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人心惶惶,擔心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是人之常情。有僱主因擔心外傭在假期時外出會感染病毒,繼而傳染家人,竟與外傭「約法五章」,要求外傭每個月有兩天假期需留在家中,並指外傭需要接受強檢的時間不會計入工時之內,若外傭不同意會即時解僱,事件引起網絡熱議。有本港外傭僱主代表向本報指出,僱傭雙方訂立的協議若違反勞工法例則無法律效力,叮囑僱主要小心處理,否則或會構成無理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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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僱主於Facebook「外傭僱主必看新聞訊息」群組發文指,聲稱自己向外傭提出5項要求,包括每日的4天假期,其中兩日可以外出,但必須在星期一至五,另外兩日假期可選擇留家休息或加班工作,日薪200元;又提到若外傭因出外而導致強制檢測,該段時間不計入工時;該僱主又要求家中有任何一人確診或被列為密切接觸者,需到僱主的另一幢空置物業自我隔離,直至痊癒或入院。而一旦外傭因外出而導致確診,並傳染僱主及其家人,雙方的僱傭合約將於外傭確診起30日結束,不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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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僱主聲稱自己家中有幼兒,所以不得不緊慎行事,又提到若外傭不同意會即時解僱。不過有網民就認為,即使要求外傭留在家中,亦不能完全排除其感染的風險,但事主堅持自己「一家足不出戶,病毒何來」。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向本報指出,僱主與外傭私下訂立的任何協議,都不可以違反勞工法例,否則無效,她叮囑「僱主要小心,唔好以為工人簽咗名就(可以)去做。」若外傭最終因違反協議而被終止合約,有權控告僱主無理解僱。
有僱主在網上發文,要求外傭在休息日留在家中。(網頁截圖)
她又指僱主不應太計較,若外傭有需要進行強制檢測,不應扣減工時,「僱主幫個工人雙方建立好啲嘅關係,有咩唔好呢?」另外,她又提醒僱主若要求外傭到另一物業隔離,亦需事先向入境處申請,否則亦有可能違法。
容馬珊兒又指收到不少僱主反映,擔心外傭放假出外時染疫,希望政府考慮容許僱主以金錢補償外傭的休息日,毋須得到外傭的同意,她又要求當局加強執法,確保外傭外出聚集時遵守限聚令及社交距離,降低感染的風險,以及應爭取外國領事館的支持,推出保障外傭健康的強制措施。
有僱主因為疫情而不希望外傭在休息日時外出。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