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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被炒的三宗罪

政事

李小姐被炒的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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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姐被炒的三宗罪

2014年02月16日 20:44 最後更新:02月17日 07:43

有博客問:李小姐究竟做錯甚麼?

 

首先,作為打工仔,金風對有人突然收到大信封兼即炒,深表同情。但把解僱說成是新聞自由岌岌可危,未免拉得太遠。正如黃影帝所言:要打壓都打壓18樓C 座(那是林彬當年的門牌,象徵意義大),幾時輪到妳李小姐。 金風傾向相信另一位黃生(毓民)在網台的評論,李小姐被炒魷魚是因為3宗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KZMBurvPWw#t=605

 

三條死罪是:
1)尚未離職就傾準備過檔的事宜, 仲同大班錄埋音,有憑有據。

2)收聽率不斷下降。

3)在節目中不停的鬧商台。

 

最後評語:李慧玲被炒,全是咎由自取!任何一個管理層都不會容忍下屬公開罵自己機構,更何況這個管理層是手起刀落,做事干脆的俞琤小姐。                            

 

這也解釋了,為何李小姐從來不敢公開罵/怪俞琤,因為霹靂手段的是俞小姐,菩薩心腸的是陳志雲。




金風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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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把尺?遲來的譴責?

 

白鴿黨日前在中環宣誓佔中,本意是向激進勢力示好,卻慘被狙擊,事後,20名泛民立法會議員聯署譴責。

 

聯署譴責是好事,只是遲了幾年,為甚麼幾年前開始,有泛民議員在立法會開始扔蕉時不譴責?之後有議員不斷擲物,不譴責?然後有人連官員桌上的物件也掃了,又不譴責?為甚麼近來在官員落區時,有人在會埸扔鷄蛋時,這些泛民議員不聯署譴責,是「針唔拮到肉唔知痛」,還是雙重標準?

 

一位泛民阿姐經常說「用同一把尺」看待事情。貌似公道,為何官員被衝擊、議會秩序被擾亂時,默不作聲?到了自己受衝擊時,才大聲譴責呢?

 

英諺有云:Better late than never . 遲來的譴責總比不譴責好,希望泛民部分議員日後能真的用同一把尺看事情,官員好,議員好,大家都是香港一分子,大家都享有發表意見和免於受衝擊的權利。泛民議員日後能和主流民意一起,對所有的衝擊行為大聲說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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