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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刺警男友離港 女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

助刺警男友離港 女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

助刺警男友離港 女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

2022年12月21日 10:44 最後更新:13:17

前年7月1日港島示威衝突中,一名警員於皇仁書院外被人以短刀刺傷,男工程師當晚在即將起飛的航班上被捕,其26歲女友協助他逃避追捕亦被控。工程師早前承認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兩罪,被判囚5年;女友則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年。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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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7月1日港島示威衝突中,一名警員於皇仁書院外被人以短刀刺傷,男工程師當晚在即將起飛的航班上被捕,其26歲女友協助他逃避追捕亦被控。工程師早前承認暴動和有意圖而傷人兩罪,被判囚5年;女友則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年。法官姚勳智判刑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其男友實際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若非警方及時拘捕,他很可能成功逃離法網。惟考慮到被告良好背景、角色、參與程度等,法官認為可給予減刑,形容「已減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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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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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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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為見習工程師,現任運輸公司營運主任,性格獨立、有禮和有愛心,感化官對她此年紀取得的成就有相當高的評價,形容她有「傑出」學習表現。辯方又指,本案不涉長時間計畫和複雜組織,被告不是因收授利益而協助素未謀面的人,只是協助其交往多年的男友。而且其角色不重要,僅提供航班資料和付費,工程師男友無她幫忙也可自己處理。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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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是嚴重罪行,被告協助用短刀刺傷警員的疑兇,若非警方及時作出拘捕,疑兇很大可能成功逃離法網,嚴重打擊司法公正。不過考慮到被告無預謀和組織,其角色次要,遂以囚15個月為量刑起點,再因被告有良好背景和辯方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進一步減刑至12個月。法官寄語被告好好反省,獲釋後對社會作出貢獻,形容刑期已經「減到最低」。

早前被判囚5年的男被告、26歲工程師黃鈞華承認於2020年7月1日,在‪控同日在高士威道一帶參與暴動。他另承認在皇仁書院‬外意圖使警員25116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員。其26歲女友張芷程則否認與黃同年同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協助該黃鈞華逃避香港警務處逮捕。黃否認此罪,准存檔法庭處理。

26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

26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1年。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助理校長及一名家長早前遭廉署控告妨礙司法公正,指2人涉嫌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涉案家長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已錄取口供指證助理校長,押後判刑。辯方星期四(2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交代助理校長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押後至3月10日預審。2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控辯雙方商議審前覆核日期定於3月10日,獲裁判官批准,並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女被告蔡鈺,38歲,學生家長,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透露,女被告已擬作控方證人,已錄取證人口供。辯方亦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裁判官批准,更新後的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保釋金,逢周日到入境署報到,可離港,除非控方或法庭通知,無需出席男被告的法律程序等。

案情指,案發時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的中二。蔡鈺兒子因拒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同年8月初,蔡鈺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助理校長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助理校長後基於學位情況,告訴蔡鈺只要其兒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助理校長發送10,000元人民幣,但他拒接受。

廉署調查發現,助理校長於同年9月12日主動約蔡鈺到內地一間酒店會面。蔡鈺承認於同日她應助理校長要求,到酒店與其會面並共進晚餐。

期間,助理校長告知蔡鈺,廉署正調查其發送10,000元人民幣貪污事件,而廉署亦會聯絡她進行會見。助理校長又著蔡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蔡後應要求刪除所有相關電話訊息。同時,助理校長建議蔡不要到香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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