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聆訊第14天,房署總建築師樂素芬出庭作供。代表調查委員會的大律師許偉強指出,樂素芬所負責的三個屋邨工程中,有利建築及中國建築均有提交焊料樣辦並存放在房署於地盤的樣辦房中,但房署於焊料到貨後沒有與樣辦作比較覆核。

調查委員會大律師許偉強 (資料圖片)

調查委員會大律師許偉強 (資料圖片)

樂素芬回應指,焊料屬雜項,提交樣辦只是承建商慣例,並非由房署要求,而物料規格指引內要求須覆核的物料均有覆核,又指「即使房署沒做,不代表承建商可以亂用(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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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偉強及後指有利建築的供詞中提及「個別房署人員要求將焊料送審」,並「有時在樣辦房內向房署示範燒焊工序」,與樂素芬所言有別。樂素芬就說房署有於地盤設視察小組,若同事知道要用無鉛焊料,有可能要求送審,但指從未要求承建商示範燒焊。

清河邨一期、彩福邨和紅磡邨二期工程都是由房署總建築師樂素芬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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