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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角示威堵路兩男認非法集結 送貨員判囚7個月

政事

涉旺角示威堵路兩男認非法集結 送貨員判囚7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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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旺角示威堵路兩男認非法集結 送貨員判囚7個月

2023年02月13日 11:40 最後更新:11:41

5旬送貨員及物流公司東主於2020年6月4日在旺角亞皆老街搬圍欄,與其他示威者一起堵路。兩人在案件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涉案送貨員13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7個月。法官林偉權指,所有非法集結均不可輕視,有演變成暴動的風險,但涉案集結時間較短,範圍有限,沒有對公眾造成影響。物流公司東主則押後3月30日判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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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58歲送貨員劉雨釗及58歲物流公司東主曾子良,早前承認1項非法集結罪;兩人另涉1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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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林偉權指,案發在旺角主要街道,集結人數初時達數百人,而案發時則只剩數十人。林官接納劉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而涉案集結沒有對公眾造成影響,但指出任何非法集結都有演變成暴動的風險,這次是因為警方行動而沒有造成更嚴重後果,最終判他入獄7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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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2020年6月4日,警方在旺角朗豪坊一帶埋伏。傍晚6時許,500多人朗豪坊和亞皆老街聚集及悼念64,有人叫「光復香港」等口號。及至晚上約9時,50多人衝出亞皆老街近砵蘭街馬路,有3男1女搬圍欄及卡板,2名被告其後亦在附近將圍欄拖出亞皆老街馬路。

晚朗豪坊外有人堵路,警方到場制止。資料圖片

晚朗豪坊外有人堵路,警方到場制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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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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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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