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大排查!大整治!
廈門重磅行動來了!這些社會組織要「涼涼」!
重拳出擊!廈門啟動!
全市「殭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
撤銷!清除!整改!重拳整治!廈門通知下發!方案公佈!
廈門市民政局關於印發開展「殭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決策部署,落實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和我市《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根據民政部、省民政廳關於開展「殭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要求,制定實施方案。
根據通知,廈門明確!將在年底前在全市範圍內整治並清理「殭屍型」社會組織!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對全市社會組織進行一次深度檢查,清除一批名存實亡的社會組織,整改一批內部混亂的社會組織,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會組織,進一步優化社會組織結構,凈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防範化解社會組織風險,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走好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先來get
廈門最新通報!
6家職業培訓機構已被撤銷登記!
日前廈門市民政局已對以下6家「殭屍型」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廈門市中山北大青鳥職業培訓學校
廈門市花都美髮美容職業培訓學校
廈門市通關職業培訓中心
廈門市鷺華中等技術學校
廈門市麗榜髮型美容職業培訓學校
廈門市廈貿高級汽車維修職業培訓學校
這些機構有你認識熟悉的嗎?
廈門動真格!大清理!
再來ge
t此次廈門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重點整治以下五種情形!
01
連續兩年及以上未參加年檢、年報的社會組織;
02
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
03
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04
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繫的社會組織;
05
內部管理混亂、無法正常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
整治措施撤銷、吊銷、註銷、整改
(一)
撤銷登記
對存在撤銷登記情形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及時予以撤銷登記。
(二)
吊銷登記證書
對存在吊銷登記證書情形的慈善組織,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吊銷登記證書。
(三)
註銷登記
對符合註銷登記情形的社會組織,協調業務主管單位督促並指導社會組織成立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後,按法定程序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由其登記管理機關負責指導清算。
(四)
限期整改
對可以通過整改激活的社會組織,協調業務主管單位等相關部門指導社會組織提出合法合規、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改正、重整、合併、更名等方式),提出具體的整改措施、明確的整改期限和責任人等。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由其登記管理機關負責指導社會組織提出整改方案。
實施步驟9月—11月集中整治!
(一)
工作部署階段
制定我市開展「殭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全市專項整治行動部署協調會議,明確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等相關單位職責和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各區民政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實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
(二)
摸底自查階段
結合2019年度、2020年度報告工作情況,對社會組織進行梳理,確定六類納入整治範圍的社會組織名單,明確整治措施、步驟和時限,名單同步抄送業務主管單位。各區於8月底前將《「殭屍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動情況表》報送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三)
集中整治階段(9月—11月)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類進行整治:
1.連續兩年及以上未參加年檢、年報的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單位會同登記管理機關引導其主動辦理註銷登記,不主動註銷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啟動相應程序撤銷登記或吊銷登記證書。
2.自取得登記證書之日起1年未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未按照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對外開展業務活動的社會組織,視社會組織具體情況:
已不具備登記條件、無存在必要性的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單位會同登記管理機關引導其主動辦理註銷登記,不主動註銷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啟動相應程序撤銷登記或吊銷登記證書;
有存在必要性且可以通過整改激活的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單位會同登記管理機關指導社會組織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恢復正常活動。
3.內部管理混亂、無法正常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由業務主管單位會同登記管理機關指導社會組織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規範內部管理。
4.通過登記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無法取得聯繫,以及上述未按規定的時限整改到位的社會組織,由登記管理機關按照《廈門市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實施辦法》,列入活動異常名錄。
(四)
工作總結階段(12月)
12月5日前,各區總結整治工作情況(包括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實效、經驗做法、困難和問題、意見建議等,有實例、有數字、有亮點)及專項整治行動情況表報送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對需要進一步整治的,按照情形分類向社會公佈名單,推進整治工作納入常態化。
整治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強化責任擔當,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依法依規開展。此次整治行動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依法依規開展,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務實,穩妥推進、風險可控,積極引導無效、低效社會組織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會組織整改、出清的質量和效率。
強化溝通協調。要加強與業務主管單位聯繫,及時溝通協調整治工作中的各項事宜;對於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和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必要時徵求黨建工作機構、行業管理部門意見,爭取工作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時跟進本地整治進度,各區每兩周將專項整治行動情況表報送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匯總。
建立長效機制。要加強宣傳和引導,營造有利於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總結整治工作有益經驗做法,研究建立「殭屍型」社會組織的預防、監管和執法相結合的長效機制,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 聯繫方式及地址
聯繫人:廈門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 潘珊珊
電話:5307667
傳真:5307654
電子郵箱:mzj_mjzzglj@xm.gov.cn
地址:廈門市思明區體育路2號社會組織管理局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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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海峽導報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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