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指,一名劏房業主因向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第47條,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及罰款5,000元。
案情指,署方2021年11月接獲投訴,指有人向九龍旺角洗衣街一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署方經調查及搜集證據後,向違例者提出檢控。
水務署推出計畫助劏房裝獨立水錶
水務署發言人指,政府以跨部門及多管齊下方式,致力打擊濫收水費行為,除加強跨部門聯合巡查和優化獨立水錶申請外,亦加強宣傳教育,以增加向劏房租戶濫收水費的阻嚇力。
發言人續指,署方為協助業主在分間單位安裝獨立水錶,已推出計畫並簡化程序。為鼓勵業主參與有關計畫,署方會豁免計畫下每個獨立水錶的水費按金,亦會豁免提供水錶的費用。每個獨立水錶帳戶會有獨立水費單供繳交水費,以及每4個月首12立方米免費的用水量。除業主可申請為其劏房安裝獨立水錶外,劏房租戶亦可直接向水務署提出有關要求。水務署接獲要求後會主動聯絡業主跟進,並按需要提供技術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