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墜機現場

林彪是赫赫有名的「軍事家」,是威名遠揚的“常勝將軍”,一生戎馬倥傯,用兵如神,決定中國命運的三大戰役他指揮了兩個,揮師四野從東北一直打到海南島,他為什麼出此下策出逃國外,以至滿盤皆輸、身敗名裂呢?

本書將帶你走入歷史,深入探討圍繞「九一三」事件的種種猜測、傳聞和爭論。

因油料不夠而緊急迫降

按說,林彪座機最緊張的是三個階段:一是能否從北戴河起飛;二是起飛後會不會遇到麻煩,比如遭攔截包括被擊落;三是越過國境後會不會被蘇蒙方面防空部隊 誤以為轟炸機或偵察機而擊落。當這三個階段都僥倖闖過去之後,它只要放心大膽地向預定的伊爾庫茨克飛就是了,為什麼要冒險野外迫降呢?

答案是:飛機沒有油了。

按規定三叉戟飛機滿載油量為22噸,續航能力5小時(其中包括 1個小時的保留油量),平均每小時耗油4.5噸。但9月12日傍晚256號三叉戟飛往北戴河時,加油15噸。從北京飛山海關,半個小時略多,用油2.5噸,這時油箱中有油12.5噸。13日凌晨256號從北戴河倉皇起飛時,沒來得及加油。從北戴河到溫都爾汗約1100公里,飛機出境前在內蒙古的貝爾廟上空原地盤旋了一圈。空中飛行時間1小時53分,加之飛行中一直保持在2500-6500米的中低空,耗油較多,這樣飛機上就只剩下2.5噸上下的油了,而這時油箱有一部分油,因為油泵抽不上來,還不能使用。它要繼續低空飛行,最多只能飛20多分鐘。照此油量,不要說伊爾庫茨克飛不到,就是烏蘭巴托也飛不到。在此情況下,飛行員只有野外迫降,別無選擇。(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國青年出版杜 2001年版,第258頁、第277頁)

以上分析是林彪出逃後不久,空軍參謀長梁璞作出的。

256號三叉戟第二副駕駛,因沒趕上登機而倖免一死的康庭梓,也作了同樣的分析。他說:「山海關機場起飛時,飛機上的油量只有12噸半,按正常的高度、速度飛行,把最低的平均耗油量也計算在內,最多只能飛行兩個小時。」因此,潘景寅在飛行1小時53分鐘後野外迫降,是合乎事理的。(《湖南文史》增刊第27頁)

一系列主客觀原因

導致迫降失敗

無疑,潘景寅斷然決定迫降是正確的,但為什麼又導致機毀人亡的後果呢?這裏面既有客觀的原因,也有主觀的原因。主要的有以下幾點:

1.判斷失誤,沒有弄清飛機的準確位置。飛機墜毀地點位於溫都爾汗東北僅60公里(空中直線距離),而溫都爾汗就有個簡易機場,跑道是從草原上軋出來的,周圍的地勢非常平坦開闊。256號三叉戟飛到那裏降落,油量是完全夠的。但是,潘景寅卻沒有去。之所以如此,可能是錯把迫降現場當做了溫都爾汗簡易機場,或者潘景寅壓根不知道溫都爾汗有個簡易機場,他只是急切地選擇個地勢平坦的去處做迫降場用。由於飛機上沒有領航員,也沒有地面導航,精神高度緊張的潘景寅很難弄清自己的確切位置。儘管如此,潘景寅能選擇地勢開闊平坦的蘇布拉嘎盆地,該盆地是沙質土壤,南北長3000多米,東西寬800多米,到處覆蓋著三四十厘米的茅草做迫降場,已屬不易。(於弓編:《林彪事件真相》,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88年版,第160頁)

整個城市漆黑一團。但是盆地西北方向10公里處著名的貝爾赫瑩石礦沒有停電,有燈光,很可能潘景寅把有燈光的地方看成了溫都爾汗簡易機場。至於地形,平坦之中其實暗藏危險,中間有高低不等的土包。(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187頁)

