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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涉網上披露2人資料 控辯有法律爭議官下午裁決

社會事

公司董事涉網上披露2人資料 控辯有法律爭議官下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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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涉網上披露2人資料 控辯有法律爭議官下午裁決

2022年10月31日 15:08 最後更新:15:09

31歲男子於去年10月,涉嫌因金錢糾紛於社交媒體披露一對男女的電話號碼、住址及僱主名稱等個人資料,被控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案件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表示,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c)及(3d)條,擬將所有控罪作合併為兩項,及同時撒回其中兩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辯方則反對有關決定。裁判官余俊翔指,對控辯雙方的法律爭議將於下午作出判決。案件下午續審。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控罪指,被告葉駿軒(31歲,公司董事)於或約於2021年10月19日及20日,4度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男子X及女子Y的同意下,分別披露二人的個人資料,即其姓名、住址、職業、手提電話號碼及僱主名稱,意圖導致二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二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葉駿軒。

被告葉駿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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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22歲女 涉因感情糾紛網上「起底」前男友個人資訊

2024年04月12日 13:38 最後更新:14:30

私隱專員公署12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2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於2023年12月分手。不久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內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網站截圖

網站截圖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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