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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斥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 電腦技術員認非法集結判囚4個月

2019年9月8日有示威者響應網民號召紀念「831」事件,到旺角警署一帶聚集,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離開不果,拘捕多人。其中29歲電腦技術員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黃雅茵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指,當晚高峰時逾百人在場聚集,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被告曾遠距離向警署方向照射雷射光,有見其坦白認罪,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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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判刑指被告鍾慶燊年輕生活有規律,沒有案底,本案中坦白認罪,涉案集結規模小,暴力輕微,沒有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然而黃官指事前有人在網上號召,高峰時逾百人在場聚集,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由晚上8時55分起至11時半為止,歷時相對較長,雖然聚集範圍不大,交通只有約10分鐘阻礙,但示威情節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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