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海關總關員涉詐騙房屋津貼逾16萬 68歲母獲撤控

社會事

海關總關員涉詐騙房屋津貼逾16萬 68歲母獲撤控
社會事

社會事

海關總關員涉詐騙房屋津貼逾16萬 68歲母獲撤控

2023年01月17日 15:00 最後更新:15:33

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香港海關總關員詐騙政府房屋津貼,訛稱有遵守相關入住規定,涉款逾16萬。被告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3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彭子康,45歲,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其母鄧玉芳,68歲,退休人士,被控同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則獲撤控。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彭子康於2017年1月向庫務署申請自置居所資助計畫下的房屋津貼,該項申請涉及一個由他與母親鄧玉芳共同擁有的元朗物業。他當時是高級關員,其後於2019年2月晉升為總關員。

根據該資助計畫,合資格公務員可每月獲發津貼以償還物業按揭貸款,為期最長120個月。相關規則及指引列明,申請者須在有關物業居住,而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庫務署批准彭子康的申請,並於2017年6月起每月向他發放津貼約3,900元。惟庫務署於2020年10月發現彭子康按揭戶口年度結單上的通訊地址並非上述地址,懷疑他違反入住規定,遂對他展開調查,要求他提供有關遵守入住規定的書面確認,以及水費和電費單副本等。

彭子康回覆庫務署,聲稱有遵守入住規定,並提供水費及電費單,但單據登記人屬另一人。他訛稱對方為一名曾入住該物業的遠房親戚,其後已遷出,並附上將水電帳戶轉為他名字的申請文件。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接獲庫務署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鄧玉芳於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間把上述單出租給不同租客,而彭子康則居於另一個物業。彭子康訛稱上述為遠房親戚的人士其實是其中一名租客。

案情又透露,彭子康指示鄧玉芳要求該租客更改單位水電帳戶的註冊用戶,以應付庫務署調查。如庫務署知道彭子康違反入住規定,便不會向他支付房屋津貼共逾16萬。

廉署發言人提醒公務員,必須廉潔奉公,遵守相關政府規例。公務員若蓄意違反有關規例,不但會影響公務員團隊聲譽,更有可能遭受紀律處分或負上刑責。

被告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告1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往下看更多文章

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