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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正視頻會議聽取賀一誠匯報 中央對橫琴發展緩慢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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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正視頻會議聽取賀一誠匯報 中央對橫琴發展緩慢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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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正視頻會議聽取賀一誠匯報 中央對橫琴發展緩慢有意見

2022年09月24日 10:26 最後更新:11:29

昨日(9月23日)在北京,國務院副總理、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主持召開視頻會議,聽取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關於澳門當前經濟形勢和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

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

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

新華社報道,韓正指出,黨中央始終關心澳門發展,高度評價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中央充分肯定賀一誠和特區政府的工作,全力支持澳門防控疫情、助企紓困、改善民生和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韓正又表示,祖國始終是澳門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強後盾。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正式掛牌已一周年,建設的初心是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創造條件。澳門要抓住合作區建設的重要機遇,為經濟長遠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表面看,中央對澳門也是讚賞的多,但問題是為何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韓正要特別開一個會,去講澳門問題呢?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去了珠海市。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早前去了珠海市。

其實在9月5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已去了珠海市,會見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聽取澳門當前形勢和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工作情況的彙報。

外界主要注意到夏寶龍讚賞澳門特區政府面對世紀疫情,團結社會各界,迎難而上,扎實工作,打贏打好疫情防控戰。

但夏寶龍當時已提到「中央有關部門將根據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提請,積極研究推出支持澳門旅遊發展、加快橫琴深合區建設等政策措施,保持澳門經濟社會長期繁榮穩定。」

報道提到,港澳辦有關領導也同時到珠海調研,與澳門相關人士深入交流、了解澳門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情況。

聞說中央甚為關注澳門的經濟多元化,特別是發橫琴的發展,覺得國務院去年9月5日公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但搞了一年,無大進展,中央不太滿意這個進度。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方案》的一個特別政策,是讓珠海橫琴新區結合澳門組建合作區管委會,並採用「雙首長制」。橫琴管委會早在去年10月22日已在廣州召開第一次會議,由「雙主任」即廣東省長馬興瑞和澳門特首賀一誠共同主持。賀一誠當時說,橫琴將重點發展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文旅商貿等產業,聚合境內外人才到區內工作。

去年10月廣東省長馬興瑞和澳門特首賀一誠共同主持橫琴管委會會議。

去年10月廣東省長馬興瑞和澳門特首賀一誠共同主持橫琴管委會會議。

據悉,兩地的雙主任過去一年沒有太緊密溝通,各有各的考慮,合作深度不夠,橫琴發展不前。

橫琴是珠海最大島嶼,和澳門之間由蓮花大橋連接,面積是澳門的3倍。2009年中央成立橫琴新區,逐步推動與澳門一體化。國務院在去年9月5日發布橫琴方案,劃出面積106平方公里的粵澳深度合作區。除澳門大學橫琴校區與橫琴口岸由全國人大授權澳門政府管理和使用澳門制度外,其餘區域由粵澳雙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

中央在廣東劃出多過新發展區,深圳前海地處旺區發展很快,廣州南沙近年急起直追也動起來,唯獨珠海橫琴並不上力,中央看到這種形勢有點為澳門心急。

夏寶龍9月5日去珠海,就特別選了國務院在去年發布橫琴方案一週年的日子,一年過去,到了中央問功課的時候。

中央不希望澳門只得一個賭業獨大,希望借助橫琴令澳門產業多元化。如橫琴發展不上力,而澳門賭業又明顯放慢,未來澳門經濟就會失速,現在有疫情因素掩蓋著看不出來,到復常之後就會更加明顯,這也是中央擔心的原因。

中央想推動澳門,盡全力發展橫琴。

韓正對賀一誠已經說得很白,表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正式掛牌已一周年,建設的初心是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創造條件。澳門要抓住合作區建設的重要機遇,為經濟長遠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聞說中央研究其中一個方案,是把橫琴的「雙首長制」,改回平常的的單首長制,由中央委派人做首長,協調澳門和廣東的意見,全力推動橫琴發展。

看來中央會不斷加力,催谷澳門借助橫琴,快速令經濟多元化。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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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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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減刑從來不是「自動」 限制提前釋放國安罪犯是合理、不可避免

2024年03月28日 20:11 最後更新:20:25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後,除非懲教署署長信納囚犯獲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違反國安法罪行不獲減刑。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日前在報章撰文強調,減刑從來都不是自動的,限制提前釋放國安罪犯加強香港保護網,是合理的預防措施。

江樂士同時指出,英國2023年頒布嚴厲的《國家安全法》時同樣承認,如果要確保國家安全,有時就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並批評英國外相卡梅倫高調抨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雙重標準。

 全文如下:

 在獄中表現良好的囚犯可以獲得減刑,減刑幅度可能相當大。一直以來,人們都認為減刑的前景可以激勵囚犯在監禁期間不做出不當行為,而且基本上可以改過自新。然而,減刑從來都不是自動的,前首席大法官貝理士爵士曾說:「他們能否獲得減刑,必然取決於他們今後服刑時的行為」(CACC 535/1970)。

