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記者高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案二審,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判,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維持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新華社報道,法院依法決定對高瑜暫予監外執行刑期。

高瑜(AP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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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高瑜在二審期間認罪悔罪,法院酌情對其量刑予以改判。另外經高瑜本人申請,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根據省級人民政府指定醫院診斷並出示的證明文件,認為高瑜確實患有嚴重疾病,依法決定對高瑜暫予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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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代表律師莫少平回覆香港電台時說,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有關裁定,高瑜最快今晚從派出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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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比一審減少兩年,維持剝奪政治權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