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有2次偷拍案底的47歲地盤工重施故技,將鏡頭藏在鞋面,偷拍近百段裙底影片,其中17段影片在公眾場所內拍攝,涉及16名女童及1名成年女子。被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7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裁判官施祖堯將案延至本月17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柙以候背景報告、心理報告及精神科報告。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於今年6月19日,警員在街上發現被告形迹可疑,上前截查被告,發現被告所穿右邊鞋藏有鏡頭攝錄相機,影片可透過無線網絡及應用程式傳送到手提電話。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在被告的手提電話內檢出92段裙底影片,其中17段的背景顯示拍攝地點是一個公眾地方,警方再從事主的身高認出當中有16人是未成年女童,當時身穿白雪公主裙及校裙。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梁嘉偉,被控於2022年6月1日至19日期間,在香港的商場、店舖或超級市場內,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拍攝16名女童和1名女子的裙底。
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7項控罪。
46歲日本男子涉於2025年11月24日,在日本大阪飛往香港國際機場的國泰航空航班上,用手機偷拍兩名女子裙底,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被告星期三(1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罰款1萬元,監禁4星期。
被告星期三(1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罰款1萬元,監禁4星期。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已婚,育有兩名子女,需要供養七旬父母,經濟負擔頗重。辯方稱,今次案件屬「機會主義」,案發時,被告乘坐航班,計劃前往印度工作,本來在飛機上拍攝香港的風景,鏡頭剛好也拍到事主的敏感部位,被告則利用了這個機會。和一般偷拍情況不同,被告沒有拍攝工具和特定拍攝方法。被告被捕後和警方合作,被告認罪,顯示悔意,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蘇官終判處被告罰款1萬及監禁4星期。
日本籍被告大西龍(ONISHI RYU),戴黑框眼鏡、身穿藍色外套,在日語翻譯協助下應訊,今承認控罪。
日本籍被告大西龍(ONISHI RYU),報稱IT經理。他被控於2025年11月24日在香港,從日本大阪飛往香港國際機場的國泰航空航班上,出於拍攝女子X及Y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女子X及Y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及不理會上述行為是否獲得女子X及Y同意。
案件編號:WKCC539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