 根據《監獄規則》(第 234A 章)(《規則》)第 69(1)條,實際刑期超過一個月的服刑囚犯可「基於勤奮和行為良好」獲得減刑。但減刑不得超過實際刑期和任何羈押期總和的三分之一。

根據《規則》第 69 條給予減刑由懲教署署長(署長)決定。即使囚犯因勤奮和行為良好而獲得減刑,司徒敬法官也解釋說,「《規則》第 69 條並不賦予囚犯減刑的權利,無論減刑是三分之一還是更少」(CALL 154/1999)。

1996 年頒布的《監管釋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規則》第 69 條產生了影響。在特殊情況下,該條例允許監管釋囚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在監管下釋放特定類別的囚犯。該條例適用於所有在服刑時年滿21歲或年滿25歲的囚犯,以及正在服6年或以上指定刑期的囚犯,或因表列罪行(如勒索罪、搶劫罪或嚴重入屋犯法罪)而被判處2至6年監禁的囚犯。

如果委員會認為符合其標準的囚犯應「以其勤奮和良好行為為由」獲准提前釋放,委員會可下令在監督下將其釋放。不過,在做出決定之前,委員會必須考慮署長的建議,而且署長的建議在決策過程中會得到充分重視。

如果署長得知委員會沒有對囚犯下達監管令,他可以根據第 69 條行使減刑的權力。換言之,《監獄規則》仍然允許在沒有監管令的情況下減刑。

《長期監禁刑罰覆核條例》(第 524章 )於1997年制定。該條例規定,在香港被判無限期或長期監禁刑罰(刑期為10年或以上)的囚犯,其刑期經監獄長轉介後,由長期監禁覆核委員會覆核。委員會在決定釋放囚犯是否適當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囚犯是否改過自新、已服刑期是否符合司法公正及保障公眾的利益等。

3月 19 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SNSO)在立法會以全體 89 票贊成三讀通過。在該條例中,對於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囚犯,署長和兩個覆核委員會提前釋放囚犯的權力受到了限制。署長只有在「信納提早釋放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對此類囚犯給予減刑,而只有在同樣信納的情況下,署長才能將此類案件轉介覆核委員會。如果他決定不批准減刑或不將囚犯的案件轉介這兩個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個,他必須每年對其決定進行覆核。

這些限制的理由是,過去曾發生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定罪的囚犯在提早獲釋後潛逃或繼續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因此必須加以防範。無論囚犯是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頒布之前還是之後被定罪,限制措施都將適用,這是一項合理的預防措施。

有了這一先例,我們也可以考慮對其他同樣被判定犯有嚴重罪行的罪犯引入法定的提前釋放限制。例如,如果一名強姦犯、兒童性騷擾者或搶劫犯被認為仍然對公眾構成威脅,那麼無論他在監禁期間表現多麼良好,他也不應該有資格獲得提前釋放。這樣的囚犯可能只是在等待時機,很容易就會原形畢露。 

儘管一些觀察家批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提前釋放的限制,但其他地方也有先例。例如,根據英國的《2020年恐怖主義罪犯(限制提前釋放)法》(Terrorist Offenders (Restriction of Early Release) Act 2020)),就收緊了被判定犯恐怖主義罪行的囚犯的釋放門檻。現在,當局只有在信納不再需要為了保護公眾而監禁某囚犯,才能批准提前釋放該囚犯,這對香港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先例。

英國外相卡梅倫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最高調的批評者之一,他甚至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重新考慮」整個23 條方案,聲稱這會「對香港人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他真的相信這一點,那麼他對其他地區的事態發展卻無動於衷,這就非同尋常了。

2月5日,尚未和香港一樣適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新加坡,頒布了一項法律,允許當局無限期拘留「危險罪犯」,即使他們已經服滿刑期。該法適用於21歲以上、被認為獲釋後有犯罪風險的罪犯。現在,囚犯不再像香港那樣在刑滿後自動獲釋,而是面臨無限期拘留,直到內政部長決定他們不再對公眾構成威脅。

雖然預防性拘留在英國是不受歡迎的,因為在英國,以這種方式被拘留的囚犯可以透過人身保護令向法院尋求釋放,但令人費解的是,卡梅倫對此卻沒有任何評價。

雖然英國曾經殖民統治新加坡,但卡梅倫顯然不想說任何可能冒犯新加坡的話。與此相反,他總是樂此不疲地教訓香港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希望以此來抨擊中國。沒有人會被他的雙重標準所迷惑。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包含了早該進行的改革,香港的保護網也得到了加強。雖然沒有人希望囚犯被關押的時間超過絕對必要的限度,但必須對可能濫用提前釋放的人加以限制。正如英國2023年頒布嚴厲的《國家安全法》時所承認,如果要確保國家安全,有時就必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因此,應該從這個語境下,來看待對國家安全囚犯施加提前釋放的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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