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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苟延殘存理應立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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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苟延殘存理應立即解散

2022年11月10日 23:55 最後更新:11月11日 10:35

文章: 公民黨苟延殘存理應立即解散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香港正經歷社會動亂,威脅市民的人命財產安全,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的定海神針,自生效以來,多個亂港組織接連瓦解,但仍有一些仍然執迷不悟,妄圖伺機翻身。繼「民主黨」、「社民連」後,筆者本文將會繼續追擊一些亂港組織。早前筆者見亂港份子公民黨主席梁家傑連番透露,公民黨正探討領導層換屆,而他本人及現任6名執委均不尋求連任,稱暫時亦看不到有人有興趣接任主席,若最終未有人接任,公民黨可能會考慮解散,對此,筆者當然大力支持,這亦將會是香港市民之福,但有這麼簡單嗎?自訂立《港區國安法》以後後,不少反對派違法份子被捕、反政府議員辭職及被取消議席,反政府政黨聲勢大不如前,反觀公民黨一直賊心未死,妄圖留戀惜日的風光。苟延殘存聲稱轉型,開設「Station 202」分店及網上頻道,聲稱提供市民交流、休閒共享空間,亦持續舉行「萬步遊香港」活動為梁作宣傳,在解散與否之間,故弄玄虛,意圖賺盡光環之餘亦留有一手。筆者列舉以下重點讓大眾參考:

(一) 公民黨由創立至今打著「專業」反中亂港:公民黨2006年3月成立起,一直以專業人士組織旗號自居,企圖打造專業形象騙取市民信任,並向大眾洗腦,策劃一連串反中亂港活動,甚至公然勾結外國勢力成為外國代理人,在黑暴期間更大肆煽動違法行為,企圖將香港推向深淵,協助外國反華勢力。其組織劣行多不勝數,當中包括:2014年「違法佔領」風波,公民黨積極帶頭參與違法抗爭,更大肆煽惑公眾犯罪;2016年,發表創黨《十年宣言》,公開支持「港獨」立場;2019年反修例暴動,公民黨議員經常現身示威現場,在傳媒鏡頭前高調與警察爭論,同時高調響應「大三罷」等抗爭行動,拒絕與暴力示威割席;其後更促成議會內外配合,郭榮鏗以時任內會副主席身份主持內會正副主席選舉,拖長程序導致7個月都未能完成選舉;2020年,四名時任公民黨成員,包括楊岳橋、郭家麒、譚文豪及李予信,因參與「35+非法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涉嫌曾去信促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等手段推動「國際戰線」,促請外國制裁;其成員楊岳橋曾表明公民黨會繼續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央及特區施壓;其成員譚文豪在「35+初選」的政綱主張「與手足共進退連結國際社會」,並公開支持外國制裁警務處長等主要官員。

(二) 組織成員本質上是反中亂港分子:自2007年梁家傑落選行政長官後,公民黨為爭取更大權力及知名度,不斷吸納多名專業界別人士,以所謂「專業」身份浸入政壇,肆意向大眾散播反政府思想,在「專業」光環的影響下,黨員、成員及跟從者不斷增多,亦令該黨能有更多反政府棋子可供利用,除梁家傑以外,當中知名度較高的棋子包括:楊岳橋、郭榮鏗、吳靄儀、陳淑莊、郭家麒、譚文豪等,此等人持續發表反政府及煽暴仇華言論向公眾洗腦,多年持續進行及煽動反中亂港活動,大舉破壞香港繁榮安定,更以香港作籌碼企圖要脅中央滿足其政治要求,各組織成員惡行見。

(三) 組織勾結海外反華勢力 成外國代理人:公民黨除在本地進行反中亂港活動外,更多次勾結海外反華勢力,甘願成為反華棋子,以外國代理人身份,企圖打擊中國主權發展及危害國家安全,在2019年9月,楊岳橋、陳淑莊、郭榮鏗、郭家麒、譚文豪等時任公民黨成員,以立法會議員名義致函予美國國會領袖,信中提到公民黨「誠摯地懇求閣下及閣下的同僚們」,盡快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一眾時任議員亦在信中親筆簽名,所謂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正是讓美國制裁香港、損害香港利益,並以此打擊中國發展的所謂依據;在2020年8月4日,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Hanscom Smith)秘密往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的律師樓,會見梁家傑與楊岳橋,被傳媒撞破三人會面,梁家傑百喙莫辯,唯有支支吾吾說該次是「恆常會面」,明顯公民黨一直與最大反華勢力有緊密聯繫,經常密謀反華活動。

(四) 梁家傑本質上就是戀棧權位:經歷黑暴及《港區國安法》成立後,大部份前公民黨成員已因違法成為階下囚,有成員因怕受牽連選擇潛逃海外,亦曾出現「退黨潮」,整個組織支離破碎,只是苟延殘存。其實,「35+初選」案而被控告的4名前公民黨成員,楊岳橋、郭家麒、譚文豪及李予信,曾經發公開信呼籲解散公民黨,但梁家傑卻一意孤行選擇保留組織,但在過去年多的時間卻幾乎消失於公眾視線,全無功績及建樹,與解散無異,就連一向反政府的「民研」,在最新有關政黨民調中,亦落井下石,直指公民黨因「認知率較低而被剔除」,明顯,該組織已無任何存在意義。梁家傑不忍結束一手創立的組織,除了戀棧權位外,筆者亦不難估計背後有著很大的利益輸送,作為提倡「暴力可解決問題」的「暴力之父」竟然在多名公民黨傀儡被捕後,意仍然能安然無恙,到底是不足因為多年來,他一直推舉及操縱不同傀儡,成為反政府運動的「馬前卒」、「替死鬼」,令自己能夠全身而退呢?

