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港人2020年企圖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10人先後被押送回港,鄧棨然和喬映瑜仍在內地服刑。
12港人偷渡時被捕。
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外,押送回港其餘9人(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8人表明擬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將於今年7月14日答辯。
10名被告另涉違國安法、暴動罪、製造爆炸品罪等,當中已有7人認罪,其餘3人涉爆炸品案,押至今年7月再訊。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與29歲律師男助理陳梓華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去年8月承認控罪。李宇軒認罪時一度90度鞠躬,稱「我承認事實並致歉」,指黎智英為重光團隊的金主及最高決策人,其助手Mark Simon負責匯報和執行。案件押至今年9月再訊。
黃偉然涉及前年一宗爆炸品案,今年5月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罪,法官姚勳智裁定罪成,判囚20個月;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則由法庭存檔,獲不提證供起訴。
黃臨福早前就縱火案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去年7月26日於區域法院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姚勳智法官就其3項控罪判入住教導所。
郭子麟及19歲IVE學生早前各承認一項暴動罪,區域法院法官香淑嫻今早(5月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為案情嚴重,相信案件會判監處理,即使還押都「唔會坐多咗」。案件押至10月求情。
鄭子豪、廖子文兩人與同案被告鄭進、李威龍,已於開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5月2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各人須還押至7月16日判刑。
李子賢在去年11月30日提訊時,辯方表示李擬認暴動罪及襲警罪。
至於嚴文謙、張俊富和張銘裕3人,涉及12.8灣仔槍械案,被控《反恐條例》中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及「串謀謀殺罪」,兩項控罪最高刑罰均為終身監禁。案件押至今年7月4日再訊。
另外,鄧棨然和喬映瑜兩人在深圳法院被裁定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監3年及2年,仍在內地服刑。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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