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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香港司法系統的改革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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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香港司法系統的改革建議

2021年09月22日 19:50 最後更新:09月23日 06:20

法治一直是香港引以為傲的優點,法院法官在港人心中地位也非常崇高。只是在2014非法佔中以及2019年反修例黑暴以來,部分法官受反對派的政治影響而出現了偏差,香港司法系統面臨諸多問題,如:法院自行擴權搞違憲審查,司法覆核激增影響政府施政,大批案件久拖不決,一些法官對涉及國家安全、「黑暴」案件的量刑超出一般規範,偏離法治原則和公眾常識,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對於司法監察改革和量刑改革呼聲很高。

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英國普通法制度,都隨時代變化和民眾需求而變革,推出有效的改革舉措,以維護公平公義,並提升司法系統的權威,這些經驗值得香港司法系統參考借鑒,以下也會作出說明。對香港司法系統,我們有三點改革建議,闡述如下:

1 、對司法機構設置專門的監察委員會
         香港目前對法官的監察機制,僅有法院自身設置的投訴渠道,屬於司法機構內部法官處理法官, 淪為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狀況,缺乏第三方監督,令人難以信任這種法官查法官的做法。如:審理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時,有裁判官將政治立場帶入法庭之嫌,在法庭的偏頗不當言論和判案屢受質疑。市民認為這是「法官查法官」,公信力存疑。而司法系統似乎不為市民呼聲所動,以司法獨立理念自居。但是,司法獨立並不是不需要外部的監督,外部監督是促進司法公正透明、不偏不倚,保持其專業的獨立性的重要保障,也是世界各國各地積極推動司法改革的方向。西方司法監察專門機構獨立於法院之外,具有開放性和透明性。以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為例,司法委員會由9人組成,任期4年,成員包括3名由本州最高法院選出的法官、3名律師和3名平民組成。這項改革讓越來越多司法系統之外的法律專業人士、普通市民參與其中,加大了外部監督力度,使得司法更加切合社會的發展和民眾的要求。

因此,為確保香港司法公信力,司法系統應學習西方國家的普遍做法,建立多方組成的專門司法監察委員會,以外部監督促進法官保持不偏不倚的獨立性。

2、建立量刑指南委員會 避免政治干預司法

2014年佔中以來的許多事實表明,一些香港法官將自己的個人情感、政治立場及偏見明顯帶進審判過程,導致對違法行為的量刑帶有「偏向性」。如去年9月,21歲雙胞胎兄弟闖入天水圍輕鐵濕地公園站,損毀逾20萬元設施,屯門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僅判處二人監禁七星期;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一案所有人被輕判社會服務令等等。與之形成對比的是,如: 2019年7月23日,城市大學一名內地男畢業生撕掉校園的港獨海報及標語,被控刑事毀壞罪並處罰款;8月18日,一名來自中國內地的男子,因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大門噴塗中國必勝,被香港東區法院速判監禁4周。法官在量刑時採用的雙重標準做法,已經引起多方質疑和批評。

由此可見,成立量刑委員會非常必要。事實上,大陸法系國家往往明文規定量刑標準與幅度,英美普通法系國家普遍制定了明確的量刑指南,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以防止量刑偏差和量刑失衡。在20世紀70年代中葉,英美法系國家開始了量刑改革,提倡均衡量刑論,在量刑方法上主張實施量刑統一標準,以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1984年,美國聯邦政府制定了《犯罪控制綜合法案》,設立了聯邦量刑委員會,統一指導量刑標準,訂下不少強制要求法官執行的量刑規則。此後又推出《美國聯邦量刑指引》,將聯邦罪行分為43個等級並有相應罰則,法官要按統一準則判刑。量刑指南對法官適用量刑具有約束力,如《英國2003年刑事審判法》第172條規定:「任何法院在對某一罪犯量刑時,必須注意與此罪名有關的量刑指南。」

同時,西方國家還設立了專門的機構來指引法官量刑標準。美國專門的量刑指導機構--量刑委員會負責制定量刑指南,量刑委員會制定的量刑指南是一項授權立法,在公布後即生效或者被立法機關批准生效,如英國量刑指南機構包括量刑指南委員會和量刑諮詢委員會。正是因為有了統一的量刑規範和監督機制,西方國家得以有效監察司法系統是否出現「權力濫用」與「判刑失誤」,令法庭量刑時更加一致,減低不確定性及法官自身的主觀因素,真正彰顯法治的公平公義。

在這方面,香港量刑制度改革明顯落後。香港有必要參考英美做法,改進落後的量刑機制,成立專門量刑指南委員會,出台具體的量刑指引,減少人為錯誤的量刑,避免判刑出現太大差距,以實現法律的公正。

