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煙有害健康,政府近年也大力宣傳戒煙及「控煙」,其實這些並非現代才有,中國早在明清時期,都不止一次發過「紅頭文件」,還要求國民戒煙,更禁止官員在衙門等公共場所吸食。
煙草約於明代嘉靖末至萬曆初經菲律賓傳入中國南方,及後迅速在全國種植,煙民迅速增長。至清代,吸煙已成國民基本嗜好。煙草在進入中國時,還傳入一個故事:呂宋島上淡巴國公主死後,被棄於野外,沒想到她聞到煙草香味後竟甦醒。從此在明清記載為「淡巴菰」的煙草,又名為「返魂香」。
清代煙攤。(網上圖片)
從史料上看,古人對煙草的嗜好甚至比今人還嚴重,或許與古人對煙草過度迷信有關。據最早著錄煙草的醫學書籍,明代的《本草匯言》載:「此藥氣甚辛烈,得火燃取煙氣吸入喉中,大能禦霜露風雨之寒,避山蠱鬼邪之氣,小兒食此能殺疳積,婦人食此能消癥痞。」古人還相信,煙草「亦闢瘴氣,搗汁可毒頭蝨」,也能治畏寒、發熱等。明末人姚可成輯《食物本草》中還有一觀點,認為煙草能當飯吃 :「凡食煙,飢能使飽......一切抑鬱愁悶,俱可藉以消遣,故亦名忘憂草。」可見早期,煙草還一度被認為是對身體有益。
明代《坤輿萬國全圖》中的菲律賓位置。(網上圖片)
到了清代,有醫生提出吸煙有害健康。名醫張璐的《本經逢原》中提出:「豈知毒草之氣,熏灼臟腑,遊行經絡,能無壯火散氣之慮乎。」清人陳淏子在《花鏡》中載:「久服肺焦,非患膈即吐紅。」名醫吳澄警告吸煙者:「虛損之人,最宜戒此。」吳儀洛在《本草從新》中,索性將煙草列入「毒草類」。古代也有不少有識之士不斷呼籲遠離煙草。
《食物本草》繪畫的煙草。(網上圖片)
古之禁煙,最有力的舉措當屬朝延干預。明末崇禎皇帝朱由檢曾兩次頒布「禁煙令」,到了第二次禁煙則是為了防止「亡國」。迷信的崇禎乃「燕王」朱棣之後,京都又為「燕京」。由於「煙」與「燕」音近,「吃煙」就是「吃燕」,出於避諱,故下禁煙令。
吳儀洛《本草從新》局部。(網上圖片)
清人入關,前幾位皇帝都努力恪守祖訓,嚴格禁煙。《大清律例》也就「控煙」有明確規定:「凡紫禁城內及凡倉庫、壇廟等處,文武官員吃(吸)煙者革職,旗下人枷號兩個月,鞭一百。民人責四十板,流三千里。該管官員見而不行捕首被旁人捕首者,該管官員俱罰俸半年......」清太祖努爾哈赤更對煙草在邊廷貿易中採取嚴厲措施,限制進口,官員大臣都主張限制種煙,保證糧田。
雍正時,皇帝嗜好鼻煙,但仍然提倡反對種植煙草。乾隆時期,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方苞更是多次上書禁煙之言。到了太平天國時期,政權對抽煙者的態度更加嚴厲,《天條書》載明:「凡吃黃煙者,初犯責打一百,枷一個禮拜;再犯責打一千,枷三個禮拜;三犯斬首不留。」到了道光、咸豐年間以後,隨著清王朝日益衰落,控煙令也成一紙空文,「煙民」劇增,人們將吸紙煙、吸鴉片、打麻將和嫖娼並列為晚清「四大公害」。
清代吸煙人士。(網上圖片)
民國時期禁絕鴉片煙毒,政府在禁毒取得成效,但到了禁吸紙煙的問題時遇到阻礙。1930年代,蔣介石和宋美齡聯手發動「新生活運動」,試圖改造國民習性。到了1935年,蔣介石去浙江時發現很多大幅紙煙廣告牌,非常生氣,親自發了一封電報給浙江省政府,命他們禁止紙煙廣告,5月蔣介石向全國發表《新生活運動綱要》。
清末時民眾在煙館吸食鴉片情況。(網上圖片)
《綱要》中《新生活須知》有提到「鴉片屏絕,紙菸勿吃」,即掀起一場波及全國的禁吸紙煙活動。嚴厲打擊,禁攤販賣煙,行人不許在路上吸食,驚動了國民政府高層。財政部長孔祥熙為確保國家稅收,又要貫徹新生活運動的旨要,於1935年下文稱:「任何團體,如有假借新生活運動名義,禁止人民吸售紙菸,務應立予糾正,以維國稅而安商業。」至此,由一場禁煙運動,在政府的「暫緩」和「以維國稅而安商業」之下結束。
1934年,禁吸紙菸運動舉行期間,天津《大公報》上的煙草廣告。(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