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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呈網上留言截圖 指部分帖文已鼓動他人

政事

《立場》案控方呈網上留言截圖 指部分帖文已鼓動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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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案控方呈網上留言截圖 指部分帖文已鼓動他人

2022年11月03日 12:37 最後更新:12:58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呈上網民在立場社交平台上的留言截圖,指部分帖文已鼓動他人,辯方回應立場無篩選孰可留言及其內容,法官郭偉健質疑「留言係咪可以刪除呢?」,希望雙方協助法庭理解留言由出現一刻直至被警方擷取成證據仍然在平台上存在的效果為何。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負責在立場網站擷取證據的國安處警員鄧偉權(音譯)續作供,他讀出立場社交平台發布之帖文的留言,當中不乏辱罵警員、呼籲群眾在初選中票投本土派、表達對管治或司法系統的失望或不忿、明言支持港獨、向流亡海外人士表示支持等,例如有用戶在Instagram稱「Chinazi Popo go to hell,3萬」,另有人在Facebook上稱「極權是邪惡的化身」、「香港已不是我們好X鍾意的城市,只是一個好X多人的地方」、「Who cares about 狗安公署,我支持香港獨立,你咬我食呀?」,亦有人在何桂藍及羅冠聰的報道下留言,包括「講起呢個政府同『黑警』,唔用粗口好難形容得貼切」和「佢係帶住香港人嘅夢想出去,非常感謝你為香港人發聲,國際戰線好重要」。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表示,會在結案陳詞中突出這些留言如何達到煽動的效果,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回應,立場無控制「幾多人讚幾多人鬧」、什麼人可留言以及其內容。法官指,當下誰留言當然不能控制,惟問到事後「係咪可以刪除呢?」、「擺喺度直至cap圖嗰日,咁個effect係咩呢?」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鍾沛權(上)與林紹桐(下)被控告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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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煽動性文章案排期4.29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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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案,根據司法網頁最新資料,案件排期在4月29日下午2時半裁決,預計需時180分鐘。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3名被告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前總編輯鍾沛權及34歲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與其他人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案件經56天審訊後,起初訂於23年10月裁決,後來因應譚得志煽動案提上訴而押後裁決。23年11月,控辯雙方就英國樞密院有關煽動罪的新案例作補充陳詞後,法官郭偉健押後至譚得志案件頒下判決後的30日內作裁決,高院上訴庭3月頒布判詞,駁回譚得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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