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瑞士商會將辦首屆「大灣區-瑞士經濟論壇」 劉光源:投資中國就是選擇未來

博客文章

瑞士商會將辦首屆「大灣區-瑞士經濟論壇」 劉光源:投資中國就是選擇未來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瑞士商會將辦首屆「大灣區-瑞士經濟論壇」 劉光源:投資中國就是選擇未來

2023年03月24日 01:04 最後更新:01:15

外國駐港領團及商會參訪大灣區活動周四收官。5天訪問團行程緊湊豐富,參訪團先後抵達深圳、東莞、廣州、珠海等大灣區4市,率團參訪的外交公署特派員劉光源23日在記者吹風會上總結表示,這次參訪活動時機好、內容精,多位駐港總領事和商界領袖反響熱烈。

中國企業在高端裝備領域取得的巨大突破讓參訪團讚嘆不已。本網記者攝

中國企業在高端裝備領域取得的巨大突破讓參訪團讚嘆不已。本網記者攝

在本次行程的最後一站珠海推介會上,哈薩克斯坦駐港總領事阿爾馬斯·賽塔肯諾夫表示,透過此次參訪親眼看到大灣區的發展,認為大灣區是中國經濟的主要驅動力,為中哈兩國在金融、信息技術和工業領域合作創造了新機遇。

更多相片
中國企業在高端裝備領域取得的巨大突破讓參訪團讚嘆不已。本網記者攝

中國企業在高端裝備領域取得的巨大突破讓參訪團讚嘆不已。本網記者攝

哈薩克斯坦駐港總領事阿爾馬斯·賽塔肯諾夫。

哈薩克斯坦駐港總領事阿爾馬斯·賽塔肯諾夫。

香港瑞士商會聯席主席盛勳文。

香港瑞士商會聯席主席盛勳文。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對參訪活動進行總結。本網記者攝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對參訪活動進行總結。本網記者攝

參訪團登上港珠澳大橋參觀,並經大橋返港,體驗「一小時生活圈」。本網記者攝

參訪團登上港珠澳大橋參觀,並經大橋返港,體驗「一小時生活圈」。本網記者攝

哈薩克斯坦駐港總領事阿爾馬斯·賽塔肯諾夫。

哈薩克斯坦駐港總領事阿爾馬斯·賽塔肯諾夫。

香港瑞士商會聯席主席盛勳文指,大灣區在中國整體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外國商界樂見大灣區建設取得豐碩成果。他透露,瑞士商會計劃於今年舉辦首屆「大灣區-瑞士經濟論壇」,希望借此進一步拓寬瑞士同大灣區城市和香港的合作領域,共享發展新機遇、實現互利共贏。

香港瑞士商會聯席主席盛勳文。

香港瑞士商會聯席主席盛勳文。

劉光源總結行程時表示,這次參訪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兩會」精神的有力舉措,是發揮香港獨特優勢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服務國家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有益嘗試,也是為外資積極牽線搭橋、以中國新發展為世界提供新機遇的生動實踐。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對參訪活動進行總結。本網記者攝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劉光源對參訪活動進行總結。本網記者攝

他概括參訪活動有三個特點:

一是時機好。今年2月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四周年。隨着我國社會經濟活動快速復常,大灣區按下了發展的「加速鍵」。在這個時間點組織駐港領團和商界參訪內地,回應了國際社會關註大灣區建設、希望搶抓大灣區發展機遇的強烈意願,也展現了中國經濟強勁復甦的勃勃生機。

二是內容精。廣東對外開放底蘊深厚,產業體系完善,光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就有6.9萬家。我們訪問了精心挑選的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科學、人工智能、家用電器、醫療器械、智能製造、節能環保等高精尖領域的代表性企業,這些企業體現了新時代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鮮明特色。

三是反響熱。團員們對這次參訪感到非常滿意,收穫頗豐。有的是第一次到訪大灣區內地城市,感嘆「百聞不如一見」,有的在活動現場就互加聯繫方式、探討合作,有的明確表達了投資意願,有的說將再來深入考察。

