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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於大型表演推先導計畫 楊潤雄:加入第三方查核舞台安全

擬於大型表演推先導計畫 楊潤雄:加入第三方查核舞台安全

擬於大型表演推先導計畫 楊潤雄:加入第三方查核舞台安全

2022年11月27日 16:58 最後更新:16:58

MIRROR演唱會嚴重事故發生至今將近4個月,事件中受重傷的李啟言(阿Mo)仍然留醫。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27日表示,一直與演唱會業界商討制訂舞台新指引,仍要詳細討論相關細節的問題,特別是加入第三方或獨立查核舞台安全,目前打算在某些大型表演舉行先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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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潤雄在電視台一個節目指,局方一直與演唱會業界溝通,明白演唱會主辦機構希望辦好演唱會,或想在舞台上帶動多些變化,令觀眾有更好的視覺享受,但亦需維持舞台安全,對所有表演者負責任,局方仍與業界商討細節,但自MIRROR演唱會發生事故後,加強舞台安全的措施需在短期內執行,這些措施會繼續進行,直至與業界就新制度達成共識。他指若演唱會業界希望舞台上有特別設施,可與局方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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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潤雄。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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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潤雄透露擬於大型表演推先導計畫,加入第三方或獨立查核舞台安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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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現行制度下,康文署是紅館擁有者,由於場地沒有既定設施,每次須由租用人帶備設施,根據條款要求,租用人必須由業界和專業人士分別安裝和核實設施的安全。他透露正與演唱會業界溝通,研究再加重第三者或獨立查核,在新建議下,考慮在兩層制度下,增加一層獨立核實,檢視前兩層工作是否依足規矩,由於康文署並非工程部門,增加第三層查核工作,需物色專業人士,費用是否由署方支付尚在研究中。

楊稱,當局擬先進行先導計畫,檢視應納入核實的項目及範圍,以及核實程度、或者何種表演須納入核實計畫。當局將選擇較大型的表演項目作先導計畫,因為牽涉範圍較闊,能夠全面看到有那些範疇可能根據風險評估而做,或者有些較易出錯需集中處理,以上有專業考慮。

楊潤雄。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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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建議規定舞蹈員要有足夠綵排時間,楊表示,表演活動可能較複雜、牽涉人數衆多,難以劃定一個時間或日數完成,希望業界在表述方式更清晰。

另外,對於香港欖球隊出席國際賽連番有涉及國歌或區旗出錯,楊潤雄認為事件性質嚴重,暫時未見到牽涉其他運動,但不會隨便得出結論認為僅屬個別事件,一定要搜集證據,嚴肅處理。

他表示,港協暨奧委會制訂了新指引,日後運動員一旦於現場發現問題,將懂得如何處理,如果賽事轉播出錯,當局亦會跟進。

楊潤雄透露擬於大型表演推先導計畫,加入第三方或獨立查核舞台安全。資料圖片

楊潤雄透露擬於大型表演推先導計畫,加入第三方或獨立查核舞台安全。資料圖片

人氣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紅館舉行演唱會發生屏幕突墜下事故,舞蹈員李啟言(阿Mo)受傷後入稟區域法院索償,早前在前僱主缺席聆訊下獲勝訴。案件星期五(12月19日)在區域法院就補償金額事宜排期明年5月4日開審,將評估補償額,李啟言將透過視像作供,李父亦將出席聆訊。僱主「舞館」一方今仍缺席聆訊。

舞蹈員李啟言去年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舞蹈員李啟言去年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法官羅麗萍直言,僱主公司至今註冊辦事處地址仍然有效,惟郵寄文件卻「打回頭」,理應知道是日聆訊,惟仍選擇不出席,僱主有逃避責任嫌疑。

申請方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申請方代表律師。巴士的報記者攝

申請人一方庭上透露,案中將有2名證人,分別為李啟言及其父親,李將以視像作供,其父親則會出庭作供。

阿Mo與父母。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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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官將案件排期於2026年5月4日在區域法院審訊,料一日審期,以英文審訊。法庭安排遙距聆訊,由法官羅麗萍審理案件。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本案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於2022年7月28 日受僱於「舞館」,任職舞蹈員,當時27歲。

2022年7月28日晚上約10時半,李啟言在紅館舞台表演期間,上方一塊巨型LED屏幕突然墜下,並擊中李,導致他身受重傷。李的傷勢為「四肢癱瘓」,事故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事故前一年平均月入為73720港元。申請方據《僱員補償條例》追討賠償,但入稟狀未有訂明金額。

案件編號:DCEC3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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