幹部;
2005年11月,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公開市場操作部副主任(正處級);
2007年3月,任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公開市場操作部副主任(副司級);
2009年10月,任吉林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省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0年4月,任吉林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0年6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籌備組)主任(組長);
2010年12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2年10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成員、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4年1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4年4月,任吉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7月,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5年8月,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7年12月,任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
2020年11月被查。
十一屆吉林省委委員
王創民簡歷
王創民,男,漢族,1962年10月生,山西臨猗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6月參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2月,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技術質量部副部長;
1998年8月,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起重機分公司經理;
2000年4月,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02年6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
2009年3月,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2年2月,任太原重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2年4月,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20年2月,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正廳長級);
2020年10月被查。
第十一屆山西省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