參訪團登上港珠澳大橋參觀,並經大橋返港,體驗「一小時生活圈」。本網記者攝

參訪團登上港珠澳大橋參觀,並經大橋返港,體驗「一小時生活圈」。本網記者攝

劉光源指出,參訪團一路上到處看到繁忙的生產場景,各市政府、企業都在全力以赴拚經濟、拚發展。不少外賓說,他們充分感受到了廣東省各級政府「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幹」的作風,從大灣區發展勢頭看到了中國經濟增長的澎湃動力。

大灣區對科技、人才、創新的高度重視,以及全力推進高水平開放的昂揚狀態,給參訪團留下深刻印象。他們感嘆,大灣區建設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精彩樣板。一個高水平開放的中國市場、一個高質量發展的大灣區,將為各國創造更多合作機遇。投資大灣區、投資中國就是選擇未來。

劉光源續指,香港的最大機遇在內地。隨着香港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有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有「一國兩制」這個最大優勢,香港一定可以在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獨特作用,大灣區建設也將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提供廣闊空間。相信會有越來越多外資來港興業,在香港找到更大平台、獲得更大發展。

劉光源表示,這次參訪只是一個開端,外交公署將積極踐行習近平外交思想,堅持以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為己任,加強與駐港領團和商界的廣泛交流,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保駕護航,助力國家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Tags:

習近平

黎智英案是本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審訊,亦將成為日後相關國安案件的重要案例。

針對黎智英面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法官在判詞中解釋了「勾結」(collusion)罪的法律原則,指雖然《國安法》無定義「勾結」罪,亦沒就「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作解釋,但法官表明,黎智英請求或呼籲外國採取某項行動,可透過口頭及書面、明示或暗示方式提出,如提及科技禁運,已可視為「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封鎖」或「敵對活動」,關鍵不在於該措施是否落實。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出,案中被告在《國安法》後持續勾結外國,屬串謀犯案,而控方毋須證被告全盤知道協議內容,只須證明各方依循協議行事。至於辯方爭議「勾結」罪的字眼,控方指提出「請求」已構成犯罪,毋須證明獲對方接收,而「制裁」對象不限於國家,亦包括官員。

為釐清「勾結」罪的法律原則,判詞作了清楚解釋。對辯方爭議制裁官員並不構成「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惟法官在判詞表明拒絕接納辯方的主張,認為可按「社會背景(social context)」及一般意思(ordinary meaning)去解讀。

判詞指,參考《國安法》第1條和第4部分的說明,從而得出實施條文是為維護至關重要的國家安全,故法庭應套用最廣泛的概念去理解「勾結」的意思,另在應用同類原則(ejusdem generis)下,「制裁」和「封鎖」則被視乎「敵對行動」的其中一種。

而「請求」(request)的意思,可以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明示或暗示方式(it can be made explicitly or implicitly)作出,重點是作出「請求」的人,目的是意圖要求外國實施制裁。但法庭不關心相關措施的有效性,在外國是否可以確切落實,只會關心該措施是否針對中國或特區政府,以及是否構成「敵對行為」,對政府官員的制裁,也符合條文對外國制裁的定義,外國對中國實施技術禁運,也可歸類為「封鎖」或「敵對行為」的一種。

至於制裁行為是否需正式實行後才能構成犯罪,辯方指出,制裁個別官員並不構成《國安法》29條下的罪行,法庭表明不同意,並批評該種詮釋條文的方法過份狹窄和片面,因為《國安法》29條的「勾結外國勢力」罪,是指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是「行為罪」(action crime)而不是「result crime」(結果罪)。

另辯方結案陳詞時提出,控方要證明黎智英明知行為非法仍意圖履行協議。但法庭不同意,亦認為違背「對法律無知」不能免除刑責的原則,強調對法律無知並非辯護理由。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