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北上消費付人民幣現金不便 網上騙徒藉充值電子錢包詐財

北上消費付人民幣現金不便  網上騙徒藉充值電子錢包詐財

北上消費付人民幣現金不便 網上騙徒藉充值電子錢包詐財

2023年02月03日 08:10 最後更新:09:11

大批市民自上月8日「通關」後北上探親或遊玩,但因內地支付人民幣現金日益不便,打算充值款項到內地微信或支付寶錢包,卻苦無門路,騙徒看準「商機」,紛紛開設「網上找換店」,聲稱提供充值服務,但以電子方式收款後便失去聯絡,本月初至今最少13人受騙。《星島》記者視察市面找換店發現,其實部分店鋪有提供充值服務,深圳口岸附近便利店員工也可代為充值,市民亦可選擇開設AlipayHK電子錢包在內地消費,故此要在內地掃碼付款並不艱難,毋須冒險在網上找陌生人代為充值。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記者巡查發現找換店鋪可充值  北上深圳充值也有辦法搞掂 

更多相片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深圳福田口岸附近便利店職員替港人李先生充值微信錢包,充值1000元收取10元手續費。

深圳福田口岸附近便利店職員替港人李先生充值微信錢包,充值1000元收取10元手續費。

有港人在深圳「水圍1368文化街區」的酒吧飲啤酒,打算支付人民幣現金,職員表明「無錢找」。

有港人在深圳「水圍1368文化街區」的酒吧飲啤酒,打算支付人民幣現金,職員表明「無錢找」。

不少港人雖闊別內地三年,均了解內地盛行電子支付,現金付款反而不便,因此很多沒有內地銀行戶口或沒將戶口綁定電子錢包的港人,北上前均希望為錢包充值,但不知有何渠道,結果被騙徒開設的「網上找換店」詐財。警方2日公布數字指出,由1月至今,已接獲至少13宗關於外幣兌換或充值服務的網購騙案,最高一宗損失近75000元,總損失金額逾28萬元。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告示牌列明支付寶及微信充值或提現的匯率。

其實,在本港亦可為微信錢包或支付寶充值,記者視察市面多間找換店發現,部分店鋪有提供該服務,當中油麻地彌敦道一間找換店所見,告示牌表明人民幣匯價為每百港元的人民幣買入價為88.2元,賣出價為86.2元,至於支付寶及微信的匯率,充值為79.7元,提現則是91.4元。

該找換店職員表示,充值不收取手續費,但匯率比兌換人民幣現金略低,「最少充值500港元,上限睇情況,1至2萬基本無問題!」

深圳福田口岸附近便利店職員替港人李先生充值微信錢包,充值1000元收取10元手續費。

深圳福田口岸附近便利店職員替港人李先生充值微信錢包,充值1000元收取10元手續費。

若未有在本港找換店充值,也找不到親友代為增值,其實北上後也有辦法。居於大埔的港人李先生表示,他於年初三前往深圳遊玩,臨行前打算在大埔的找換店充值,未料多間店鋪沒有開門,於是在深圳福田口岸的找換店兌換人民幣現金,繼而向口岸附近的便利店職員查問充值方法,店員隨即表示可幫忙,「我幫你,充1000元收10元手續費!」

李續稱,微信錢包充值後,掃碼付款幾次已熟習,但偶爾遇到網絡不暢通問題,商家均給予wi-fi網絡解決困難,他其後前往位於福田區水圍村、酒吧及咖啡廳林位的「水圍1368文化街區」喝啤酒,以手機掃瞄桌上二維碼即可查看啤酒種類及價格,點選後再加入成為會員,並以電子錢包付款更獲優惠,「入會用微信畀錢30幾(元),畀現金要50幾(元)!」他補充,當時兩名港客坐於其旁邊一桌,拿出100元現金付款,職員見狀表明可收現金,「不過無錢找!」

除了內地電子錢包,只要在本港開設AlipayHK及綁定銀行帳戶或信用卡,以及進行身分認證程序,並於該應用程式內的「應用中心」開啟「Alipay+」,即可在內地有「支付寶」標識的商戶使用,費用會按人民幣兌港元優惠匯率結算。

有港人在深圳「水圍1368文化街區」的酒吧飲啤酒,打算支付人民幣現金,職員表明「無錢找」。

有港人在深圳「水圍1368文化街區」的酒吧飲啤酒,打算支付人民幣現金,職員表明「無錢找」。

警方上月展開行動「黑劍」打擊網上購物騙案,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串謀欺詐」及「洗黑錢」等罪拘捕108男48女,年齡介乎14至75歲,共偵破269宗騙案,涉及騙款超過600萬元。

警方打擊網上購物騙案拘156人,騙款逾600萬元。

警方打擊網上購物騙案拘156人,騙款逾600萬元。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張巧儀表示,偵破的269宗騙案當中,逾6成案件涉及演唱會門票。至於拘捕的156人中,有126人是傀儡戶口持有人,不少報稱無業 ,相信犯罪集團利用部份市民想搵快錢的心態,招攬他們協助接收騙案款項。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張巧儀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張巧儀

警方又發現,今次偵破的網上購物騙案,約一半案件由12名屬於5個組別的本地騙徒操作,他們在主流網購平台設局,聲稱可出售演唱會門票或相關應援物,手法簡單直接,看準消費者心急及追求快捷,會要求事主轉移到其他通訊軟件討論交易,以避過網購平台保障買家措施,然後不斷催促買家盡快轉帳,將款項傳入傀儡戶口,當事主存錢後,騙徒就會立刻消失。

在其中一宗網上購買演唱會門票騙案當中,受害人在社交平台見到有人放售演唱會門票,起初受害人將大約3500元,轉賑到指定帳戶作為兩張演唱會門票的貨款。其後騙徒不斷用不同藉口,聲稱受害人轉帳不成功,並要求受害人多次轉帳,最終導致受害人損失30萬元。

針對上述騙案警方上月28日在全港多個地點,以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名,拘捕12名年齡18至43歲的男女,涉嫌參與128宗發生在2025年1月至9月的網購騙案,並且係利用至少13個屬於自己以及傀儡戶口去接收騙款。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經成功打擊一批活躍於本地網購平台的騙徒。

警方又表示,去年1至11月錄得11449宗網購騙案,佔整體騙案45%,總損失金額達3億5千萬元。其中3成涉及Carousell網購平台,涉及社交平台Instagram及Facebook 則分別佔25%及22%。約6成受害人是30歲或以下。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