3.面對特情緊張過度,操縱失當。迫降,不能放起落架,要用肚皮擦地,最擔心的是擦地後飛機起火爆炸,這就必須把油放掉。把油放光,需原地盤旋20分鐘,但潘景寅沒有這樣做,很可能考慮到長時間盤旋會招致地面防空炮火的威脅。他雖然做了迫降的一系列準備,但迫降的著陸動作並沒有做全,著陸速度過大,而減速板卻未打開,結果造成飛機接地後遇到凹凸不平的地面後彈起、傾覆、折斷,然後起火爆炸。

4.技術欠佳,難逃厄運。潘景寅儘管是挑選出來的,但駕駛三叉戟飛機的技術還未到嫻熟精湛的地步。相反,由於1971年8月份三叉戟專機維修改裝就緒後,他試飛了幾次,去過山海關機場,也飛過較遠的航線,但他始終對自己的「落地」動作不滿意。9月12日晚三叉戟飛機拉林立果去山海關的前一天,潘景寅又飛了一次東北航線,有人看到他情緒不好,問怎麼啦?他說「落地」問題還是不理想(劉岩:《我參與處理「九一三」事件的回顧》,原載,《中華兒女》2000年第9期)。正因為他技術上存在如此致命的短處,在突發情況面前也就很難處理好了。

潘景寅的飛行技術,並不算最好。師長時念堂回憶說:潘景寅是專機師副政委,內向,不那麼開朗,話極少。他的優點是非常沉穩,但也由此帶來腦子有點「木」。他飛伊爾-18時,就飛得不精。1969年潘景寅駕伊爾-18飛往山海關機場,“撞”上雷雨,下不來了,怎麼也對不准跑道。那次我在後艙,上去把潘景寅換下來,這才讓飛機落了地。陳聯炳 (飛三叉戟的團副參謀長)對我說了好幾次,叫我快點飛三叉戟,我們說了不算,意思是潘景寅不行。

5.三叉戟飛機的設計對迫降極為不利。它的機翼、機腹部有油箱,高速接地,很容易造成油箱摩擦受熱起火。自三叉戟問世以來,國內外還沒有迫降成功的先例。因此,潘景寅即使駕駛技術再高明,也難以彌補飛機設計上固有的缺陷,何況潘景寅的技術水平還不是最精。

關於幾種傳聞的由來和匡正

1.飛機是被中國方面擊落的嗎

這種說法,一度甚為流行,根據是飛機上有個大洞。

據最先到達墜機現場視察的中國大使館工作人員孫一先證實,飛機機翼的翼根處,的確有一個直徑40多厘米的大洞,大洞的旁邊還有兔耳朵形的細長洞兩個。一開始,他曾懷疑這個大洞好像是一枚地空導彈打的。但進一步探查這個洞的底部,卻發現並未穿透,機翼另一面完好無損。而大洞周圍不規則的鋁刺,刺尖有的朝里,有的朝外。如果是地空導彈打的,怎麼可能不穿透機翼,而且洞口朝上呢?經過仔細觀察和深入分析,他最終否定了自己一開始的認識。(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頁)

但是,也還有人堅持林彪座機是被導彈擊落的。張寧在《塵劫》一書第278頁中,引述第二炮兵一位轉業軍人的話,說用導彈擊落了林彪座機。那位轉業軍人說:「當年出事時,我在基地當兵,我們接到開炮命令,不知道是什麼目標,以後聽到文件傳達,心裏才明白是林彪座機。」張寧問他是不是搞錯了,打的恐怕是周宇馳的飛機,這位二炮軍人笑道:“打直升機哪用導彈?周宇馳的直升機是在北京郊區迫降的,根本沒用開炮。我們導彈發射的方向不是北京。我們用的是新式導彈,彈頭進去反向爆炸,當時打傷了飛機。”

針對機翼上一面完好,一面有炸開的大洞的情況,編造「新式導彈」的說法,顯然是無稽之談。直到現在,還沒有聽說過彈頭打進飛機能反向爆炸的地空導彈。況且,在當時,中國根本沒有能打200公里的地空導彈。就是到了30多年後21世紀的今天,我國這樣射程的地空導彈也未問世。

1971年10月,周恩來陪同衣索比亞的海爾·塞拉西皇帝到廣州參觀交易會,送別外賓離境後,應邀給廣州部隊領導機關作報告,說了林彪叛逃的一些內情。會上,有人遞條子問是否總理命令部隊用導彈把林彪座機打下來的。周恩來看完條子,非常嚴肅、鄭重地說了下面一席話:

