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0年12月,勞榮枝案一審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 來源: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另案判決)系情侶關係。1996年至1999年間,二人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先後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4起。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潛逃,並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員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勞榮枝夥同他人故意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搶劫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被害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勞榮枝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常州綁架的事實,系坦白。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餘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雖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勞榮枝犯數罪,應依法予以並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0年12月,勞榮枝案一審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 來源: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
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宣判。
從「人民教師」化身「殺人魔」
勞榮枝生於1974年,曾在九江某小學當語文教師,工作穩定,而且福利待遇良好,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月收入能達到400元。但沒過多久她辦理了停薪留職,化名「陳佳」在南昌市某夜總會做陪侍小姐。1996年,勞榮枝夥同「九江黑道上十分出名」的法子英對熊某實施搶劫後,先後殺害熊某本人及其妻女,隨後流竄多地作案。當年,勞榮枝還未滿22周歲。
此後的三年內,勞榮枝與法子英多次實施搶劫、殺人。1999年,勞榮枝「故技重施」,化名“沈凌秋”在合肥某歌舞廳坐枱,勾引一安徽男子殷某到出租屋後,將其裝進狗籠實施綁架。為了向殷某證明自己有膽量殺人,法子英又以“做工”為名誘騙31歲的木匠陸中明前來,殘忍將其殺害並肢解後藏屍冰櫃。同年7月28日,法子英被擒獲,而勞榮枝則在他的“掩護”下逃亡。五個月後,法子英被公開處決。
法院認定,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勞榮枝夥同法子英共殺害7人。
潛逃20年被捕後當庭翻供
此後20年間,勞榮枝不僅整容,還使用多個虛假名字在全國多地潛逃,靠在酒吧、KTV等場所打零工、短工為生。
2019年11月27日下午,福建廈門思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通過大數據信息研判發現,一名疑似勞榮枝的女子出現在廈門某商場一帶。翌日,民警成功在某商場將幫忙照看手錶生意的勞榮枝抓獲歸案,逃亡近20年的罪犯最終落網。
2019年12月5日,廈門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12月15日,南昌市公安局對勞榮枝提請審查逮捕。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批准逮捕。
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案提起公訴,並交由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在12月21日、22日兩天的開庭審理過程中,勞榮枝當庭翻供,表示其未與法子英合謀,殺人並不是自己的本意,自己也是受害者,並否認了部分殺人犯罪事實。檢察機關認為,勞榮枝當庭拒不認罪,主觀惡性極深。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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