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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教授海邊拍夕陽,突然發現情況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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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教授海邊拍夕陽,突然發現情況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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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教授海邊拍夕陽,突然發現情況不對

2021年11月13日 22:46

11月10日傍晚

山東煙台一高校的兩位教授

更多相片

在海邊採風拍夕陽

在拍夕陽的過程中

兩位教授發現一個女孩

站在海邊約有20分鐘

任由海浪拍打腳下的石台

打濕了衣服

她依然站在那裏

後來

女孩又把包扔在了地上

還脫掉了外套

……

兩位教授覺得情況不對

於是他們與兩位市民

以拍照為掩護

靠近輕生女孩

趁其不備

將她抱離危險區域

挽救了女孩的生命

“女孩看上去20歲左右,

當時她不斷掙扎想跳海,

什麼也不說一直在哭,

我們就慢慢安撫她。”

其中一位教授說

待女孩情緒平靜下來後

當地市民開車把女孩送回了家

評論區滿滿的

都是給救人教授點贊

還有網友給姑娘加油鼓勁

讓人倍感溫暖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2021年11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犯危險駕駛罪一案,併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孫某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11月6日18時至20時許,孫某與同事在南昌市東湖區後牆路聚餐,席間孫某飲用約半瓶紅酒,聚餐結束後,孫某與同事步行至某KTV唱歌。

22時許,孫某駕駛私家車從酒店駛出,行駛至勝利路與民德路交叉口被執勤交警查獲。執勤交警對孫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期間,經過60餘次呼氣、歷時近18分鐘才完成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17mg/100ml。隨後交警將孫某帶至醫院提取血樣。經鑒定,孫某血樣中酒精含量為102.68mg/100ml。

2021年11月7日,孫某歸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2021年11月8日,孫某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在公共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02.68mg/100ml,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告人孫某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孫某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並企圖阻礙公安機關執法,酌情從重處罰。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採納。根據被告人孫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孫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