3、進一步優化司法程序 提高司法效率
           截至2020年9月6日,香港警方已拘捕過萬名涉修例風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2210人完成檢控程序,其中僅550人完成司法程序,餘下積壓如山的案件不知到何時才能處理完成,這導致違法犯罪行為長期得不到應有的懲處,嚴重影響司法效率和司法權威。
           西方國家為推動複雜繁冗的司法程序改革進行了大膽嘗試:在20世紀90年代,英國的沃爾夫司法改革以提高司法效率為目的,改變與現代社會快節奏不相適應的程序繁瑣、案件久拖不決的狀況。近年英國司法改革還注重利用高科技提升司法效率,如開設線上法庭、製作數字檔案等。2011年英國因發生騷亂在各地逮捕1500人,司法機構延長工作時間,加快審判程序。2020年英國因疫情積壓很多案件,為此設立一些臨時法庭,快速處理這些積壓的案件。其他西方國家,如德國、法國等,也都不同程度進行了優化司法程序的改革,收到了成效。

對比英國2011年應對騷亂加快司法程序,2020年成立臨時法庭等舉措,香港有必要採取相應辦法,加快處理近期積壓的案件,如成立臨時特別法庭、提高案件審理速度、優化審判程序等,避免久拖不決。又如近年司法覆核案件眾多,一些不必要的司法覆核浪費社會資源,阻礙社會發展,可成立司法覆核特別法庭幫助解決這些問題。

總結而言,我們認為香港特區政府應主動擔當憲制責任,積極參考國際上的做法,加快推動香港司法制度改革。如此,才可構建適應新形勢的監督機制和審判機制,不斷回應廣大市民對司法改革訴求,司法機構才能擔負起維護一國兩制、促進社會福祉的重要責任,樹立起香港司法威信,捍衛香港法治的崇高價值和聲譽。

郭清源律師 梁百強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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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票系統及點票的改善建議

 

在萬眾期待下,2021年9月19日,香港三場重要選舉的第一場,選委選舉正式舉行。今次除了作為香港回歸以來首次以愛國愛港作為選舉的基調,另一個首次應該是電子投票的系統,讓香港的選舉開始進入電子時代。

在最新的選舉安排下,選民進入會場後有別於以往,以往人手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將會以電子系統掃描市民身份證取代。市民只要等待數十秒便可驗證其身份,包括所屬的選舉界別和選票數量。然而接下來就尷尬了,工作人員仍然需要向每個選民解釋和提示投票的流程,然後提供紙版選票給選民到獨立分間的空間選擇心目中的候選人,最後到指定的投票箱投遞完成投票過程。過程如果順暢,從電子核對身份到選民投票結束,每個選民大約需要3-5分鐘時間。更加尷尬的是每組票站工作人員需要在每個小時都要點一次已經發出的選票數量,這樣該組票點就要暫停,選民就要在指定位置等待,如果選民數量龐大,這部分將會花費大量時間。在投票部分,只是在核對身份證明提供了電子化的便利。在投票電子化方面,筆者認為應該需要更近一步。首先應該應用現有入境處系統,通過指紋和面相來確認選民身份,然後提供類似市面上自助點餐機的投票機,讓選民自行在自助投票機上完成投票,在機器上完成電子投票後,機器會自動印出已經填選好的選票和存根,最後選民將選票投入指定投票箱,保留存根,存根上有一組編號,選民可以通過選舉事務處在網上系統公佈的有效選票數量及編號確認自己的選票有被計算在內。另外建議在場內設立的關愛隊,安排人手教長者如何使用投票系統,如有需要,可以由政府授權的工作人員全程陪同投票。

在點票方面,今次新引進的點票系統的缺陷已經眾所周知了,所謂自動化的點票方式仍然採用的是考評局的閱卷方式,將每張選票過機點票。但出現彈票就會令點票時間大大加大,就會出現今次這樣花大量時間點算小量選票。今次選舉, 四千多張選票花了十四個小時電子點算,可以想像如果選民人數增加到數十萬,那要花費數月時間來處理選票。這樣不但沒有效率,也會影響市民對於電子投票系統的信心。如果採用筆者建議的投票方式,通過每一部投票機將數據立即傳回中央伺服器進行立即點算。不但省卻每個小時每組票點的工作人員緊張的點算票數,通過大數據,市民甚至可以實時在選舉官方網站見到已經投票市民的數量。在投票結束的時刻,選舉的結果也同時有了。選舉事務處甚至可以公佈初步的選舉結果。而不滿選舉結果的和對選舉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要求一次人手點票。如果在24小時內沒有提出異議就是承認選舉結果。在48小時後公佈最終的選舉結果並且刊憲。

電子投票系統最終都會走向全自動化,政府應該現在就以最完善的心態來實行,讓電子投票成為香港人習慣的日常,香港科技成熟的體現。

薛良文 旅遊公司董事總經理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