梁家傑高調表明會卸下主席位置,不尋求連任,他亦放話暫未有人有興趣接任主席,換言之,他正找尋接任人,而且該接任人將極可能在毫無競爭下當選主席,藉此吸引現有成員接任,而他亦能順理成章成為幕後的太上皇,操盤手。繼續坐擁權力,操縱新的傀儡進行反中亂港活動,謀取利益。

(五) 公民黨以有限公司註冊並經營業務?「公民黨」於2006年註冊為有限公司,筆者見其審計報告未有詳細例明收入細項,但據公開資料顯示,「公民黨」每年主要是透過維園年宵及大型遊行集會進行籌款,也會舉行晚宴及酒會等增加捐款收入,近年更開設「Station 202」銷售產品及舉辦收費活動等。但「公民黨」過去幾年經常以「虧蝕」為由,可以豁免繳交利得稅,惟筆者翻查「公民黨」近年的審計報告,竟然未有詳列「公民黨」收入及捐款來源或支出明細,筆者認為「公民黨」有「做假數」以逃稅之嫌。

(六) 舉辦籌款活動謀利:舉辦項目及活動為「公民黨」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筆者根據網上資料, 「公民黨」的項目及活動收入相信為舉辦周年籌款晚宴及街站籌款的收益,此類活動為其帶來龐大的利潤。以2016年舉辦10周年晚宴籌款為例,「公民黨」當時筵開30多席,當晚合共籌得245萬港元。另外,「公民黨」過去聯同其他反對派政黨參加由反中亂港組織 「民陣」舉辦的「七一」遊行,活動中設置籌款街站,借機吸金。以2016及2017年的「七一」遊行為例,「公民黨」分別籌得44及26萬捐款。

(七) 抄襲「黃人」眾籌技倆吸金:在過去,周年籌款晚宴及街站籌款為「公民黨」收入的主要來源,惟受疫情限聚令影響及「香港國安法」的震懾下令反中亂港示威活動大減,為繼續吸金,「公民黨」於2020年起開始抄襲「黄人手足」發起所謂的「小額眾籌計劃」代替傳統籌款活動,對外低質「賣慘」稱運作困難,希望騙取港人支持其眾籌,定立250萬高額目標,但最終卻從沒有清楚交代眾籌收益,筆者認為很明顯「公民黨」所謂「眾籌」只是借「捐款」之名掩飾其收取政治黑金,更有利於「做假數」逃税,謀求利益最大化。

(八)開設店舖 辦本地旅行團「騙財」?面對舉行周年籌款晚宴、街站籌款受阻、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議席「清零」、被唾棄經歷退黨潮,「公民黨」面臨山窮水盡,所謂黨員上繳部分薪津來支持營運亦已大大減少,.面臨前所未有的財政壓力。在2021年7月,筆者見「公民黨」聲稱轉型,開設「Station 202」,售賣具抗爭意味的卡片、手機殼、襯衣、文件夾、雨傘、明信片等產品以開拓別類收入,冀解決當前財困。同時,「公民黨」更涉足辦本地旅行團,以「梁家傑同你遊香港」作宣傳,舉辦名為「萬步遊香港」旅行團,很明顯希望在「勇武」、「和理非」手足身上掠盡油水,筆者想問問大家有見過有人"以政黨之名從事商業活動"嗎?有,相信只可在一眾反中亂港團體中找到。

(九) 收受大額非會員捐款:「公民黨」被傳媒揭發多年來持續收受外國在港代理人黎智英達數以千萬計的捐款。單以2006至2011年為例,「公民黨」收取黎共1,456萬元的捐款;而黎智英的助手Mark Herman Simon亦於2013年向「公民黨」捐款300萬元。筆者想問,他們根本並非「公民黨」成員,卻多年持續向「公民黨」捐款實有政治圖謀,而公民黨骨幹如梁家傑、余若薇、楊岳橋、陳淑莊及郭榮鏗等人卻被媒體發規經常與黎密會,猶如奴才聽主子下達亂港指令。

與「民主黨」一樣,筆者認為公民黨作為有限公司,竟有超過一半的收入來自非會員捐款、項目及活動收入,均屬應評稅利潤,也有一些收入涉勾結反華份子及從事不同反華亂港業務而獲得,筆者強烈要求稅局審查其歷年的稅務狀況,嚴查漏報稅款。

