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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正視網絡煽動欺凌法律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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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正視網絡煽動欺凌法律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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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正視網絡煽動欺凌法律真空

2021年09月21日 16:01 最後更新:16:31

互聯網、社交平台的掘起,顛覆了全球溝通模式,亦建構了一個全新的生態圈。然而,隨之而起的網絡欺凌、網絡煽動造成很多困擾。反修例事件發生後,香港出現一批網民,透過網上平台,有組織地號召群眾集體中傷、污衊、醜化、杯葛抵制敵對陣營商業機構,損害其商譽,這種無日無之的網絡欺凌,令很多需要面對公眾經營商家蒙受很大的損失。經常有人說,在香港這個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的地方,他們沒有「不支持對方的自由」。本港的監管法例遠遠落後於其他國家或地區,未有特定法例針對此等導致不公平競爭的網絡煽動及欺凌等行為,受害的商界苦無保障,嚴重打擊本港的營商環境。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日前(9月15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向當局質詢當局有何法例針對網上煽動、欺凌製造不公平競爭的行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出,根據香港法例,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或網絡欺凌,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規管,例如《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刑事恐嚇」罪、「作出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罪、「處理和管有煽動性刊物」罪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以及《盜竊罪條例》下的「勒索」罪等。在網上發布危害公共安全信息,亦可能觸犯普通法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鄧炳強提及,過去一年多警方曾因應在網上發布針對一間本地電視台的違法言論的三宗案件,共拘捕了六人,涉嫌干犯「串謀刑事恐嚇」、「煽惑他人犯有意圖傷人」、「煽惑他人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煽惑他人犯刑事毀壞」等罪行,當中一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訴,其餘案件仍在調查中。

然而,鄧炳強提及的法例,根本未能竭止針對商界的網絡欺凌,上述的拘捕行動亦未對相關網上平台起阻嚇作用,該等網上平台至今仍然每日更新、不斷繼續號召群眾杯葛、抵制該電視台。法律的作用除了懲罰,更重要的是阻嚇,但很明顯在這件事上沒有效果。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於去年四月進行的「選定地方應對『起底』行為」研究,比較了香港、新西蘭及新加坡三地,對網上內容經營者以及網絡欺凌的規管制度,結果發現,香港的相關規管遠遠落後於新西蘭及新加坡,其中新西蘭在2015年已制定《有害電子信息法》對網絡欺凌行為作出檢控;而新加坡在2014年制定的《防止騷擾法》針對網上和現實世界的騷擾行為,並就此訂立 刑事判罰及民事補救措施。反觀香港,只單靠現有不合時宜的刑事條例、以及被形容為《私隱條例》,完全未能竭止尤其是針對商家的網絡欺凌問題。

立法規管網絡欺凌之路漫長,鄧炳強表示,民政事務局正帶領跨部門研究外國不同處理經驗,立法必然是其中一個選項,然而被議員問及是否有立法時間表時,他坦言未能提供,令人氣餒;但他提及,會以證據為本,可引用國安法調查有政治立場的商業機構,又指即使政府過往甚少引用煽動意圖罪,但激活部分法例是「因時制宜」,強調政府違法必究。正如傳統的刑事條例本來就可以制止「裝修」,但也要到國安法實施後才真的看到效果。筆者覺得,一方面政府應該加緊調查和檢控違反刑事條例的網絡欺凌行為,另一方面立法刻不容緩。

洪爲民 全國人大代表




潘朵拉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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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

近年不少公司的社交媒體宣傳策略,著重網上形象及宣傳,更將網上社交媒體的Engagement視為公司的品牌形象,更在各類社交媒體設立網站、Facebook、Instagram及YouTube等等,並大灑金錢成立團隊或聘請人員打理社交媒體及制定宣傳策略。各用家及網民在這些社交媒體平台的留言及互動,往往都會觸及一眾老闆們、公關們的決策及神經,page like粉絲、followers、訂閱人數、viewership等增加會大喜,公司專頁每天出post推廣是基本,夠創意出多post是要求,每月數據分析報告也是新常態。

做小編吸嬲老闆詐型點算好?

因應互聯網及社交媒體發展,令人們能即時及便利接收信息,市場宣傳策略,走向多元及網絡化、數碼化是無可厚非,但是不少公司管理人員,視派「嬲嬲」、負面留言為「毒藥」,甚至出現恐慌,擔心影響生意,甚至急改營銷及宣傳策略,希望除之而後快,關注度及喜怒表現指數,就好似股民每天追看著股市趨勢,若有負面或惡意留言,相信不少做專做社交媒體宣傳的同行,一定束手無策,刪post有不恰當,怕會有反效果;欲向平台管理投訴,又往往未被接納或不被理會,到底如何是好?

社交網絡平台的宣傳策略,比起舊時傳統宣傳方式,的確是多元化,但其實在社交網絡平台被「派嬲」或「讚好」的行為,是否真的影響客戶的商品形象或產品銷售量,甚至收入嗎?假設一個品牌每日在自己的社交網絡平台出一個post,甚至多過一個post,平均每個post都有被派嬲或讚好,甚至惡意的留言及批評,這只是反映一部分網民一時及即興觀感,相信不少人是一邊派嬲,但背後亦會購買使用有關的客戶商品。

網絡世界真假難分 或有人惡意策動

而且在網絡世界中,信息化、碎片化、即食主義充斥,這些的行為,就如同書本翻頁似的,過了便忘記,甚至很快被其他新的訊息,或熱點掩蓋,不會直接影響客戶整體對外形象。

再者, 有部分網絡惡性行為,甚至近年經常出現的抵制商戶及機構的行為,背後真正的動機、甚至背後策劃的人很難預計,不能排除可能是客戶的其他競爭者故意安排,或有心人故意策動。

其實作為負責該品牌客戶的數碼市場推廣人員,應在每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刊登的廣告上、後台上設定好自己的受眾群、目標的年齡層,甚至可以在一些落廣告在有關商品或公司有相關的關鍵字上,以便更精準地將自己的商品推廣到目標受眾,以便達到最大的廣告成效,或銷售產品的成果。

另外針對一些惡意的網絡行為,甚至抵制或攻擊行為,雖然根據目前在法律上,存有灰色地帶,搜證或舉報上也不容易,老土一句「敵眾我寡」,你刪除一個惡意帳號,虛假帳號,對方亦會在創造更多其他新的帳號應對,所以真實的戰場並不是在於部分刊登的post被攻擊,應該先好好處理本身社交網絡平台的後台操作,甚至將自己本身客戶專頁的忠誠支持粉絲鞏固, 加大整體的fans like或followers數量,這才是長遠及正確的宣傳策略,方才建設品牌的長遠形象,切勿太過短視只關注眼前正在宣傳的post。

被惡性留言派嬲原來有助吸客?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社交網絡平台,如何將客戶每一個post派給受眾的機制?其實越多人討論,派給受眾的成效會越高,會引起更加多人的關注,post的曝光率亦會更高,就連客戶在後台付款落廣告,平均每一個click或post engagement的成本亦會更低。所以懇請客戶被派嬲或惡性留言時,切勿太過擔心,不用操之過急或刪除相關post,就如諸葛亮借箭一樣,看似是在被攻擊,但東風一來,不單火燒連環船,更為自己儲備足夠的箭,也是曲線的宣傳策略,長遠益處大於壞處。

不過,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商業中心,過分惡意抵制的網絡欺凌或攻擊行為,針對客戶、個人,知名人士作出滋擾,我們不應助長或縱容,香港社會各界,必須正視,以免破壞國際公平競爭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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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若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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