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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案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5.30裁決

法庭事

MIRROR演唱會案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5.30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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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案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 押後5.30裁決

2025年05月06日 16:48 最後更新:18:33

MIRROR演唱會2022年發生墜屏幕導致2名舞蹈員受傷事故,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延伸公司的3名項目經理涉嫌虛報懸掛設備重量,實際超重4.2倍,被控串謀詐騙及交替的欺詐罪,3人否認控罪受審。辯方星期二(5月6日)於區域法院結案陳詞指,兩張負重表格上充滿大意愚蠢的低級錯誤被告只是普通疏忽而非故意欺詐康文署或失職。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裁決。

MIRROR演唱會2022年發生墜屏幕意外導致2名舞蹈員受傷事故。資料圖片

MIRROR演唱會2022年發生墜屏幕意外導致2名舞蹈員受傷事故。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42歲藝能工程項目經理吳凱瑩、61歲藝能工程項目經理林志華及50歲廣域策劃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梁耀祖,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欺詐罪,被控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串謀向康文署經理訛稱兩個負重表內註明的各項設備重量為實際重量,以誘使署方經理允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會繼續舉行。

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及黃佩琪指,兩張負重表格上充滿大意愚蠢的低級錯誤,眾被告並非刻意欺騙康文署,而粗心大意無法構成欺詐罪行的基礎。黃佩琪指,控方無法證明眾被告之間存在非法協議,亦沒證據顯示眾被告協議呈交涉案負重表來欺騙康文署,讓演唱會繼續進行,又無法證明被告有意欺詐,造成案中受禁後果。

MIRROR於2022年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IRROR於2022年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1年中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向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申請舉辦「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由藝能工程有限公司作為演唱會舞台工程主要承建商,項目包括索具、燈光和音響等。吳凱瑩負責協調各方及處理電郵通訊,林志華為藝能代表,而梁耀祖負責計算和檢查場地天花能否負荷懸掛器材重量。 

藝能工程先後兩次向康文署遞交懸吊設備負重表,報稱設備總重量約1.2萬磅、涉案電視屏幕重600磅,惟電視屏幕實際重逾400公斤,設備總重量達5萬磅,超重逾4.2倍。

而控方指,被告提交的負重表數據未如實反映設備實際重量,致安全評估出問題釀成事故,雖無直接證據顯示三名被告有明確協議,但其行為有共同目標,即提交不準確數據以通過審批。

控辯雙方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

控辯雙方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

人氣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紅館舉行演唱會發生屏幕突墜下事故,壓傷2名舞蹈員,其中李啟言(阿Mo)2024年2月入稟區域法院,指事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要求僱主公司「舞館」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就其「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醫療費等賠償。案件星期五(10月17日)在區域法院再作指示聆訊,僱主「舞館」一方續缺席聆訊,申請方表示,李啟言及李父將作供,李正在申請法律援助。

舞蹈員李啟言在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舞蹈員李啟言在MIRROR演唱會事故中受傷。影片截圖

本案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於2022年7月28 日受僱於「舞館」,任職舞蹈員,當時27歲。

2022年7月28日晚上約10時半,李在紅館舞台表演期間,上方一塊巨型LED屏幕突然墜下,並擊中李,導致他身受重傷。李的傷勢為「四肢癱瘓」,事故後完全喪失工作能力,事故前一年平均月入為73720港元。申請方據《僱員補償條例》追討賠償,但入稟狀未有訂明金額。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IRROR演唱會22年發生嚴重意外。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舞館」一方今繼續缺席聆訊。李的法律代表就僱員補償基金,提出有關總承判商的問題要求押後案件,惟法官羅麗萍表示,勞工處早前已回覆指,本案並沒有關連的總承判商,認為不需要為不存在的議題申請押後。

庭上透露,申請方將有兩位證人作供,李啟言及其李父,李啟言將申請以視像連線方式作供。李亦正在申請法律援助。

庭上透露,李啟言將申請以視像連線方式作供。李亦正在申請法律援助。資料圖片

庭上透露,李啟言將申請以視像連線方式作供。李亦正在申請法律援助。資料圖片

羅官指,公司註冊署已嘗試和「舞館有限公司」負責人聯絡,但完全聯絡不到,顯然公司逃避責任而不回應。這個情況下,法庭行使酌情權,確認文件有效送達予答辯人,法庭繼續處理此案件。

羅官續指,僱員補償的範疇,在本案已經屬狹窄,基本是考慮僱員受照顧情況的費用以及意外發生時僱員的收入,兩樣因素將影響法庭評估補償數額。

羅官强調,《僱員補償條例》和相關立法原意,是要讓傷者儘快得到合理賠償。意外發生至今已有三年半,希望案件盡快排期審訊。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作指示聆訊,届時法庭處理案件審訊排期。資料圖片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作指示聆訊,届時法庭處理案件審訊排期。資料圖片

羅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9日再作指示聆訊,届時法庭處理案件審訊排期。

案件編號:DCEC33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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