筆者認為公民黨過去曾為反中亂港組織重要一員,但因行錯路而導致前途盡毁,議會路行盡,骨幹頭目亦因違法成階下囚或潛逃海外,整個組織已支離破碎苟延殘存,自我解散可謂是有自知之明,識時務。但死心不息的亂港份子梁家傑企圖藉所謂「集思會」尋找接任人,令組織死灰復燃。公民黨過去一直以專業人士組織旗號和身份策劃一連串反中亂港活動,公然勾結外國勢力成為外國代理人,在黑暴期間更大肆煽動違法行為,企圖將香港推向深淵,協助外國反華勢力已是鐵證如山;鑒於公民黨勾結外國勢力的標誌性,讓其繼續在香港存在絕對是一大禍害,「勢不可去盡,話不可說盡,凡事太盡,緣份勢必早盡」,筆者奉勸梁家傑還是回頭是岸,加速啟動把公民黨解散,否則天網恢恢,報應很快會到來,到時必定後悔莫及。

高松傑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就是敢言副主席、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




高Sir正能量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文章:必須調查社民連資助危害國安活動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香港正經歷社會動亂,威脅市民的人命財產安全,頒布實施《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的定海神針,自生效以來,多個亂港組織接連瓦解,包括:多個惡名昭彰的媒體宣布自行解散、多個亂港政團停止運作,多名禍港政棍潛逃或移居海外,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幾近絕跡香港國安法實施兩年多以來,眾多反中亂港組織紛紛瓦解及覆滅,不過,筆者見仍有多名頭目被捕入獄或逃離香港的社民連卻賊心不死,仍利用各種機會企圖挑起亂港事端,也妄圖籠絡其激進支持者。社民連多年來的所為劣跡斑斑,反中亂港行為罄竹難書。

社會民主連線(簡稱「社民連」)於2006年由激進民主派人士黃毓民創立,一直美其名為香港推動民主運動、維護基層市民權益,實為反中亂港組織,一直政治掛帥。在2019年黑暴期間,筆者見「社民連」與已解散的反政府組織「民陣」沆瀣一氣,他們的核心成員岑子杰更是「民陣」召集人,多次牽頭舉辦無數反政府遊行示威集會,如2019年「守護香港反送中」、「譴責鎮壓,撤回惡法」大遊行等,這些遊行示威最終往往演變成暴力衝突場面,將反修例運動激化至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民連」未見收歛,竟仍高調擺設街站宣揚其反政府理念,要求「釋放政治犯」、「權力歸於人民」云云,意圖重燃「反中」情緒,撕裂香港。據筆者了解,警方國安處將就「社民連」於2019年8月18日在維園設置街站協助「612人道支援基金」(後稱「612 基金」)籌款並捐贈近200萬元展開財富調查。對此筆者當然大力支持,「社民連」根本是要不得也是留不得,必須要依法清除。

據悉,警方國安處已掌握多名「612基金」捐款人士及組織的資料,並正進行深入調查,稍後或會接觸有關人士進行問話。在2019年黑暴期間,「社民連」多次高調公開表示捐款予「612基金」,眾所周知,612基金根本上就是「顏色革命」推手,何韻詩、吳靄儀、何秀蘭、許寶強、及陳日君等亂港頭目牽頭出任信託人,他們一直宣稱為黑暴被捕者提供經濟和法律援助,提供大量資金協助反政府及暴力政治活動,包括資助犯罪者生活、法律服務及醫療等開支,有如提供一站式服務,成為黑暴分子的強大後盾,令暴徒更肆無忌憚地充當「死士」違法。筆者認為他們背後推動「顏色革命」實施暴動的陰險圖謀昭然若揭。

「社民連」不斷為組織冠上政治光環,爭取「黃營」支持,以繼續其反中亂港圖謀;除此之外,「社民連」於2019年8月18日在「民陣」發起的「煞停警黑亂港,落實五大訴求」的維園集會期間,亦曾設置街站協助「612 基金」籌款,事後更捐贈近200萬元;筆者認為「社民連」向支援違法活動及犯罪分子的「612基金」捐款的行為,根本已構成從事或資助危害國安活動的違法行為,筆者作為愛國愛港成員一份子,怎可以坐視不理?

再者,筆者認為作為「社民連」核心成員的梁國雄、陳皓桓、吳文遠等,根本不可能對捐款的決定不知情,眾人明知有機會違反「國安法」仍作出捐款決定,是否應該需要負上刑事責任;而連帶在「社民連」網頁或其他平台(如Patreon),以任何形式資助上述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核心成員,是否同屬違法?

「社民連」這個“毒瘤”由始至終是一個切實的反中亂港政黨,罔顧法紀挑撥市民反中央、仇視港府情緒,不斷詆毀國家和香港;「社民連」在黑暴期間更涉捐款予「612基金」,從事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很大可能已違反國安法。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偏硬闖」,筆者絕不能再容忍這些組織反中亂港的圖謀,任何危及國家安全及香港社會的組織和毒瘤,都必須要被取締,也必將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最後,「社民連」或涉從事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活動,違反《國安法》,任何捐款予「社民連」成員等行為均同涉違法,筆者希望呼籲警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高松傑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就是敢言副主席、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