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MIRROR演唱會意外 政府反應迅速應對 涉人為疏忽必須調查
本地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由綵排到演出接連發生意外,日前更有大型屏幕墮下,致5人受傷,當中壓傷兩名舞蹈員,送院留醫,一人情況嚴重,另一人情況穩定。伴舞舞蹈員阿Mo(李啟言)他送院時雖清醒,但頭部重創,有腦出血及頸椎第四節爆裂骨折情況,四肢癱瘓。他進行了兩次大手術,目前仍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暫未有大改善。而遠在多倫多的家人正回港探望,事件引起全港以至國際關注,世界各地媒體都有報道以及跟進事件,如路透社、Billboard、BBC、Variety等,巴西、瑞典等傳媒都有份報道,令事件成為國際大新聞。
事件來得突然,我們紛紛在網上集氣,為阿Mo祈禱打氣,希望他平安。筆者喜見特首李家超反應迅速,深夜發聲明並叫停演唱會,並要求不同政策局,包括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和勞福局等火速徹查事件。以及提出三項重點工作,包括行動及調查要迅速、要全面廣泛處理事件、高層介入確保事件得到重視及妥當處理。他表示因演唱會或類似表演活動在香港受到歡迎及支持,有很多觀眾,所以確保表演活動安全非常重要,包括對觀眾、表演者及工作人員,希望有關部門全面盡快調查事件,確保不再發生。最後更主動聯絡紅館重傷者家人抵港後安排探望,除了獲不少人大讚外,就連經常反政府的「連登仔」也激讚,指他反應快及非常人性化。
根據最新調查結果發現,是舞台裝置中一條鋼索斷開,導致大型屏幕墮下,對此,筆者對演唱會和大型活動也有相當的認知,我估計今次造成今次意外的原因很大機會是人為所致,第一,過去兩年多因為疫情,表演業界人才,為維生被迫轉行,有因開工不足導致技術生疏,甚至有公司因而只會就項目聘用散工頂替,專業實在存疑。第二,一些公司為賺到盡而慳到盡,採用一些不專業的外判公司,甚至可能自己內部抽調人手掉上。第三,縮減綵排時間欠奉,各單位參與者根本未能掌握台上的凶險。第四就是最後的把關,根據紅館的表演場地租用指引,租用條件中訂明,若要在場地內用索具裝配或懸掛任何搭建物或器材,租用人須自費委聘經康文署核准的合資格專業人士在場監督下進行。工程完成後,按規定負責在場監督工程人士,須以書面向康文署證實是安全穩固。在事前主辦方、外判商及場地人員事也必會舉行技術會議,商討舞台設計圖、所用技術等文件,審視及清楚演出所有潛藏危險,是次意外反映最後把關不力或存在一些漏洞?
舞台意外一宗都嫌多,面對此等嚴重事故,筆者希望政府和業界持份者需要檢視現行相關的措施有否存在漏洞,確保未來所有演出都能在安全前提下進行,提供一個安全健康合理的環境給予一班追尋想的年輕人發展。雖然主辦單位MakerVille母公司電訊盈科主席李澤楷表示會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盡力提供協助,並會嚴肅跟進今次事故,但筆者也希望主辦方能夠給予傷者合理的賠償,以應付今後的生活需要。最後筆者誠心祝願受傷的演出者早日康復,走出難關。
高松傑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香港陽江青年總會副主席、就是敢言副主席、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常務會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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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香港青年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報告的六大反駁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發表報告,要求香港政府廢除《香港國安法》及停止相關執法行動。對此,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指批評不公,對於委員會作出毫無根據的批評,感到非常失望。筆者作為生活在這裡的香港年青人,也必須要作出反駁。
筆者形容此份所謂報告根本就是雙重標準的"反華文宣",所有內根本毫無證據和空泛無力,與美國派系一向的抹黑手法十分相似。筆者列舉六個反駁和質疑,讓大家客觀分析。
第一:衆所周知,2019年修例事件之中,香港警察以最理性和文明的手段執法,保護市民的生命和財產,相對比下,美國國會暴動和近期西方很多大型示威活動,它們當地警察使用的武力,傷亡實比香港高得多,如果以報告的標準比拼,它們的警方才是濫用武力。
第二,若以上述的分析,為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只針對香港?是否十分雙重標準,甚至令筆者認為報告專門是否為特定國家度身訂造製作的反華報告?筆者建議聰明人可查看一下委員會的成員甚至製作報告的所謂專家顧問,他們是否來自美方的陣營?