「我再說一遍,林彪的座機不是我命令打下來的,確實是迫降時自我爆炸,自取滅亡。大家可以想一想,林彪是黨中央副主席,我僅僅是個常委。在軍隊他是副統帥,而我在軍隊沒掛職,我能命令部隊把黨中央副主席、軍隊副統帥打下來嗎?他是‘九大’寫進黨章的接班人啊!如果我命令部隊把他打下來,我怎麼向全黨、全軍、全國人民交代啊!當然了,林彪座機外逃時,我是及時向主席報告了的。這是一個共產黨員起碼的組織紀律性嘛!但主席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走,就由他走吧。主席尚能寬容林彪,我周恩來為什麼要阻止他呢?主席南巡時也說過,林彪還是要保的。如果他承認錯誤,還可以給他個政治局委員。主席對林彪寬容大量,我為什麼要置林彪於死地呢?」(圖們、肖思科:《特別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受審實錄》,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版,第342頁)

1972年春,在京西賓館的一個中央召開的會議上,針對有人提出中央為什麼不阻攔林彪的飛機而讓他跑掉的問題,周恩來在講話中說:林彪是我們黨的副主席,葉群給我打電話說他要在天上轉一轉,當時並不知道他要飛到哪裏去,做什麼事,在這個情況下你們哪一個(周恩來用右手食指指著與會人員)敢下決心把它攔截下來?攔截副統帥的專機,把林彪打下來,怎麼向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交代?!

這就清楚地說明,中國方面是根本不會擊落林彪的專機的。(劉岩:《我參與處理「九一三」事件的回顧》,《中華兒女》2000年第9期)

林彪事件發生後,為了確實弄清飛機墜毀的原因,中央命令空軍成立專家組,對飛機墜毀的原因作出結論報告。空軍專家組由著名空戰英雄、空軍軍訓部第二部長王海(後來擔任空軍司令員)牽頭,成員有空司機務部副部長何培元、空政組織部副部長陸德榮、空司軍訓部副處長王季南、王濤和空司機務部參謀趙漢立、金華。後來,公安部也派人參加。空軍專家組明確認為:「飛機被擊落的可能性可以排除」,“機身上引起種種猜測的大洞,是飛機上油箱裏的油同時向外燃燒爆炸時形成的。”(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頁)

還有兩個更有力的證據:第一,林彪專機越境方向我方根本沒有部署地對空導彈。第二,林彪專機墜毀地點離國境線360公里左右,那時我方根本沒有能打這麼遠的防空導彈。即使在防空武器不斷升級換代的今天,也做不到。

2.飛機是被蘇蒙方面擊落的嗎

如果說林彪座機被中國方面擊落的可能性被排除,那麼會不會是被蘇蒙方面擊落的呢?

的確,當時中蘇關係緊張,蘇聯在中蒙邊境駐紮有大量軍隊,其中包括雷達、防空和航空兵部隊。中國方面一架大型噴氣式飛機夜深人靜時突然深入蒙背境內,其危險性是不言而喻的。

但孫一先認為,事實上,蘇蒙方面的雷達部隊並沒有及時發現越境的三叉戟飛機,原因可能有二:一是9月12日是星期天,翌日凌晨仍處於休假狀態,蘇蒙軍隊官兵鬆懈麻痹,值班不認真,沒有發現空中特情;二是三叉戟飛機保持中低空飛行,有效地躲過了地面雷達的搜索。

唯一的例外是,414號界樁附近的蒙軍阿沙蓋圖邊防站,9月13日凌晨曾發現一架飛機深入蒙境,但他們把這個消息壓了9個多小時才上報邊防總隊,而邊防總隊又因故延誤了近9個小時,直到9月13日下午4時以後,才上報到烏蘭巴托公安部邊防內務軍事事務局。也正是這次突發的空情,檢驗出蘇軍的防空系統漏洞不小。因此,10月底,蘇聯國土防空軍總司令巴季茨基空軍元帥專程到蒙古活動近一個月,檢查和整頓蘇蒙軍的防空系統。既然蘇蒙方面連空情都沒有及時發現,還能談到發射地空導彈或出動殲擊航空兵擊落林彪座機嗎?(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79頁)

