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界中出現敗類,一名攝影記者於2019年採訪長榮空姐罷工時,偷拍一名空姐的走光照,並上傳至社交媒體與網民分享,結果女事主向庭法庭提出訴訟,攝記要向女事主賠償15萬元新台幣(約4.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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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該名攝記在事後已離職,目前靠打散工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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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姐於2019罷工,向公司爭取提高福利待遇。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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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傳媒報道,當地一間傳媒機構姓范的攝影記者,於2019年6月採訪長榮空姐罷工期間,趁一名陳姓空姐彎腰時,以俯角偷拍她的胸部,事後還將露乳照及影片上傳到通訊程式Line群組,與同好分享,導致影像輾轉在網路流傳,女事主得知被偷拍後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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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攝記一直否認相片和影片是他拍攝,堅稱是在網上搜尋到後轉貼到群組分享,惟控方發現他在群組內自稱「被同業側拍我認真拍美女空姐」等語,高院認為,這些對話足以證明范男以拍攝者自居,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其監禁20日,罰款2萬元(約5500港元),緩刑2年,條件是必須向女事主賠償15萬元(約4.2萬港元)。
長榮空姐於2019罷工,向公司爭取提高福利待遇。 (網上圖片)
有偷拍裙底前科的36歲男文員,今年6月於迪士尼樂園再次犯案,以小型鏡頭偷拍他人裙底,當場遭保安揭發。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星期一)12月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化報告正面,有持續進行精神科治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男文員早前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斥被告的犯案手法是有備而來,被告有偷拍定罪紀錄,今次屬重犯,判被告監禁4星期。
被告梁文熙,報稱文員,被控於2025年6月14日,在香港新界大嶼山東涌幻想道香港迪士尼樂園,拍攝不知名人士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份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不知名人士同意。
案情指,被告今年6月14日在香港迪士尼樂園用小型鏡頭連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被保安當場揭發。經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偷拍了共8段女子裙底的影片,長女灼數秒至幾十秒。
被告今穿白色上衣、戴眼鏡出庭,期間低著頭。辯方表示,被告的父母及哥哥到庭支持被告,而感化報告亦顯示正面,積極配合醫生進行治療及跟進情況,亦加入「朗天計劃」及登記西九龍精神科中心與醫生關注情況。被告還押的18天在獄中反省錯誤,決心不再犯,懇請法官輕判。
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蘇官關注心理醫生報告中提及的重犯情況,辯方質疑醫生沒考慮被告已接受持續的治療,重申被告已加入「朗天計劃」及積極進行治療等,可減低重犯風險。
但蘇官判刑時指,被告作案手法是有備而來,雖然被告認罪,但被告今次屬重犯,以6個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後,終判被告4星期監禁。
案件編號:WKCC410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