第三:2019年的黑暴事件根本就是外國代理人利用香港青年作棋子策動的"顏色革命",推手煽動"香港年青人去衝 自己就鬆",黑暴的被捕者有近四成為學生,亦有近兩成為未成年,他們全成炮灰斷送前程令每一位香港市民也十分心痛,我們對顏色革命的策劃者痛恨非常。但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也得要守法,犯法也必須接受法律的懲治,這個十分簡單的答案早早在我們很多報告巳反映,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根本就是強語奪理,它們這出報告拿我們的青年人消費明顯是在我們的傷口上傷口上灑鹽,與西方國家「狼狽為奸」。
第四:全球各國很多地方都有國家安全法的相關法例,包括:美國、英國、日本等,為何親美或西方國家可以有法例保障自己的國土和人民,我們中國香港就不能有?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立場是否有違聯合國憲章的"平等""公平"?
第五: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地位存疑,根據筆者搜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只是是聯合國轄下的一個專門委員會,組織不能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相提並論,人權理事會是在聯合國系統中一個更高層次的組織,是根據聯合國憲章所成立。換言之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根本不是法定組織,筆者認為其所謂報告根本沒有任何公信力,是次報告竟用上"要求香港政府"的字眼,簡直是大言不慚,根本已超出委員會的權力。
第六,近期佩洛西竄台把拜登架在半空,我們外交部六次向美方發出嚴厲警告,並表明「嚴陣以待」,事態不斷升溫之制,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突發發表關於的所謂報告,是否幫助"美國助攻"?
筆者作為生活在香港的一個市民,見到外國對我們作出不公、無理據指控必定會敢於發聲亮劍,對美國、西方和潛逃往海外的代理人抹黑作出堅定有力的反駁,直斥西方惡行。對於香港的真實情況,《香港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就是利劍神盾,止暴制亂,迅速和有效地恢復穩定和安全。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能提升香港特區有效管治,是一個良好的民主制度,亦最適合香港,有利香港民主穩定發展。在制定香港國安法的過程中,已全面考慮公約在內的相關內容,並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時亦須遵守各項人權保障原則。其中,《香港國安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而《香港國安法》第五條明確訂明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採取執法行動時,必須堅持法治原則。香港終審法院已指出這兩條條文,對於香港國安法的整體詮釋至為重要。同時在制定《香港國安法》是為了讓香港居民重新享有於2019年6月至2020年年初的黑暴期間不能享有的權利和自由。而國安法確實達到預定效果,並迅速和有效地恢復穩定和安全。這是於香港生活的人和於香港經營的商戶的親身經歷,無可爭議的。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事情再一次清晰向香港市民說明他們的醜惡,面對現在險惡的國際形勢,美國和西方對我國的下三流打壓巳持續升級,筆者認為香港必定會成為打壓對象,美國和其西方盟友會不擇手段,用盡方法在香港進行干擾及破壞,不斷在國際上抹黑香港,透過唱衰及制裁手段影響特區政府施政,狠擊愛國愛港人士,以籍此阻礙祖國的發展。我們全體港澳居民都應要警惕,以及必須對這些西方抹黑,把一切反中亂港堅決打擊、不留縫隙,堅決與美西方外部勢力作鬥爭,把香港、澳門守護好,令對付香港的外部勢力知道他們必會付出沉重代價。
高松傑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香港陽江青年總會副主席、就是敢言副主席、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常務會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