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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荃新天地參與非法集結男生罪成 官:不排除判監

2019年11月10日,案發時18歲男學生在荃新天地內參與非法集結。他早前否認1項非法集結罪受審,1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被截停後戴上口罩和手持長雨傘,搜出的物品均有合法用途,故唯一合理及不可抗拒的推論是他曾經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押後至3月3日判刑,法官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更指出不排除判監可能性。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李官裁決時指,辯方質疑非法集結已被警方驅散後,被告隨後才被截停,而且警方沒有發出警告後,只有拘捕被告一人,沒有控方所指出的集結。惟法庭認為,非法集結具極高流動性,有超過100名示威者並非無可能,散聚可以在短時間內發生,加上當時示威者四散逃走,警方捉拿他們不是容易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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