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八鄉警署發生「走犯」事件,警方現正通緝一名涉嫌販毒男子。 警方表示,十分重視案件,交由重案組接手。
「走犯」事件發生在凌晨左右,巡警在八鄉錦田公路近吉慶圍拘捕一名27歲涉嫌販毒男子,涉案男子其後被帶返八鄉警署調查。在拘留期間,疑犯要求警員協助時,趁機逃走。
其後,警方派人在八鄉、元朗及大埔附近一帶兜截,未有發現,現正追緝該名蓄短髮、穿淺色長袖上衣、帶黑色斜揹袋的男子。案件交由重案組接手。
警方呼籲市民如有任何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1680與元朗警署當值人員聯絡。
江蘇淮安近日審理一宗詐騙案,一名馮姓男子花人民幣36萬元購入一種新型「毒品替代品」,拆包卻發現只是一大袋味精。
馮姓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網上圖片
黑市尋貨 白色晶體粉末竟是味精
案件發生於今年3月。37歲馮男聽聞獸用麻醉劑「泰勒他明」(Tiletamine)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黑市價高,遂透過管道聯絡兩名男子購買。他同意以人民幣36萬元(約39萬港元)交易,收到貨後卻發現袋內並非麻醉劑,而是常見味精,隨即報警。
馮男聽聞「泰勒他明」被視為新型毒品替代品,遂以人民幣36萬元買入。泰勒他明,溫州禁毒公眾號示意圖
馮男收到貨後,發現袋內白色晶體顆粒只是常見味精。網上圖片
兩名賣家被捕並被判刑
淮安市清江浦區法院近日開庭,指陳某某、朱某某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法院判陳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朱某某因前科較多,被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法院指兩名售賣者以味精冒充麻醉劑成功收款,行為構成詐騙罪。資料圖片
買家判定無罪 只因「持有的是味精」
法院指出,馮男雖有販毒意圖,但他收到的並非受管制麻醉劑,而是食品用味精,亦無進行二次販售,因此不構成犯罪。案件判決公布後於內地網上引起熱議,網民戲稱「味精救了他,不然真要坐牢了」。也有網友笑其天真,「好奇葩,黑吃黑還報警,笑死」,或認為壞人被騙活該,「騙子騙壞人,正義從天降(味精)」。有人戲謔「36萬買調味品,值了,下次煮菜用」。
男子花36萬元買「毒品替代品」,結果只收到味精,賣家被判詐騙,他則因未取得違禁物品未被定罪。味精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