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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涉合力姦菲傭案 妻指丈夫曾玩女人:可能貪就手俾錢解決

夫婦涉合力姦菲傭案 妻指丈夫曾玩女人:可能貪就手俾錢解決

夫婦涉合力姦菲傭案 妻指丈夫曾玩女人:可能貪就手俾錢解決

2022年08月17日 14:57 最後更新:15:06

妻子4年前涉協助丈夫強姦菲傭,兩夫婦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等4罪受審,今播放2名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丈夫指菲傭收了$150,在半推半就下和他性交,他稱:「我絕對唔承認我強姦佢,我覺得只係一個金錢交易,唔明白呢個工人點解告我強姦」;妻子指她撞破二人完事後全裸一刻,亦稱丈夫「之前都玩女人,可能覺得貪就手,俾錢解決問題」。

被告黎芷珊。資料圖片

被告黎芷珊。資料圖片

48歲男被告陳暹德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36歲女被告黎芷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以及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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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芷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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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暹德。資料圖片

陳暹德。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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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芷珊(左)和陳暹德(右)。資料圖片

被告黎芷珊(左)和陳暹德(右)。資料圖片

陳暹德。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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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芷珊操「唔鹹唔淡」的廣東話在錄影會面中表示,丈夫陳暹德當晚回家後教菲傭X煮豬大腸,丈夫先行洗澡後黎亦到浴室洗澡,惟黎甫出浴室時目擊X全裸手抱衣物正離開主人房,丈夫則在主人房內沒有穿衣服。黎當時質問丈夫:「你哋搞乜嘢?」,又質問X曾否收到陳的金錢,但X默不作聲。黎指她「唔知先生俾咗幾多錢工人」,丈夫「以前都玩女人,(今次)可能覺得貪就手,俾錢解決問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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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見到丈夫與菲傭沒有穿衣服,而黎洗澡近15分鐘期間沒有聽到任何聲響。黎情緒激動地指出:「佢啱啱嚟我屋企已經偷嘢,我已經唔追究,今次佢直頭話我慫恿我老公搞佢」。另外,黎不諳英語,故與X「講啲嘢都係手機翻譯出嚟」,當X回覆英語時她亦「唔知咩意思」。 

被告黎芷珊(左)和陳暹德(右)。資料圖片

被告黎芷珊(左)和陳暹德(右)。資料圖片

32歲無業男涉於兩年前與已婚女網友初次見面時,在紅磡家維邨後樓梯強姦女網友,他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星期三(12月10日)於高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沒向事主支付援交「肉金」,屬處理不當,但事主主動,被告不是強姦。法官張慧玲向陪審員作出指引,預計陪審團明(12月11日)將退庭商議。

被告盧彥銘(32歲,無業)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涉於2023年10月30日於紅磡家維邨家義樓1樓樓梯間強姦X。案件由3女4男陪審團連同法官張慧玲審理。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就有關毒品的罪行獲控方發出「免予起訴書」的X (案發時30歲),早前透過視像供稱,當天因與丈夫吵架心情不好,遂應透過交友軟件認識的被告邀請,到他家中吸大麻。她指,見面後被告拖她手、攬腰及輕吻她,她雖感錯愕但沒阻止。她稱,被告提出先在後樓梯「smoke嘢」,惟被告在該處強吻她,其後更強姦她,她反抗不果。被告其後稱「返去拎大麻」並離開,她則向大廈保安員求助並報案。

控方結案陳詞指,沒有爭議的是X和被告的確在案發地點發生性行爲,關鍵在於當時X是否同意,被告是否知道X不同意,或罔顧X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性交。X承認,在案發前和被告有親暱行爲,但縱使有親暱行爲,也不代表X在事發當刻願意性交。

辯方結案陳詞指,被告在交友網站認識並約見一位女子「援交」,而發生性行爲後,聞到私處有異味,他有些不開心及害怕,認爲X「有性病都出來做」,離開時沒向X支付「肉金」500元,是他處理不當。辯方指,X在交友程序上的帳戶名稱是「做你一日的出租女友」,兩人講價後同意以500元金額交易。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代表。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又指,閉路電視顯示,X和被告一見面就和被告「攬攬錫錫」,上身傾前,非常主動。而警方拘捕被告搜身時,並沒發現大麻,「smoke嘢」是X編造。

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後,向陪審員作出指引,並將於明繼續,陪審團預計明早上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 36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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