孫一先的說法並不完全準確,蒙古方面雖然沒有擊落三叉戟,但他們的雷達還是發現了目標,這是根據我偵聽部隊獲悉的情報得知的。9月13日22時15分,空軍司令部報告說:18時04分,蒙古雷達團團長向所屬各連發報,凌晨2時半有一架不明飛機在溫都爾汗起火墜落,因此,從18時起進入一等戒備。周恩來接到這份報告,立即報告了毛澤東,並相應做了緊急戰備部署。

2009年前後,又出現了蘇蒙方面擊落林彪座機的新說法。蘇聯資深外交官、漢學家古達舍夫·里薩特·薩拉甫京諾維奇(中文名「顧大壽」)新近出版了回憶錄《我的中國生涯》,其中有一段詳細記述了1971年「九一三」事件後,他在蘇聯駐華大使館工作時,蘇聯駐華使館派他到溫都爾汗實地查看、現場的經過。他寫道:“林彪、葉群、林立果乘坐軍用飛機急匆匆地從北戴河機場起飛,但是,他們在越出中國國境後,在蒙古的溫都爾汗地區被擊落”。“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空軍雷達發現中國一架軍用飛機侵入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空,錯誤地把它當做是偵察機。“(閻明復:《前蘇聯外交官目睹「九一三」事件現場》,《炎黃春秋》2009年第10期)

顧大壽沒有明確地說出林彪座機是被蒙、蘇哪方擊落的,他這裏有一個根本的問題無法自圓其說:既然被擊落,機上人員的屍體為何完整無損呢?

3.飛機是在空中遇到麻煩了嗎

有人懷疑,林彪座機或許是空中遇到了麻煩,比如機械方面出現了故障,再比如氣象方面遇到了困難。

256號三叉戟飛機是從巴基斯坦轉手買來的同類飛機中最好的一架,機組人員都是精心挑選出來的在政治、思想、技術、作風方面均過得硬的幹部,飛機的維護保養是無可挑剔的,因此不存在技術方面的故障。而且從北戴河起飛時,飛機狀況是好的。周恩來查問飛機時,胡萍回答吳法憲並授意潘景寅說飛機有點故障,是為了欺騙周恩來,掩蓋陰謀。至於天氣情況,也無異常。蒙方在9月16日提供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飛機在蒙古人民共和國領土上飛行失事的現場調查紀要》中說:「據烏蘭巴托中央機場氣象台報告,在9月13日兩點鐘時,肯特省依德爾莫格縣上空有二至四級的雲,能見度50公里,無危險的氣象情況,無風沙,無霧,無風。」(孫一先:《在大漠那迪》,中國青年出版社 2001年版,第217頁)這就是說,林彪座機的墜毀,與飛機機械和天氣狀況無關。

退一步講,如果飛機空中遭遇機械故障,直接的後果要麼發生爆炸,要麼失去控制,無法操縱。王海肯定地認為,「飛機不是在空中爆炸的。」他的理由是失事現場留下了一道相當長且清晰的迫降軌跡,飛機殘骸散佈呈帶狀且比較集中,機上人員屍體也非常完整且散佈在一小片面積內。如果是凌空爆炸,殘骸和現場根本不會是這個樣子。如果飛機失去控制,也不可能做出一系列基本符合迫降特徵的動作。(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頁)

4.飛機上發生了槍戰或搏鬥嗎

從理論上說,飛機上發生槍戰或搏鬥,足以導致飛機失去控制,機毀人亡。而墜機現場又發現了7支手槍,2支微型衝鋒槍,43發子彈,這就更給機上槍戰搏鬥說提供了佐證。1972年1月,英國《新觀察家》駐莫斯科記者聽蘇聯人講,蘇聯專家已把燒焦的林彪屍體整理出來,發現屍體上中了9顆子彈,呈蜂窩形。這家報紙的意思是,飛機上發生了激烈槍戰,導致飛機無法操縱而墜毀。

