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開始,全港超過1,600個的大廈互助委員會解散,民政事務總署指互委會功能日漸式微,其功能由不同組織替代。身兼事務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江玉歡炮轟港府沒有足夠的法律基礎強制解散互委會,反惹來政界質疑其理據。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
江玉歡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撇開坊間揣測的政治原因,而單從法律角度分析。互委會是民間組織,依據特定目的成立,主要聯繫居民,同時根據《基本法》第27條,香港市民有結社自由。她認為,除非有關組織違反法律,否則不應無緣無故遭到解散。
江玉歡續稱,自己翻查警方紀錄,按社團條例註冊的社團有數千個,反問「為什麼政府會有權取消或解散千多個互委會?」、「政府可以用行政理由隨便解散市民合法組成的組織,怎樣能夠保障市民結社的自由?」她認為即使政府對地區事務有更好安排,如成立關愛隊,亦不應在沒有足夠法律基礎下強制解散互委會。
互委會。
高人話,有律師議員,似乎不清楚互委會並非按社團條例註冊。律師議員稱自己翻查警方紀錄,發現有數千個按條例註冊的社團,而事實是互委會根本不是註冊社團。互委會豁免社團註冊,免受社團條例管制,但須每三年得到民政事務局局長授權民政事務專員批准豁免。
至於成立中的關愛隊,高人相信,將有更強協助市民的職能,例如,對比互委會每季約2千元的經費津貼,關愛隊每年共40至60萬元資助,每季最高可達15萬,而且可以另外籌款,尋找更多社會資源,協助市民。
另外互委會解散後,房委會會擴闊與居民的溝通渠道,透過傳統和電子方式直接收集租戶的意見。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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