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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正視網絡煽動欺凌法律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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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正視網絡煽動欺凌法律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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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正視網絡煽動欺凌法律真空

2021年09月21日 16:01 最後更新:16:31

互聯網、社交平台的掘起,顛覆了全球溝通模式,亦建構了一個全新的生態圈。然而,隨之而起的網絡欺凌、網絡煽動造成很多困擾。反修例事件發生後,香港出現一批網民,透過網上平台,有組織地號召群眾集體中傷、污衊、醜化、杯葛抵制敵對陣營商業機構,損害其商譽,這種無日無之的網絡欺凌,令很多需要面對公眾經營商家蒙受很大的損失。經常有人說,在香港這個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的地方,他們沒有「不支持對方的自由」。本港的監管法例遠遠落後於其他國家或地區,未有特定法例針對此等導致不公平競爭的網絡煽動及欺凌等行為,受害的商界苦無保障,嚴重打擊本港的營商環境。

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日前(9月15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向當局質詢當局有何法例針對網上煽動、欺凌製造不公平競爭的行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出,根據香港法例,大部分在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任何鼓吹他人犯法或網絡欺凌,只要涉及刑事罪行,均受規管,例如《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刑事恐嚇」罪、「作出具有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罪、「處理和管有煽動性刊物」罪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以及《盜竊罪條例》下的「勒索」罪等。在網上發布危害公共安全信息,亦可能觸犯普通法的「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鄧炳強提及,過去一年多警方曾因應在網上發布針對一間本地電視台的違法言論的三宗案件,共拘捕了六人,涉嫌干犯「串謀刑事恐嚇」、「煽惑他人犯有意圖傷人」、「煽惑他人犯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煽惑他人犯刑事毀壞」等罪行,當中一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訴,其餘案件仍在調查中。

然而,鄧炳強提及的法例,根本未能竭止針對商界的網絡欺凌,上述的拘捕行動亦未對相關網上平台起阻嚇作用,該等網上平台至今仍然每日更新、不斷繼續號召群眾杯葛、抵制該電視台。法律的作用除了懲罰,更重要的是阻嚇,但很明顯在這件事上沒有效果。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於去年四月進行的「選定地方應對『起底』行為」研究,比較了香港、新西蘭及新加坡三地,對網上內容經營者以及網絡欺凌的規管制度,結果發現,香港的相關規管遠遠落後於新西蘭及新加坡,其中新西蘭在2015年已制定《有害電子信息法》對網絡欺凌行為作出檢控;而新加坡在2014年制定的《防止騷擾法》針對網上和現實世界的騷擾行為,並就此訂立 刑事判罰及民事補救措施。反觀香港,只單靠現有不合時宜的刑事條例、以及被形容為《私隱條例》,完全未能竭止尤其是針對商家的網絡欺凌問題。

立法規管網絡欺凌之路漫長,鄧炳強表示,民政事務局正帶領跨部門研究外國不同處理經驗,立法必然是其中一個選項,然而被議員問及是否有立法時間表時,他坦言未能提供,令人氣餒;但他提及,會以證據為本,可引用國安法調查有政治立場的商業機構,又指即使政府過往甚少引用煽動意圖罪,但激活部分法例是「因時制宜」,強調政府違法必究。正如傳統的刑事條例本來就可以制止「裝修」,但也要到國安法實施後才真的看到效果。筆者覺得,一方面政府應該加緊調查和檢控違反刑事條例的網絡欺凌行為,另一方面立法刻不容緩。

洪爲民 全國人大代表




潘朵拉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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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

近日社交媒體話題之一,是無綫娛樂記者訪問貴為老闆級的古天樂,當中問到古老闆和一眾演員是否期待電影上映,被他連珠炮發回應,媒體形容是「扯火串爆」,相當有觀看性。

古老闆露面是為電影《尋秦記》宣傳,該片由開拍到上畫歷時多年,記者問期待與否,既有弦外之音,也是給予參演者一個發表感受的機會,正如名導王家衛的大作上演,就經常出現類似問題。
古老闆被指為問題扯火引起熱議,對記者來說若問題能「辣慶」被訪者,其實十分成功,過去美國政治記者就以訪問獨裁者激到對方拍檯離去為一大成就。娛樂新聞最講娛樂性,古老闆上演戲劇性一幕,贏盡媒體曝光,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客觀上算是雙贏。

娛樂新聞最講娛樂性,古老闆上演戲劇性一幕,贏盡媒體曝光,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客觀上算是雙贏。

娛樂新聞最講娛樂性,古老闆上演戲劇性一幕,贏盡媒體曝光,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客觀上算是雙贏。

演員和觀眾對《尋秦記》是否期待,記者已經問過,至於廣告業界是否期待,也是有趣的地方。畢竟,一套好的影視作品可以帶動社會消費潮流,本地電影業在過去2年叫好叫座的作品不算多,具備商業元素的更少,粗略計算,自<<九龍城寨>>後,受歡迎的港產電影大概是《破地獄》,該片內容上相當成功,但不太適合作為宣傳推廣的題材,就算近年其他有口碑的作品如《毒舌大狀》、《飯氣攻心》,似乎商業味道都不足夠,所以直至現在,《九龍城寨》幾個主要人物包括古老闆、林峰、劉俊謙,仍然是廣告代言的寵兒。一般而言,英雄或笑片如能有好票房,衍生出廣告創意或代言的效益往往較大。

除了電影,電視近年最具爆發力的是無綫的《新聞女王》系列,論商業效益第2季比第1季還要成功,這見諸於主角佘詩曼的新舊廣告在排播前後大量湧現,同劇的王宗澤都成為近日熱度上升的男性藝人,還有傳出可能成為外傳主角的高海寧,商單同樣爆滿。無綫今年制作的劇集數目下降,影響了新興代言人的供應,且看稍後頒獎禮後,會否有一波的刺激。

藝人代言需要有作品支撐,明星拍電影有時片酬不會太高,但電影爆紅可以透過代言或商演大量回收效益。電視劇的酬勞要比電影低,代言機會也成為一線演員重要的收益。廣告人一般無法主動打造娛樂潮流,若然受歡迎的作品多,創作就較易有靈感,向客戶賣橋往往較容易,影視作品效用就如推廣計劃的培育劑和催化劑。

市場普及性的男藝人,早幾年有男團MIRROR,最近潮流回歸成熟型,梁潮偉、郭富城是穩膽,不太靠大熱作品又能長做長有的張繼聰。至於新的帶領者是誰,無論是否有《尋秦記》在其中,相信都是宣傳推廣行業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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