如果發生槍戰,至少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他有槍;第二,他對林彪叛逃以死相拼。從飛機上的乘員來分析:林彪、葉群、林立果、劉沛豐絕不可能搏鬥,司機楊振剛也不可能;潘景寅在聚精會神駕駛飛機,也難有搏鬥的可能;唯一有可能的是3名機務人員,但這3名機務人員沒有配備武器,手槍在葉群、林立果、劉沛豐手裏,林立果也不可能到飛機上給他們發槍。那麼,沒有槍,怎麼向林彪射擊呢?退一步講,從當時人們的思想實際出發,林彪是大名鼎鼎的副統帥,即使他們明知道是倉皇起飛,即使他們感到情況異常(他們未必就知道是向蒙古、蘇聯方向飛),但他們會有膽量向副統帥開槍嗎?

所傳,飛機墜毀前機上發生過搏鬥?根據對飛機墜毀現場和飛機殘骸進行的技術研究,以及對屍體進行的法醫鑒定,沒有發現搏鬥的痕迹。9具屍體都沒有任何彈孔。幾具屍體頭部的血跡,是飛機爆炸時撞傷和急速甩出時摔傷所致。外電傳林彪屍體有槍擊的‘蜂窩狀窟窿’,純屬無稽之談。” (於弓編:《林彪事件真相》,中國廣播電視出版杜1988年版,第175頁)

王海也肯定地認為:「飛機墜毀前機內沒有發生過搏鬥。機上3個機械師沒有帶槍的可能,他們知道飛機是未經批准強行起飛,但並不知道飛機要去哪裏,不可能知道此行是林彪叛黨叛國,因此不會允許他們攜帶武器。」(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298頁)從他們的屍體分佈在林彪屍體周圍看,倒像是保護的樣子。

但是,前面提到的顧大壽的回憶卻持異議。他說:「溫都爾汗地區乾燥炎熱,死者的殘骸埋在沙里,所以還沒有腐化。我們在飛機的艙壁上發現子彈的彈孔,這些彈孔的邊緣全都是向外翻的,可以斷定子彈是從飛機裏面射擊的。這說明機艙內曾經發生了搏鬥,還使用了武器。至於在飛機墜毀之前,機艙裏面發生過什麼事情很難說。但是,可以肯定飛機墜毀不是由於機艙裏面的射擊所致,因為飛機墜落下來,著起火來,並發生了爆炸。」(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8頁)

都是現場目擊者,是否發生槍戰卻說法迥然有異。哪一種說法更真實可靠呢?

5.潘景寅有可能發難嗎

儘管飛機上只有潘景寅一名駕駛員,給他的夜間駕駛帶來極大的困難,但從另一方面講,又給潘景寅本人創造了極大的機遇。他起飛後改變航向,很可能是在葉群、林立果的威逼利誘下進行的,並非出於本願,事先也缺乏思想準備。如果他堅決反對林彪出逃,再如果他深知林彪叛逃成功後的嚴重後果,他很可能拚死鬥爭,不惜機毀人亡來粉碎林彪的企圖。但是,潘景寅有人為破壞的可能嗎?

王海後來在回憶錄中寫到了空軍專家組的意見:「駕駛員潘景寅當時也不可能進行了搏鬥,這一點可從他當時的政治和現實思想情況及飛機起飛前後的情況判斷出來。9月12日深夜,林彪一夥是倉皇出逃的,登機時沒有正常舷梯,是從工作梯爬進機艙的,這些情況駕駛員當然清楚。林彪一夥登機後,駕駛員沒有得到航管部門的指令就匆匆開車,飛機先滑入草地,以後轉入滑行道,然後強行起飛,由於操作慌亂,256號飛機的機翼航行燈撞到了加油車的加油口上,這有事後在山海關機場撿到的256號飛機航行燈玻璃碎片為證。這一切都是駕駛員自覺所為,他當然也就不可能隨後在飛機上進行搏鬥。」(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298頁)

潘景寅起飛前接到過截然不同的兩種命令,他最終還是起飛了,僅此一點,就可以判斷他不會搏鬥。他是軍人,服從命令是其天職。給他下命令的,有林彪、葉群,有吳法憲,他當然聽林彪、葉群的。

