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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於隱世市集售煽動書籍 「姜牧師」等3人還押下周一判刑

認於隱世市集售煽動書籍 「姜牧師」等3人還押下周一判刑

認於隱世市集售煽動書籍 「姜牧師」等3人還押下周一判刑

2023年03月17日 20:46 最後更新:20:54

警方國安處今年1月搜查旺角銀城商場「隱世市集」,拘捕至少6人涉嫌發佈煽動刊物。其中「影衰mi雜貨店」店主及店員包括「姜牧師」等3人,疑出售一本反修例事件「圖文簡錄」,當中含「光時」旗幟、侮辱國慶等圖像。3人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惟控方須整理案情,3人續須還押至下星期一(20日)再答辯,料屆時將求情及判刑。

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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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為31歲、報稱牧師的姜嘉偉、52歲男商人李龍現及48歲女商人陳尚恩,被控於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Instagram和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下攤檔內推廣、出售及/或為出售而展示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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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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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被控在Facebook、Instagram和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下攤檔內推廣、出售及/或為出售而展示刊物。資料圖片

3人被控在Facebook、Instagram和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下攤檔內推廣、出售及/或為出售而展示刊物。資料圖片

3人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3人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涉案「影衰mi雜貨店」為李龍現擁有,並由其妻子陳尚恩及姜嘉偉協助經營。2022年12月2日起,影衰mi透過Facebook及Instagram發布會於同年12月2日至今年1月3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隱世市集」設立臨時攤檔,並宣傳1本沒有書名、超過300頁的書籍,邀請公眾訂購、價錢約為200元,該書籍內容有關2019年6月起香港社會動盪期間發生的暴動及暴力事件。

警方自2022年12月26日開始,多次喬裝顧客前往「隱世市集」影衰Mi攤檔,並觀察到李是攤檔主管,而3名被告均會招待顧客、宣傳產品及收取營業所得的金錢,警方亦在攤檔以260元購得涉案書籍。及後在今年1月17日近傍晚,警方持法庭手令搜查「影衰mi」,攤檔面積約80平方公尺,涉案書籍及其他產品在攤檔當眼處展示,警方檢獲共47本涉案書籍。

3人被控在Facebook、Instagram和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下攤檔內推廣、出售及/或為出售而展示刊物。資料圖片

3人被控在Facebook、Instagram和旺角西洋菜南街銀城廣場地下攤檔內推廣、出售及/或為出售而展示刊物。資料圖片

警方搜查期間,陳尚恩回到攤檔及聲稱她是店舖東主,及後被拘捕。同日晚上,警方亦拘捕李和姜,3人亦保持緘默,李後來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承認自己是東主。涉案書籍並未載有作者、出版社或出版日期等的資訊,內含具煽動性訊息的圖片及言論,包括「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警察包庇黑社會」、「草菅人命 警方大話連編」及「警察向頭部開槍」等。

控方17日讀出案情後,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質疑控方僅針對涉案書籍起訴,但案情有提及其他貨品,並非恰當做法。控方同意作出修改,羅官遂將案件押後星期一再訊。

3人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3人被控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等三罪全部成立。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裁決中每一項控罪均詳細羅列具體罪行和證據,法庭亦指出,黎智英證供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不足為信,故法庭將其定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指出,案件整個審訊歷時156日,其中超過50日涉及第一被告。在此期間,警方處理超過2220項證據,逾8萬頁文件,重點審閱14批核心材料,司法機構每日提供逾400個旁聽席,向公眾及中外傳媒開放,足證警方調查審訊公開透明,讓市民與媒體能直接或間接了解過程,無任何隱瞞。

李桂華表示,希望大家關注黎智英在黑暴事件中的角色,對於黎智英而言,年輕人只是幫其完成政治任務的工具,令人髮指。他指出在第134日審訊中,黎智英承認於2019年6月8日轉發由李柱銘提出的訊息,旨在鼓勵更多年輕人參與「六九大遊行」,以突顯跨年齡層對政府不滿。黎智英策略性煽動年輕人投入反政府活動,讓那些學生和青年的父母非常痛心。李桂華批評黎智英是整個亂局的推手,難辭其咎,其所犯罪行罄竹難書,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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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有關黎智英的裁決是否標誌着圍繞《蘋果日報》的相關案件正式結束,李桂華指,目前法律程序尚未完成,而被告黎智英仍有可能提出上訴,至於是否會有進一步的檢控和拘捕行動,李桂華表示不能透露拘捕或檢控細節,故不便作出評論。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fb視頻截圖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fb視頻截圖

李桂華又提到,從2022年開始就有人炒作指黎智英被人虐待,健康很差,而事實上去年黎智英代表律師就已澄清,黎智英受到適切治療。而近日繼續有傳媒炒作黎智英健康狀況欠佳,他指雖然犯人醫療狀況屬私隱,不可透露,但今年8月15日法庭程序進入結案陳詞階段,因需要曾一度公開了資訊。當時被告黎智英自稱有心悸,懲教署隨即安排專科檢查、驗血與心電圖,結果正常;醫生隨後建議進行長時間心電監測,並每日量血壓與觀察脈搏。法官讚許懲教署表現,駁斥外界「虐待」指控。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桂華指,黎智英女兒近日在外媒稱其父視力及聽力急劇下降、行動不便,並稱懲教署官員曾勸其勿前往探訪,而當局查無此紀錄,李桂華形容此行為是「心懷不軌的抹黑行動」,意圖中傷香港制度。

李桂華又引述《香港國安法》第4條及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強調要保障新聞自由,但自由非絕對,在涉及國家安全時需受制約。他指黎智英「製造新聞」以推動政治目的,非單純新聞工作。就傳媒是否可合法轉載涉案文章,李桂華指出,因調查未完不作具體回應,但重申依法保障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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