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4台「海峽兩岸」欄目近日製作訪談節目,題為「高懸法律利劍,嚴懲島內台獨份子」,在輿論上全力打擊台獨份子。
中共中央台辦發言人日前宣布,將對「台獨頑固分子」採取刑事措施。到8月3日,台灣男子、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在大陸遭指控從事「台獨分裂活動」,被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逮捕,對其執行「刑事拘傳」審查;到8月10日,楊智淵被以「煽動分裂國家」、高調推行「急獨」路線的罪名,由拘傳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當局將對該案展開進一步調查。
央視在節目中邀請2名大陸法律學者,就楊智淵案的司法管轄權、法律依據、境外執法作說明,外界視之為內地官媒對該案的一次系統性論述。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央視節目截圖。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仁文表示,楊智淵組黨「公投建國」,行為激烈,性質嚴重,不存在「認知上錯誤」,是「急先鋒、頑固分子、首要分子」,完全構成刑法中「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兩項罪名在刑法中同屬故意犯罪,要有主觀的故意、客觀的行為。
劉仁文強調,只要有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的行為,罪名就能成立,並不是說一定要把國家分裂出去,憲法不是這麼規定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央視節目截圖。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霍政欣則指出,「台灣是中國的領土,台灣人是中國人」,歷史經緯和事實法例都非常清晰,包括《波茨坦公告》、《開羅宣言》等國際法文件都確認日本需將其竊取的台灣、澎湖列島等領土歸還給中國,到1945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宣布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並且在台灣台北舉行了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這些國際法文件和實踐表明中國從法律和事實層面收回台灣。即便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中國惟一合法政府,在國際法上屬於政府更迭,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國際法主體並沒有改變,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也沒有改變。
霍政欣強調,兩岸仍未統一,不是「台獨」分子逃避法律責任的藉口,中國憲法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維護祖國統一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責任。楊智淵作為中國台灣地區居民,受到中國法律的管轄,溫州市國家安全機關對他行使管轄權,是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被問到楊智淵面臨的法律後果,劉仁文指,刑法上對於分裂國家罪體現從嚴處理的態度,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是一個等級,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者,甚至能被判死刑。
劉仁文表示,煽動分裂國家罪分兩種情況,對於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的,是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對於一般的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勾結境外勢力來實施犯罪的話,更加要從重處罰。他補充指,法官判案時會考慮量刑情節,如果被告能夠認罪認罰、悔過自新,或者坦白、自首、立功等等,不排除會從寬處理。
圖:央視主持人李紅指,楊智淵案首開以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依法懲治「台獨」分子的司法實踐先例。央視節目截圖。
央視主持人李紅在總結時提到,楊智淵案首開以分裂國家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依法懲治「台獨」分子的司法實踐先例,進一步明確中國法律對島內「台獨」頑固分子的刑事司法管轄權,
高人話,央視節目最重要的是節目主持人最後點題的幾句話,特別指出此案是先例,突顯國家對分裂國家罪行有刑事司法管轄權。
毛拍手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