此外,從飛機有操縱、有準備的迫降的情況看,潘景寅也沒有發難的可能。

倒是飛機出境前在內蒙古的貝爾廟上空莫名其妙地原地盤旋了一圈,給人們對潘景寅,對機上情況留下了一個難解之謎,提供了無限思索的空間。

但是,潘景寅的死卻是個難以下結論的問題。潘景寅死後,長時間沒有哪一級組織或領導為他做結論,不少人懷疑甚至公開聲稱他是林彪死黨。1980年11月15日,鄧小平在接見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總編輯厄爾·費爾時談到了「九一三」事件,他說:“據我個人判斷,飛行員是個好人,因為有同樣一架飛機帶了大量黨和國家的機密材料準備飛到蘇聯去,就是這架飛機的飛行員發現問題後,經過鬥爭,飛機被迫降,但這個飛行員被打死了。”鄧小平的話,只能說是他的一個判斷。但正是因為有了鄧小平這個話,1981年12月2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作出了潘景寅是“在蒙古溫都爾汗飛機墜毀死亡”的結論,民政部門發給了潘景寅的家屬應有的撫恤金。(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82-283頁)

6.可靠的結論是什麼

林彪座機究竟是如何墜毀的,這曾引起周恩來的極大關注。當中國駐蒙古大使館派人專程回國向他報告墜機現場情況時,他就指示要切實弄清墜機原因。此後,他親自到西郊機場,察看另外的三叉戟飛機。他還指示空軍司令部組織專家組,給中央寫出專題報告。空軍專家組經過幾個月的努力,終於搞清了飛機墜毀的真實原因。1972年5月 19日,專家組向中央提交了報告。報告中專家組的結論是:

我們根據大量證據認定:飛機是有操縱地進行野外降落(也就是迫降)沒有成功,造成破碎燒毀的。作出這種判斷的主要依據有這樣幾點:其一,失事發生的場地是經過有意選擇的。在溫都爾汗附近這片戈壁灘上,這塊地點地勢是比較平坦的,飛機著陸的方向也刻意進行了選擇,這些情況不可能完全是偶然的。其二,飛行員實施了野外迫降動作。他在飛機接地前主動打開了前開縫翼,這是著陸前必須進行的動作,前開縫翼只有人工操縱才有可能打開。其三,起落架輪轂完整,沒有撞擊和磨損的破壞痕迹,主輪胎良好,仍有氣壓,這說明在迫降時飛行員沒有放下起落架。其四,飛機是在有操縱的情況下尾部先接地的。這一切都表明,256號飛機當時是在飛行員有效控制之下,而且是主動作出了使飛機迫降的選擇。

根據各種情況判斷,256號飛機當時之所以沒有成功地實施迫降,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其一,飛行員著陸動作不確切,沒有做全,著陸速度過大,而減速板卻未打開;其二,三叉戟是下單翼飛機,它的機翼、機腹部有油箱,在高速接地時,極易造成油箱破裂、機翼折斷,引起燃燒爆炸;其三,當時飛機倉促起飛,機上沒有副駕駛和領航員,飛機迫降時正是夜間,又處在完全陌生的區域,一個飛行員難以應付種種特殊情況。

我們認為,當時256號飛機之所以要在溫都爾汗實施野外迫降,主要原因是因為該機油料不夠。這架飛機是倉促起飛,準備工作不充分,沒有加滿油料;在外逃時該機又長期在2500-6500米高度飛行,低中空飛行耗油量大,到失事地點前後油料已感不足,因此被迫進行野外降落。另外,因為機上沒有領航員,地面又沒有導航,當日恰逢暗夜,飛行員在空中不可能掌握精確位置,飛機是在這種情況下盲目降落。(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8—300頁)

到墜機現場視察過,並回國當面向周恩來彙報過的駐蒙古使館工作人員孫一先,對專家組的報告評價甚高。他說:「這個研究報告作出的結論,我在若干年後才知道,感到十分欣慰。許大使和我們視察現場後,向國內報告的看法,以及我回國向周總理當面彙報中的分析,雖然是比較膚淺的,但並沒有搞錯。」(孫一先:《在大漠那邊》,中國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頁)

(本文摘自《真相「九一三」事件考證》,張聿溫著,中國青年出版社2012年1月第一版,定價: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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