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紅館演唱會上周四(7月28日)發生嚴重意外,架空的一部巨型屏幕突然跌落舞台,兩名舞蹈員慘被擊中受傷,其中李啟言(阿Mo)接受兩次手術後,目前情況危殆。
MIRROR紅館騷意外,全城關注。
日前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希望即將舉行的演唱會,以靜態演出為主,以減少危險,但有業內人士批評今次MIRROR意外,主因跟跳舞演出無關。
點擊看圖輯
盛傳兩人在本月中舉行的演唱會,被保險公司拒絕承保。
謝安琪方皓玟演唱會傳被拒保,因製作由MIRROR紅館騷涉事公司負責。
Kay一家也有看MIRROR首場演唱會。
有消息指,多個演唱會的主辦商近日亦遇上保險公司不受理的事宜,其中即將於本月13及14日於亞博舉行的《方皓玟x謝安琪》演唱會,也遇同樣阻滯。有指因演唱會的製作公司正是MIRROR意外的涉事製作公司,有保險公司鑑於「敏感時刻」而拒絕承保,因此令主辦單位大傷腦筋。
盛傳兩人在本月中舉行的演唱會,被保險公司拒絕承保。
主辦方在舉行任何演唱會前必須購買「公眾法律責任保險」,當中規定租用人須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共同名義,自費向認同的保險公司購買適用於任何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公眾法律責任保險並將之保持有效,以承擔租用人在使用體育館期間,遇有死亡、受傷、遺失或損壞等情況所負的法律責任。
謝安琪方皓玟演唱會傳被拒保,因製作由MIRROR紅館騷涉事公司負責。
人氣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紅館舉行演唱會發生屏幕突墜下事故,舞蹈員李啟言(阿Mo)受傷後入稟區域法院索償,早前在前僱主缺席聆訊下獲勝訴。案件星期五(12月19日)在區域法院就補償金額事宜排期明年5月4日開審,將評估補償額,李啟言將透過視像作供,李父亦將出席聆訊。僱主「舞館」一方今仍缺席聆訊。
舞蹈員李啟言去年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法官羅麗萍直言,僱主公司至今註冊辦事處地址仍然有效,惟郵寄文件卻「打回頭」,理應知道是日聆訊,惟仍選擇不出席,僱主有逃避責任嫌疑。
申請方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申請人一方庭上透露,案中將有2名證人,分別為李啟言及其父親,李將以視像作供,其父親則會出庭作供。
阿Mo與父母。資料圖片
羅官將案件排期於2026年5月4日在區域法院審訊,料一日審期,以英文審訊。法庭安排遙距聆訊,由法官羅麗萍審理案件。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本案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於2022年7月28 日受僱於「舞館」,任職舞蹈員,當時27歲。
2022年7月28日晚上約10時半,李啟言在紅館舞台表演期間,上方一塊巨型LED屏幕突然墜下,並擊中李,導致他身受重傷。李的傷勢為「四肢癱瘓」,事故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事故前一年平均月入為73720港元。申請方據《僱員補償條例》追討賠償,但入稟狀未有訂明金額。
案件編號:DCEC3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